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由于行政区划的变动和党的事业的发展,安徽省党的地方委员会的数量和分布也不断调整。
1952年1月中共安徽省委成立时,辖合肥、蚌埠、淮南、芜湖、安庆5个市委,以及宿县、阜阳、滁县、六安、巢湖、宣城、池州、安庆、徽州9个地委。以后,随着行政区划的变动,省委所辖地、市委有所改变。1952年3月,巢湖、宣城两专区撤销,合并成立芜湖专区,设立芜湖地委,由省委管辖;池州专区撤销,其行政区域分别划归芜湖、安庆、徽州专区。1953年6月,屯溪市委改由省委直辖;1955年,屯溪市委归徽州地委领导;1956年,屯溪市委改由省委直辖;安庆市改为县级市,划归安庆专区,安庆市委由安庆地委领导;徽州专区撤销,所辖县划归芜湖专区,徽州地委撤销;宿县专区和滁县专区合并设立蚌埠专区,成立蚌埠地委,由省委管辖。到1956年7月,省委辖合肥、蚌埠、淮南、芜湖、屯溪5个市委和阜阳、蚌埠、六安、芜湖、安庆5个地委。
1956年10月,设立铜官山市和马鞍山市(均为地级),并分别成立铜官山市委和马鞍山市委,由省委直辖;1958年6月,省委将马鞍山、芜湖、屯溪市市委委托给芜湖地委代管;9月,铜官山市委更名铜陵市委并划归安庆地委管辖。1959年,撤销濉溪县,设立濉溪市(地级),濉溪市委由省委直辖。1959年3月,撤销屯溪市,其行政区域并入休宁县;安庆市升为地级市,安庆市委升为地级市委,省委将安庆市委委托给安庆地委代管。1961年4月,马鞍山、芜湖、铜陵、安庆市委改由省委直辖;徽州专区恢复,成立徽州地委,由省委直辖;蚌埠专区撤销,滁县、宿县两专区恢复,滁县、宿县地委由省委直辖;1961年8月屯溪市恢复,屯溪市委1962年由省委直辖。1963年5月撤销屯溪市委,其行政区域并入休宁县。至1963年7月,省委辖合肥、濉溪、蚌埠、淮南、马鞍山、芜湖、铜陵、安庆8个市委,以及宿县、阜阳、滁县、六安、芜湖、安庆、徽州7个地委。1964年7月,铜陵市撤销,设立铜陵特区(地级),铜陵特区区委由省委直辖。1965年5月,巢湖、池州专区恢复,分别设立巢湖、池州地委,由省委直辖;7月,芜湖市委划归芜湖地委领导,安庆市委划归安庆地委领导。到1966年5月,省委辖合肥、濉溪蚌埠、淮南、马鞍山5个市委和宿县、阜阳、滁县、六安、巢湖、芜湖、安庆、池州、徽州9个地委,以及铜陵特区区委。
1967年1月,中共安徽省委被合肥地区造反组织夺权后,各地、市、县委均被当地造反组织夺权,党的组织陷于瘫痪。1968年4月省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各地市先后成立革命委员会,由省革委会管辖,亦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1969年11月省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成立后,各地市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由原省革委会领导改属为省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领导。1971年1月中共安徽省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全省已有5个地、市(特区)建立党委,由安徽省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领导。中共安徽省第三届委员会成立后,各地、市委改属省委领导。1971年3月,全省9个专区全部改为地区,各中共地方委员会改为中共地区委员会。1971年4月,濉溪市改为淮北市,设立淮北市委,由省委管辖;12月,铜陵特区党委改为铜陵市委,由省委管辖。1973年2月芜湖市委由芜湖地委领导改属省委领导。到1976年10月,省委辖合肥、淮北、蚌埠、淮南、马鞍山、芜湖、铜陵7个市委和宿县、阜阳、滁县、六安、巢湖、芜湖、安庆、池州、徽州9个地委。
1979年11月,安庆市划归省直辖,省委辖安庆市委。1980年1月,池州地区撤销其行政区域分别划归安庆、宣城、徽州地区,池州地委停止工作;同时,芜湖地委更名为宣城地委。1983年12月,撤销太平县,设立黄山市(县级),由省直辖,省委直辖黄山市委;1987年11月,撤销县级黄山市、屯溪市和徽州地区,设立地级黄山市,省委辖黄山市委。1988年8月,撤销安庆地区和安庆市,组建新的安庆市,设立池州地区,分别设立安庆市委和池州地委,由省委管辖。到1989年底,省委辖合肥、淮北、蚌埠、淮南、马鞍山、芜湖、铜陵、安庆、黄山9个市委和宿县、阜阳、滁县、六安、巢湖、宣城、池州7个地委。
建国以后,地(市)辖县(市)级党委的数量和分布也在不断微调。1950年、1951年,全省有县委71个,地辖市委5个;1957年,全省共设县委68个,地辖市委1个;1965年,全省共设县委70个,地辖市委1个;1971年至1975年全省共设县委71个,1971年1972年设地辖市委2个,1973年至1975年设地辖市委1个;1976年至1979年全省设县委70个,地辖市委3个;到1989年底,全省共设县委63个,地辖市委9个。
安徽省建国后历年党的各级委员会和党组数见表1—1—2。
中共安徽省各级委员会、党组数统计表
表1—1—2(1950~1989年)单位: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