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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重要会议

第二节 建国后的重要会议


一、代表大会
自1952年1月到1989年底,安徽省共召开4次党的代表大会,产生4届中共安徽省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一次代表大会〕
1956年7月2日至15日,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合肥市举行。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623人,候补代表48人,代表全省党员272286人。正式代表中,工人51名,占8.2%;农民291名,占46.7%;学生217名,占34.83%;革命军人29名,占4.65%;自由职业及其他成份的35名,占5.62%。会议选举了大会主席团。会议主要议题是讨论和审查曾希圣代表省委所作的工作报告;传达毛泽东主席1956年4月25日在中共中央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学习中共中央提出的1956~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讨论1956~1967年安徽省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和《中国共产党党章》(修改稿)选举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委员会;选举安徽省出席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大会要求提前和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任务,弥补安徽农业过分落后的弱点,争取在3年内基本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有步骤地保证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全部普遍地在安徽地区实现,逐步加强变水害为水利的各种措施,以完全改变灾多、灾重的安徽面貌。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省委工作报告的决议》、《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1956~1967年安徽省农业发展纲要的决议》。大会选出中共安徽省第一届委员会委员39人,候补委员13人。选出安徽省出席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31人,候补代表3人。
1957年12月9日至13日,中共安徽省第一次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正式代表508人,列席代表256人。会议研究贯彻中共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审查并批准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民性整风运动》、《关于为提前和超额实现农业发展纲要而奋斗》、《关于进一步完成整编任务》3个报告。
1959年1月19日至24日,中共安徽省第一次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正式代表425人,列席党员干部176人。会议传达中共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讨论通过了曾希圣代表省委所作《在总路线旗帜下继续前进》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全力整顿好人民公社,制定了比1958年更加跃进的各项指标。会议还通过《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一次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1:中共安徽省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名单省委委员(注:以得票数为序)
张凯帆李世焱李世农黄岩杨效椿
李任之王光宇桂林栖陆学斌宋孟邻
曾希圣曾庆梅廖容标苏毅然彭宗珠
杨明魏心一陈洪高鸿郑锐
吴文瑞姚克张世荣丁明志马长炎
傅大章陈元良李彬张立治黄驭
许少林郑家琪刘征田陈爱曦李锐
张祚荫孙宗溶耿万青吴光
省委候补委员:
任松筠李坚余光田世五刘廉民
李鸿榘孟亦奇陶均安张浩龚意农
赵凯孙兰黎涛
附2:中共安徽省第一次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
曾希圣黄岩李世农张恺帆桂林栖
曾庆梅李任之廖容标李世焱苏毅然
王光宇陆学斌宋孟邻高鸿马长炎
傅大章陈爱曦许少林李坚丁明道
任松筠王宇郑春田郑家琪魏安民
孙宗溶余光
〔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二次代表大会〕
1963年7月23日至30日,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合肥市举行。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674人,候补代表58人,代表全省党员698687人。会议选举了大会主席团。会议主要议题是审议李葆华代表省委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安徽省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后三年的工作任务;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二届委员会。会议提出今后总的任务,就是要高举“三面红旗”(注:三面红旗,是指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眼睛向前,加强团结,鼓足干劲,胜利开展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项伟大革命运动,为进一步增强党的战斗力,取得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斗争的新胜利,争取国民经济的新高涨而奋斗。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二次代表大会关于省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开除蜕化变质分子张世荣党籍的决定》。大会选举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二届委员会委员35人,候补委员11人。
附1:中共安徽省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名单省委委员:
李葆华李丰平廖容标李世焱杨效椿
李世农张恺帆陆学斌彭胜标陈爱曦
桂蓬王中李士怀李凡夫姚克
魏建章马长炎傅大章朱农杨明
王光宇张行言李锐马敬铮陈元良
李任之陈洪黄驭郑锐吴文瑞
黄岩许少林田世五刘廉民魏心一
省委候补委员:
龚意农文芸鹿渠清杜维佑万立誉张浩
刘秀山桂俊亭李鸿榘黎涛孟亦奇
附2:中共安徽省第二次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
丁明道万立誉马长炎王中王光宇
方振华朱农刘季平刘廉民许少林
李凡夫李丰平李世农李世焱李任之
李葆华陈元良陈爱曦陈硕峰陆学斌
吴文瑞杨明杨效椿岑俊平桂维佑
孟亦奇张行言张恺帆郑锐姚克
赵凯桂蓬鹿渠清崔剑晓傅大章
程光华黄岩廖容标魏心一魏建章
〔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三次代表大会〕
1971年1月15日至21日,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三次代表大会在合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050人,列席代表61人,代表全省党员944237人。正式代表中,工人314名占27.54%;农民258名,占22.63%;军队280名,占24.56%;干部186名,占16.31%知识分子46名,占4.04%;其他56名,占4.92%。会议选举了大会主席团。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审查李德生代表中国共产党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所作的政治报告;选举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三届委员会。李德生向大会作《高举九大团结胜利的旗帜,沿着毛主席革命路线奋勇前进》的工作报告。会议通过《关于加强省委革命化建设的决议》《关于开展反对骄傲自满、提倡谦虚谨慎的自我教育运动的决定》。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安徽省第三届委员会委员79人,候补委员12人。委员和候补委员中,不脱产的党员(群众代表)33名,地方领导干部30名(第二届省委委员和候补委员12名),军队干部28名。这次代表大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指导方针都是错误的。
