第二节 幼儿教育
幼儿教育始于清末,时幼儿学校称“蒙学院”,民国年间改称幼稚园。新中国建立后称幼儿园(班)。1950年9月,桐庐县第二中心小学(枞阳小学)附设幼儿班,正式招收幼儿30余人,配有2名专职教师。1958年,县内幼儿班猛增到275个,幼儿入学达8310人;校舍简陋。1979年后,幼儿教育受到人民政府重视,并开始走向规范化。1989年,县共有幼儿园37所,在校幼儿有5906人,专职教养员157人。
一、学制与课程
幼儿园最初学制为1年,第二年便进入小学,故又称学前班。1955年始,学制为3年。第一年招收3——4岁幼儿,为小班;第二年升入中班;第三年升入大班。中、大班还招收插班生。农村小学附设的幼儿班一直为1年制,招收6岁幼儿入班。课程设体育、语言、常识、计算、音乐、美术6科。
二、教学方法
幼儿园(班)的教学,主要采用以下方法:一是故事教学法,用直观教具演示讲述;二是儿歌教学法,让幼儿在演唱中理解歌词;三是看图讲述法,教师选用形象清晰易于理解的图片进行讲述;四是观察法,观察的形式有课内实物观察和课外实地观察;五是谈话教学法,教学形式有观察中谈话和观察后谈话(谈话法和观察法一般结合进行);六是智力游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