附1:中共安徽省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名单
省委委员:
李德生宋佩璋梁辑卿成冲霄娄学政
潘启琦王翀张秉伦于永贤李全贵
张友复平昌喜刘卫余光茂马琮璜
熊玉坤狄循苗扶中黄明善程业棠
张春森张德惠李康刘蔚林冯邨
吕玉堂张翅张杰李任之杨效椿
王光宇陈玉陈作霖马长炎孟家芹
李振东任质斌魏建章张春汉陈庆泉
王钦程光华刘廉民陈爱曦成海波
万立誉涂竹西郑淮舟张祚荫傅大章
魏心一田世五金翠珍(女)悦保顺郭宏杰(注:郭宏杰,“文化大革命”前曾任萧县郭庄大队党支部书记。1969年11月被突击提拔为省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成员。1971年1月,中共安徽省第三次代表大会和三届一次全会上分别被选为省委委员、常委、省委副书记。1973年5月任中共安徽省委书记、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等职。1977年11月20日,经中共中央批准,撤销郭宏杰的省委书记、常委、委员,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常委、委员职务,交省军区监护查清问题。从1980年5月起,郭宏杰被劳教3年。1984年1月12日,省委批准省纪委的审查报告,对郭宏杰的审查结论定为“帮派思想严重、犯有严重错误”,并决定开除其党籍。)
李定山(注:李定山,“文化大革命”前系合肥钢厂工人。1969年11月任省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成员;1971年1月任省委常委等职。1977年11月20日,经中共中央批准,免去省委常委、委员职务,进行审查。1984年1月,省委批准省纪委的审查报告,对李定山审查结论为“造反起家”,“并有打砸抢行为”。决定撤销其原任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强玉凤(女)徐文成(注:徐文成,“文化大革命”前系合肥钢厂废钢站副站长、党支部副书记。1968年4月任省革委会副主任。1978年6月后被停职审查。1979年7月省委决定免去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担任的一切职务。1984年9月26日,合肥市委批准市纪委的审查报告,对徐文成的审查结论:“在‘文化大革命’中积极造反夺权、残酷迫害干部和劳动模范策划抢枪,指挥武斗;批林批孔中支持‘反潮流战士’,攻击、诬陷邓小平和其他老干部,情节极为严重”,决定撤销其原任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张秀英(女)李东林
李胜利王有香(女)郑友金朱恩怀时克启
梁守福王兴祥汤志忠龙冬花(女)陈学孟
孙邦昌胡早娣(女)魏安云(女)江惠珍(女)李文焕
陈玉荣(女)徐文英(女)吴家乐田立保
省委候补委员:
刘世昌江声马健张协吴从树(注:吴从树,“文化大革命”前系铜陵有色金属公司机械厂工人。1973年5月任省委常委,1975年8月任省委组织部长。1977年11月20日,经中共中央批准,免去其省委常委、委员职务,进行审查。1984年1月,省委批准省纪委对吴从树的审查结认:“吴从树紧跟‘四人帮’造反夺权起家的。他在造反期间,制造武斗器械,组织和参加武斗,打击迫害老干部,干了许多坏事,情节严重。”决定撤销其原任的党内外一切职务。)
雷步声陈广友吕士功张家云(女)高兰英(女)
许燕(女)汪琪(女)
附2:中共安徽省第三次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
李德生宋佩璋李任之梁辑卿郭宏杰
潘启琦于永贤万立誉马骅马健
马长炎马琮璜王钦王翀王光宇
王有香(女)王兴祥方传友冯邨龙冬花(女)
平昌喜刘祖英(女)刘廉民刘蔚林江声
江惠珍(女)成海波许燕(女)成冲霄任质斌
孙邦昌陈玉陈广友陈玉荣(女)陈庆泉
陈延密陈作霖陈学孟陈爱曦陈德惠
李康李东林李全贵李定山李胜利
李振东沈清芳吴成德吕士功吕玉堂
张杰张翅张凤英(女)张友复张秀英(女)
张秉伦张祚荫张春汉张春森张家云(女)
张震东汪琪(女)狄循时克启杨和发
杨效椿周学勤(女)郑友金郑淮舟金翠珍(女)
苗扶中孟家芹胡早娣(女)涂竹西娄学政
徐文成徐文英(女)徐家振桂蓬悦保顺
高兰英(女)黄明善强玉凤(女)程业棠程光华
傅大章熊玉坤魏心一魏安云(女)魏建章
〔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四次代表大会〕
1984年12月22日至28日,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四次代表大会在合肥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691人,候补代表68人,代表全省党员1646252人。正式代表中,各级干部5名,占72%;各方面专业人员112名,占16%;工人、农民59名,占8.05%;解放军20名,占2.9%。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审议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中共安徽省第四届委员会及中共安徽省顾问委员会、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黄璜代表省委作《坚持改革,团结奋斗,加速安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的工作报告。大会总结了中共中央解决安徽省委领导问题以来的工作,提出了安徽省的经济发展目标,确定了今后几年的主要任务以及需要采取的政策措施。大会提出,到本世纪末,力争实现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半,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四次代表大会关于省委工作报告的决议》《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四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大会选举中共安徽省第四届委员会委员55名,候补委员15名;选举中共安徽省顾问委员会委员50名;选举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41名。
附1:中共安徽省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名单
省委委员:
王乐平王郁昭王胜俊王厚宏王昭耀
牛小梅(女)卢荣景史钧杰冯骏冯建华
朱仇美朱景本刘淦刘广才刘奇葆
孙树兴孙继怀杨永良杨多良(回)杨传德
杨新生李少英汪庆汪洋宋明(女)
张大为张林元张秉纶张国辉张晓兰(女)
陆子修陈健陈云亭陈光琳陈复东
陈瑞鼎邵明邵挺根周曰礼周祖昌
孟富林胡之春胡云龙郝朝德赵怀寿
赵保星钟咏三洪清源姚静篁徐卿
徐乐义殷树勋黄璜戚邦汉傅锡寿
省委候补委员:
龙念杨连珠何宗新宋锦霞(女)伍小平(女)
金明生徐光春季昆森施明镛龚存玲(女)
常本英裘梅卿(女)卞国福魏建功陆庭植
附2:中共安徽省第四次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
马长炎王乐平王光宇王郁昭王学保
王厚宏王胜俊王昭耀方有德卢荣景
史钧杰冯林冯骏冯建华兰干亭
朱农朱景本刘广才刘征田刘奇葆
刘廉民许有琪(女)孙宗溶孙树兴孙继怀
杜维佑杨明杨海波杨新生杨蔚屏
苏羽苏迅苏桦李少英李世农
李清泉吴炎武应宜权(女)汪秀珍(女)张大为
张锲张林元张恺帆张祚荫陈光琳
陈复东邵明周祖昌周爱义郑锐
郑家琪郑淮舟孟家芹孟富林胡坦
胡泉胡之春胡云龙钮和祥侯永
洪沛袁振夏德义柴登榜徐士奇
徐乐义郭体祥酒德和黄驭黄岩
黄璜康志杰程光华谢秀兰(女)傅大章
赖少其裘梅卿(女)魏心一
二、党员代表会议
〔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一次党员代表会议〕
1952年12月13日至20日,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一次党员代表会议在合肥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816人,列席代表57人,代表全省党员103141人。曾希圣作《解放三年来工作总结和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会议研究安徽省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发展工业化和农业集体化的步骤、措施,以及治理淮河、长江,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等,对于安徽省顺利进行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起了积极作用。
〔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二次党员代表会议〕
1954年2月9日至3月12日,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二次党员代表会议在合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200多人,会议学习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批判了违背总路线的错误思想。同时交流了工农业生产的典型经验,会议讨论通过曾希圣代表中共安徽省委所作的《1953年工作总结和1954年工作任务的报告》。
〔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三次党员代表会议〕
1955年11月7日至19日,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三次党员代表会议在合肥召开,正式代表320人,列席代表1140人,传达中共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动员安徽党组织全力实现农业合作化的历史任务。会议讨论通过省委所作的《为保证实现毛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和中央根据这个报告所通过的决议而坚决奋斗》的报告的决议,选举了中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这次会议把党内对农业合作化速度问题的不同意见,当作“右倾机会主义”进行批判,助长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中的急躁冒进情绪。年底,全省加入农业合作社的农户占全省总农户的87%,实现了初级形式的合作化,其中加入高级农业合作社的农户占总农户的27.6%。
〔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党员代表会议〕
1969年5月7日至19日,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党员代表会议在合肥召开,李德生传达中共“九大”精神和有关文件,作了《在毛主席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伟大学说指引下,团结起来,夺取更大的胜利》的报告。会后,全省的“斗、批、改”形成高潮,撤并大专院校、下迁城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下放机关干部等。
〔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党员代表会议〕
1982年4月22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党员代表会议在合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391人。周子健代表省委作《增强党性,端正党风,发挥党在新时期的工人阶级先锋队作用》的报告。选举产生安徽省出席中共十二大代表41人,候补代表4人。张劲夫作重要讲话。
〔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党员代表会议〕
1987年6月14日至18日,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党员代表会议在合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498人。会议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安徽省出席中共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47人。
三、省委全委(扩大)会议
〔中共安徽省第一届委员会全委(扩大)会议〕
中共安徽省一届一次全委会议于1956年7月15日召开,选举产生了该届省委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处。省委常委会由曾希圣、黄岩、李世农、桂林栖、张恺帆、李世焱、廖容标、曾庆梅、李任之、苏毅然、王光宇、陆学斌、宋孟邻、彭宗珠、高鸿15人组成。书记处由曾希圣、黄岩、李世农、张恺帆、桂林栖、曾庆梅、李任之7人组成,曾希圣为第一书记。
中共安徽省一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于1956年10月29日至11月3日召开,传达中共八大会议精神,布置该年冬第二年春的工作任务,要求努力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做好各项工作。
中共安徽省一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于1956年12月25日至1957年1月4日召开,传达中共八届二中全会精神,讨论安徽省1957年国民经济计划,决定在全省大力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大规模精简机构,充实基层,加强领导。
中共安徽省一届四次全委会议于1957年11月21日至24日召开,45人参加会议,错误地批判李世农的所谓“右倾”思想。
中共安徽省一届五次全委会议于1957年12月8日召开,会议通过了提交中共安徽省第一次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民性整风运动》、《关于为提前和超额实现农业发展纲要而奋斗》、《关于进一步完成整编任务》3个报告。
中共安徽省一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于1957年12月15日至1958年1月27日召开,对李世农等人进行揭发批判,错误地作出《关于开除右派分子李世农、杨效椿、李锐党籍的决议》,接着又株连伤害一批干部。
中共安徽省一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于1958年4月16日至21日召开,传达学习中共中央“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会议对搞好工农业生产、整风整社进行了研究和安排。会议指出,安徽以往几年的工作是符合多快好省要求的,省委对1956年夏季以后刮起来的“反冒进”基本上“顶”住了。
中共安徽省一届八次全委会议于1958年6月21日召开,增选王光宇为省委书记处书记,增选苏毅然、宋孟邻、陆学斌3人为省委书记处候补书记,增选马长炎、杨明、张世荣为省委常务委员。同时将任松筠、李坚、田世五、刘廉民4人由省委候补委员递补为省委委员。
中共安徽省一届九次全委会议于1959年1月20日召开,会议审查通过省委向中共安徽省第一次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工作报告(初稿),及中共安徽省第一次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执行主席分工和会议日程等。
中共安徽省一届十次全委会议于1959年9月19日召开,参加人员42人,会议通过《关于贯彻八届八中全会决议》,错误地通过《关于张恺帆、陆学斌反党联盟的决议》。
中共安徽省一届十一次全委会议于1960年1月18日召开,通过《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二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选举办法的决定》,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60年春季召开,后因故推迟。
中共安徽省一届十二次全委会议于1962年5月10日举行,讨论进一步贯彻扩大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精神。全会通过《关于省委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安徽经济调整的任务还很重,大力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逐步解决吃穿用问题,是全党全民的中心任务。最急迫的措施是坚决缩短工业、基本建设战线,大力精简职工和压缩城镇人口。
中共安徽省一届十三次全委会议于1962年10月11日至11月12日召开,传达贯彻中共八届十中全会精神,指出安徽也存在“单干风”、“黑暗风”、“翻案风”,会议决定坚决改正“责任田”,恢复和巩固集体经济,讨论通过《关于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的决议》。
中共安徽省一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于1963年3月18日至4月3日召开,传达中共中央二月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关于在农村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决议》、《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厉行增产节约和“五反”运动的指示〉的部署意见》、《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监察机关的决定〉的决定》。
中共安徽省一届十五次全委会议于1963年6月17日至7月22日召开,讨论中共安徽省第二次代表大会日程安排等有关问题,会议通过《中共安徽省委向省第二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草案)》、《关于中共安徽省第二届委员会选举工作的建议(草案)》、《中共安徽省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修改草案)》、《中共安徽省第二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名单(草案)》、《关于撤销郑家琪同志党内一切职务的决议(草稿)》、《关于开除张世荣党籍的决议(草稿)》。
〔中共安徽省第二届委员会全委(扩大)会议〕
中共安徽省二届一次全委会议于1963年7月31日召开,选举出该届省委常务委员会委员李葆华、李丰平、李世农、张恺帆、陆学斌、黄岩、李任之、王光宇、李世焱、廖容标、李凡夫、杨效椿、姚克、王中、桂蓬、马长炎、吴文瑞17人,选举李葆华为省委第一书记,李丰平、李世农、张恺帆、李任之、王光宇为省委书记处书记,陆学斌、黄岩为省委书记处候补书记,全会还选举产生了安徽省第二届监察委员会。
中共安徽省二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于1963年10月28日至11月20日召开,会议传达中共中央九月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安徽全省形势,讨论全省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农业生产、生产救灾、支援农业。1964年国民经济计划、增产节约和“五反”运动等问题。全会选举了中共安徽省监委常委、书记、副书记。会后印发了中共安徽省委二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关于当前农业工作问题讨论纪要》。
中共安徽省二届三次全委会议于1964年3月18日召开,通过《关于学习毛泽东同志著作,学习解放军和石油部经验,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和各项工作革命化的决定》。
中共安徽省二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于1964年7月10日至8月4日召开,讨论军事、反对修正主义、培养革命接班人、城乡社会主义教育、长期规划、团结和两种劳动制度、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办学制度等问题,会议的中心议题是阶级斗争问题。
中共安徽省二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于1965年1月26日召开,通过《关于当前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和工农业生产等工作的部署意见》。要求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的文件,把“四清”运动进行到底。
中共安徽省二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于1965年11月16日至12月1日召开,会议传达中共中央九月工作会议精神,讨论安徽省1966年国民经济计划、整党建党、培养接班人、农业生产等问题。
〔中共安徽省第三届委员会全委(扩大)会议〕
中共安徽省三届一次全委会议于1971年1月21日召开,选举产生该届常务委员会委员由李德生、宋佩璋、李任之、梁辑卿、郭宏杰、王光宇、成冲霄、娄学政、潘启琦、王翀、杨效椿、陈玉、陈作霖、李定山、强玉凤15人组成。其中军队干部7名,领导干部5名,不脱产党员3名(2名为“文化大革命”中造反起家和帮派思想严重的人)。该届委员会未设书记处,设第一书记、书记、副书记。选举李德生为省委第一书记,宋佩璋为省委书记,李任之、梁辑卿、郭宏杰为省委副书记。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省委革命化建设的决议》、《关于开展反对骄傲自满、提倡谦虚谨慎的自我教育运动的决定》。
中共安徽省三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于1971年7月1日至6日召开,宋佩璋代表省委常委作《以批修整风为纲,深入进行思想和政治路线教育,带动各项工作前进》的报告。
中共安徽省三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于1972年1月23日至2月5日召开,197人出席,讨论1972年的任务,强调继续深入进行思想和政治路线方面的教育,进一步开展批林整风运动。
中共安徽省三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于1973年6月5日至8日召开,传达中共中央五月工作会议精神。6月20日至30日全委扩大会议继续召开,会议提出,在批林整风推动下,要大干快上,在“五四”计划的后3年争取国民经济各方面有一个较大的发展。会议选举安徽省出席中共十大代表32名。
中共安徽省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于1973年9月7日至14日召开,1200多人参加会议,传达中共十大精神。会议确定,全省城乡都要以阶级斗争为纲,以党的基本路线为主要内容,分期分批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当年冬第二年春着重抓好农村社队和工矿企业中的后进单位。会议作出《关于认真学习十大文件的决议》。
中共安徽省三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于1974年2月4日至12日召开,部署抓好批林批孔这个头等大事。随后全省开展批林批孔运动,许多单位建立所谓“评法批儒”理论小组,建设“理论队伍”。
中共安徽省三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于1974年4月23日开始召开,出席会议的有省委委员和省革委会委员182人,会议进一步清查林彪反党集团在安徽进行的反革命阴谋活动以及有关的人和事,着重揭发省委领导的问题,于7月18日休会。12月10日至16日,中共安徽省三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继续召开。参加会议的有470多人。会议指出,林彪反党集团与安徽有关的人和事已经查清。会议还根据毛泽东关于安定、团结的指示,初步总结了经验教训,要求“大力组织国民经济的新跃进”。
中共安徽省三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于1975年1月28日至2月1日召开,传达毛泽东关于理论问题的指示,传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届一次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坚持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专政;根据20世纪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要求,制订10年长远规划、5年计划和年度计划。
中共安徽省三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于1976年1月16日至18日召开,通过《加强革命化、带头攀登新高峰》的工作报告。
中共安徽省三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于1976年3月8日至15日召开,传达华国锋关于“批邓”的错误讲话,研究如何搞好所谓“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15日,省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反击右倾翻案风斗争的意见》。
中共安徽省三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于1976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召开,要求全省团结在华国锋为首的党中央周围,继承毛主席的遗志,高举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把揭批“四人帮”的斗争引向深入,抓革命,促生产,以阶级斗争为纲,把各项工作做好。
中共安徽省三届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于1977年5月5日至6日召开,协商出安徽省出席中共十一大代表候选人38名。
中共安徽省三届十三次全委(扩大)会议于1977年7月24日至8月2日召开,294人出席,会议学习了中共十届三中全会文件,重新选举出席中共十一大代表38名。1977年5月召开的中共安徽省三届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曾提出安徽省出席中共“十一大”的38名代表候选人名单。但在提名过程中,宋佩璋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点名指定了部分代表候选人。中共中央关于解决安徽省委领导问题的指示下达后,在深入揭批“四人帮”和宋佩璋的政治错误斗争中,发现这些原定代表候选人有问题,不符合中共中央规定的代表条件和代表产生办法,需重新进行选举。
中共安徽省三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于1977年8月26日至9月5日召开,号召掀起贯彻中共十一大文件热潮,把揭批“四人帮”的斗争进行到底,搞好整党整风,整顿各级领导班子,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
中共安徽省三届十五次全委会议于1979年1月19日召开,选举产生43人组成的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李世农为省纪委第一书记,张恺帆为第二书记,副书记桂蓬、胡锡光、黄建中、白鲁克、张桂如。
中共安徽省三届十六次全委会议于1982年4月21日至26日召开,讨论加强党的建设,协商产生出安徽省出席中共十二大代表候选人名单。
中共安徽省三届十七次全委会议于1984年12月16日至17日召开,审议《中共安徽省第四次代表大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审定《中共安徽省第四次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草案)》,讨论通过《关于召开中共安徽省第四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中共安徽省第四届委员会全委(扩大)会议〕
中共安徽省四届一次全委会议于1984年12月29日至30日举行,选举产生该届省委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会由黄璜、王郁昭、史钧杰、卢荣景、徐乐义、孟富林、杨永良、刘广才、张林元、牛小梅、赵保星、洪清源、王胜俊13人组成,黄璜为省委书记,王郁昭、史钧杰、卢荣景、徐乐义为副书记;通过了中共安徽省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和主任、副主任人选,袁振为主任,兰干亭、程光华、侯永、崔剑晓为副主任;通过了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和书记、副书记人选,赵保星为书记。
中共安徽省四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于1985年6月25日至28日召开,传达中央领导人的有关讲话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举产生安徽省出席中共全国代表会议代表10名。
中共安徽省四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于1985年10月17日至20日召开,传达中共全国代表会议和十二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会议通过《关于贯彻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精神的决议》,《关于递补龙念同志为中共安徽省四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中共安徽省四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于1986年5月16日召开,传达中共中央关于李贵鲜担任安徽省委书记,免去黄璜省委书记职务的决定,通报原省委常委、秘书长洪清源收受贿赂问题的情况和处理意见。李贵鲜强调,要稳定干部队伍,增强团结,开拓前进。
中共安徽省四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于1986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召开,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研究部署工作。
中共安徽省四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于1987年3月24日至26日召开,酝酿确定安徽省出席中共十三大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强调大力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中共安徽省四届七次全委会议于1987年6月14日召开,会议通过《关于选举出席党的十三大代表的准备情况的汇报》、《关于省党代表会议代表推选情况的审查报告》、《中国共产党安徽省代表会议议程》。
中共安徽省四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于1987年12月2日至6日召开,确定当前和下一年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中共十三大精神;加快和深入改革,推动经济进一步发展;搞好省、市的人大、政府、政协的换届。
中共安徽省四届九次全委会议于1988年10月19日至24日召开,传达学习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入改革的指导方针。会议通过《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决议》。
中共安徽省四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于1989年6月28日至30日召开,参加会议人员共453人。会议传达学习邓小平几次重要讲话和江泽民在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李鹏《关于赵紫阳同志在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动乱中所犯错误的报告》,学习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公报,一致表示完全拥护中共中央的领导和决定,坚决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中共安徽省四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于1989年11月24日至30日召开,参加会议人员共515人。会议集中讨论《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草稿)》,通过《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五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关于递补金明生、季昆森、龚存玲三位同志为中共安徽省四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传达了中共中央十三届五中全会精神,会议对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的决定作了具体部署。
四、省委其他重要会议
民国38年(1949年)7月18日至8月2日,中共皖北区委员会召开高级干部会议,一致拥护中共中央华东局提出的“粉碎敌人封锁”的总方针,确定今后工作任务以农村为重点,大力发动群众,沟通城乡关系,精简节约。会议检查了无组织、无纪律、无政府状况,决定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健全党委制。
1949年10月26日至28日,中共皖北区党政直属机关举行第一次党员代表会议,通过今后三大任务的决议案,三大任务即反对麻痹思想,爱护祖国遗产;安心机关工作,加强工作效率;健全支部工作,加强群众联系。
1949年12月13日,中共皖北区委员会、皖北人民行政公署直属机关党委召开第二次党员代表会议。皖北区党委书记曾希圣作了《消灭麻痹倾向》的报告,副书记李世农向大会报告自第一次党员代表会议后一个半月中各机关反麻痹学习和党的工作等情况。
1950年2月20日至22日,中共皖北区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召开,确定秋前工作方针:在农业以生产救灾为中心,结合完成清匪反霸、减租,准备秋后实行土改;在城市恢复与维持生产,加强城乡贸易,沟通城乡联系。
1950年3月7日至17日,中共皖南区首次代表会议在芜湖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352人,列席代表50人。马天水作《10个月工作总结和今后的任务》的报告。会议确定皖南区1950年以生产建设、巩固后方、支援战争为首要任务;上半年以生产救灾为中心,下半年以土地改革为中心。
1950年3月29日至4月5日,中共皖北区委员会召开全区县以上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统一全国财政工作的决定及整编方案,同时布置开征11种税,讨论生产救灾和土改准备工作。
1950年8月21日至23日,中共皖北区委员会、皖北人民行政公署直属机关召开第三次党员代表会议,动员干部进行整风。
1950年9月11日至20日,中共皖北区委员会召开扩大会议,确定:淮北和沿淮重灾区以生产救灾、治理淮河为中心;淮南以土地改革为中心。
1951年9月21日至26日,中共皖北区委员会召开皖北区第一次党的宣传员代表会议,听取《目前形势和任务》、《半年来皖北建立党的宣传网工作总结和今后建网的任务》的报告,通过了《模范宣传员工作条例》。
1951年11月12日,中共皖北区委员会召开直属机关干部会议,号召开展增产节约运动,批评铺张浪费风气。
1952年1月8日,皖南、皖北区直属机关召开党员代表会议,贯彻中共中央要求各单位立即按限期发动群众开展“三反”斗争的指示,动员开展“三反”斗争。省委主要领导和各机关党的负责人作了自我批评。会后,各专区、市、县负责人也先后作自我批评。全省“三反”运动由此逐步展开。
1952年3月2日至3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传达华东局会议精神,进一步布置开展“三反”、“五反”运动和搞好农业生产等,批评了“右”倾思想,提出省、专(市)两级首先开展“三反”运动,县级结合生产穿插进行,区乡不搞。
1952年4月11日至16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第二次扩大会议,布置“三反”运动新任务,要求防止逼供信现象,积极退赃。
1952年7月6日,中共安徽省委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工矿企业实行党委制,取消企业委员会。会议号召学习先进工作方法,提出合理化建议,开展生产竞赛。
1952年9月26日至10月1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第三次扩大会议,传达华东局指示,讨论和布置农村和城市工作,搞好生产救灾。
1953年3月2日至12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地市委书记联席会议,讨论和布置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违法乱纪行为。
1953年9月6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扩大会议,曾希圣在会上提出安徽农业生产的三项改革。“三改”是为解决安徽省淮河流域严重的旱涝灾害而提出的改种避灾措施。它的基本内容是:改变季节的收成比重,使夏季收成大于秋收;改种高产作物和耐水作物;改变广种薄收的习惯。
1953年10月21日至11月5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扩大会议,学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即要在10年到15年或者更长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布置粮食统购统销工作。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三书记谭震林到会作《关于过渡时期党的总路线、总任务和总政策》的报告。会后,全省训练大批宣传骨干,深入基层,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教育。
1954年4月28日至5月9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扩大会议,贯彻中共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团结问题和集体领导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检查。会议决定将“高价征求批评”、“有话说完”的民主作风贯彻到县以上党委。
1954年5月31日至6月12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地市委书记联席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对农业互助合作、粮食统销、“三改”等作了布置。
1955年3月10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扩大干部会议,曾希圣作《为超额完成1955年农业生产任务而奋斗》的报告,讨论了知识分子改造问题。
1955年8月6日至10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地、市委书记和地市委农村工作部部长会议,传达和讨论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会议批判了“右倾”思想,打算该年冬次年春再办3.6万个初级社,并对办社中大农具的处理、土地和劳力的分配等十个问题提出了意见。
1955年12月10日至19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有镇以上党政领导参加的干部扩大会,传达《中央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草案)》,统一对用赎买政策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认识,要求1956年完成资本主义工商业全行业的公私合营任务,80%的小商小贩组织起来,1958年完成私营商业(包括小商小贩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研究了解决清产核资、定息等若干具体政策问题。
1957年2月4日至11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地市委书记会议,传达中央召开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精神,要求大力加强思想工作;完成增产节约的任务;做好整编工作。
1957年5月3日至20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宣传工作会议,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和《在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研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准备整风问题。
1957年5月5日至7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常委会议,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决定在安徽全党开展整风运动,并研究了整风的具体步骤、方法。25日,省委印发《关于开展整风运动的初步计划(草案)》,要求整风运动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反对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宗派主义为内容,推动各级干部学会采取“团结——批评——团结”的方式正确处理人民内部问题,建立起机关中和群众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基本上做到缩小以至消除几个主要方面的闹事现象。由此,全省党组织开始整风。
1957年7月,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地、市委书记和一部分县委书记会议,研究反右派斗争、工农业生产及整顿和巩固农业合作社问题。
1957年8月15日至9月6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四级干部会议,会议以“鸣放”方式讨论了整风、反右派斗争等问题,要求全省继续开展整风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57年10月23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决定把在职干部分批轮换下乡生产的办法定为一项制度,每逢农忙季节(如夏收、秋收、防汛抢险、抗旱等),每个干部要下乡生产5天。
1958年1月5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党员干部会议,中共中央副主席周恩来到会并作《关于目前世界形势和整风任务》的报告。
1958年1月28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扩大会议,批判“右”倾保守思想,要求生产战线“大跃进”,对安徽该年春兴修水利提出不切实际的目标,要求连同已完成的土石方,累计完成24亿土石方的任务。
1958年3月10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规模巨大的反浪费、反保守动员大会,参加会议的干部共14700人,分19个会场进行。省委书记处书记张恺帆作动员报告。
1958年6月9日至20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三级干部会,传达中共八届二中全会精神。会议提出,1958年全省粮食总产量比上年翻一番,达到247亿斤;工业总产值争取实现30~35亿元,3年内达到150亿元。会后省委提出了“苦干三年,改变安徽面貌”的口号。这次会议使党内在经济建设上急于求成的“左倾”思想迅速发展起来,全省各条战线掀起“大跃进”的高潮。
1958年8月3日,中共安徽省委在佛子岭召开会议,作出了《关于保证完成今后钢铁生产任务的决定(草案)》。确定1958年生产生铁120万吨,钢35万吨。要求各级党委把钢铁生产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为完成大办钢铁的任务,会议还作出了关于冶金任务、解决当前供电及电力工业建设、加速发展煤炭工业及铁矿石生产、加强交通运输、解决工业部门劳动力等决定。会后,全省掀起大办钢铁的群众运动。从8月到12月,全省平均每天参加钢铁生产的有241万人,最多时达500万人。
1958年8月26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电话会议,部署农村人民公社。很快在全省形成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高潮。到9月6日,已办成322个人民公社。10月,安徽省农村实现人民公社化,16824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成1010个人民公社,入社农户占全省总农户的99.9%。
1958年12月26日至1959年1月16日,中共安徽省委在合肥召开省、地、县、公社书记参加的四级干部会议,学习、讨论中共八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会议部署整顿、巩固和提高人民公社,制定1959年工农业生产建设计划。
1959年2月20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春季生产广播动员大会,有1400万人参加。曾希圣号召全省人民在苦战3年的第二年中,来一个更大更好更全面的跃进。
1959年3月9日至20日,中共安徽省委六级干部会议在合肥市召开,由省、地、县、公社和部分大队、生产队万人以上参加,传达贯彻第二次郑州会议精神,解决人民公社所有制和纠正“共产风”问题。会议认为,当前突出矛盾是,去年大丰收后一方面粮棉油的收购任务没有完成,另一方面在全省范围内(除少数灾区)普遍发生瞒产私分、大闹粮食不足的风潮,根子在于没有认识到在公社内由队的小集体所有制到公社的单一的大集体所有制需要一个发展过程。根据第二次郑州会议精神,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三级核算,各计盈亏。会议还规定生产队对生产小组也实行包产,小组经营副业,使生产小组也有部分所有制。对过去财务帐目的算法、偿还和处理也作了规定。
1959年6月12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地、市委书记会议,着重讨论如何解决农村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决定立即在全省各级机关、部队、学校、工厂、企业和城镇居民中组织大批劳动大军下乡支援农业生产。
1959年6月19日至28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炼铁会议,研究如何提高生铁质量,调整厂矿组织和高炉布局,超额完成全年的生产任务。
1959年8月1日至10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对张恺帆、陆学斌进行错误的批判斗争。张恺帆于7月间去无为县检查工作,曾对该县工作中的“左”倾错误提出意见,因而被认为是“右倾机会主义”。陆学斌根据张恺帆的要求派人去无为帮助写材料,并派卫生厅副厅长和医务人员到无为县医治病人,在斗争张恺帆时,陆坚持说无为问题严重,而被错误地认为与张恺帆结成“反党联盟”。
1959年8月27日至9月21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县级以上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中共八届八中全会精神。会议通过省委《关于贯彻八届八中全会决议的决议》和《关于张恺帆、陆学斌反党联盟的决议》。确定全省党的中心任务是:反右倾、鼓干劲,进一步开展轰轰烈烈的增产节约运动,为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的跃进计划而斗争。
1959年11月22日至27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地市委书记会议,要求各地进一步解放思想,搞好整风整社、增产节约,提高劳动生产率,解决农村劳动力不足问题,超额完成当年度各项任务。
1959年11月23日至30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全省轻工业会议,讨论轻工业大增产、大跃进问题,力争提前10天到15天超额完成全年计划,提出1960年轻工业大发展的规划,1960年的生产计划总产值将比1959年增长126%。
1960年3月20日至4月3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六级干部会议,出席会议的有省、专、县、社主要负责干部和部分大队、生产队代表共7000多人。这次会议对人民公社的情况进行检查,主要解决由基本队有制向基本社有制过渡、发展社有经济、穷队变富队等15个问题。
1960年11月28日至12月12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十二条”),制定了《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十二条”指示的具体规定》。会议提出,从当年12月到第二年4月,全省开展整风整社运动,要求彻底纠正“五风”(即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干部特权风、生产上瞎指挥风),坚决反对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坚决处理坏人坏事,把封建残余势力彻底挖掉。贯彻“十二条”对扭转当时农村的形势起了积极的作用。
1961年1月10日至15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整风整社汇报会,提出:搞好整风整社,各级领导要下决心揭盖子;根据六类干部的标准,对所有干部进行排队;坚决退赔“一平二调”的财物,集中力量整顿“三类社队”,兼顾全面等。到3月17日,全省省、地(市)、县已派出整风整社工作队6万余人,在789个公社、9332个大队开展整风整社。当时划为“三类社队”的有192个公社,3039个大队。
1961年2月18日至3月4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地市县委书记会议,传达中共八届九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一书记柯庆施到会并讲了话。省委对过去的工作作了检查,确认1958~1960年犯了不少错误,农业减产,少数地方发生了疾病、人口外流和非正常死亡(主要发生在1959年冬和1960年春)。产生这些严重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五风”的严重危害;严重的官僚主义。会议讨论部署当前工作,提出吃饭第一,全党动手,全民动员,以整社为纲,大办农业,大办粮食,力争今年农业有一个较好的收成。要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执行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1961年4月10日至24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三级干部会,传达中央广州工作会议精神,讨论《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各地汇报了向农村讲解“农业六十条”的试点情况,着重讨论克服平均主义问题,并对如何贯彻条例、当前农业生产和生活安排作了讨论和部署。
1961年6月25日至7月19日,中共安徽省委在岳西县石关召开省、地、县三级干部会议。中心内容是:采取整风的方法,检查省委的工作,总结经验教训。省委初步检查了1958年以来把农业减产当成增产、粮食安排不落实、把农村工作中主要是“左”的倾向当成右倾来反,以及“大办”搞得过多等教训。由于没有从指导思想上认识错误,许多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1961年8月12日至20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轻工业书记会议,提出发展轻工业、手工业生产,回笼货币,稳定市场,增加财政收入。
1961年10月5日至11月5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八月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外交部长陈毅到会作了国内和国际形势报告。会议根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拟订到1964年和1967年的工农业生产规划。要求1963年基本解决粮、棉、油和副食品的紧张状况,1964年大部分地区粮、棉、油生产达到1957年的水平,有的要超过;完成中央下达的各项工业生产指标,1964年起组织新的跃进。会议还讨论了粮食问题,因粮食生产受灾减产,决定将原定秋粮征购由14.47亿公斤减为13.46亿公斤。1961年粮食年度(1961年7月1日至1962年6月30日)全省征粮16.04亿公斤,比1960年减少8.83亿公斤,占粮食总产量的25.5%,有利于农民休养生息。
1962年2月14日至17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精神。
1962年3月5日至9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地市县委书记会议,研究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及如何改正“责任田”为包产到队的问题。会后,各地人民公社都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解决了自1956年以来即已严重存在的生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
1962年6月18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地市监委书记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速进行党员、干部甄别工作的通知》。会议确定了甄别范围:平时案件;1957年以后处理的反、坏分子案件,特别是李世农案件后复查上升的反、坏分子案件;1960年的新“三反”案件;1961年整风整社案件;反右派案件等。同时规定了具体政策界限。
1962年6月21日至7月3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全省山区工作会议,明确山区工作方针应以林为主,多种经营。
1962年8月10日至25日,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委员会在黄山召开知识分子会议,目的是发扬民主,谈心通气,提高认识,增强认识,增强团结,改进工作,以进一步贯彻党对知识分子的团结、教育、改造政策。
1963年5月27日至6月1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社会主义教育试点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简称“前十条”),总结试点经验,部署下一步工作。
1963年12月9日至27日,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委员会召开全省科学技术工作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和华东局农业科技工作会议精神,讨论和审议安徽省1963~1972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要求科学工作要为生产服务特别是为农业生产服务。规划包括农业、工业、医学3个方面,共332个项目、952个课题。
1964年4月10日至5月7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财贸工作会议,贯彻中央财贸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加强财贸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改善经营管理。
1964年9月12日至15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地、市委书记会议,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指示,重新部署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各地委选定一个重点县进行社教。会后,全省组织3.7万人的农村社教工作队,集中在寿县、全椒、歙县、青阳、砀山、界首、繁昌7个重点县、140个公社进行社教。
1965年5月15日至24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农业生产座谈会,讨论进一步全面发展农业生产的几个问题,对发展全省农业生产的关键问题提出意见。7月17日,中共安徽省委印发会议纪要,要求各级党委把革命精神和科学态度结合起来,对本地生产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正确指挥生产。
1966年3月17日至4月2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学习毛泽东著作会议。学习毛泽东有关思想革命化、民主集中制、领导方法的一些著作,着重研究了县以上干部如何学好毛泽东著作和领导好群众性的学习毛泽东著作运动。
1966年5月23日至6月12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有省直厅局党组书记参加的地市委书记会议。从6月6日起,县委书记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对照中共中央《五·一六通知》进行检查;对省委常委、副省长李凡夫反对林彪的“顶峰论”及李所著《革命的世界观与道德观》一书进行了错误的批判。会议确定,当前“文化大革命”运动的重点放在县以上机关和学术、教育、新闻、出版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要求放手发动群众,大鸣大放大字报。
1966年7月14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有1万多人参加的“文化大革命”积极分子大会,李葆华作《更高地举起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的报告,会议错误地把李凡夫等人说成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
1966年8月17日至19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精神,学习全会通过的《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要求领导干部引火烧身,“炮打司令部”。
1966年8月30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合肥地区“文化大革命”群众大会,李葆华号召大家为解决合肥地区“八·二七”事件,加强团结。
1966年10月3日至6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地市委书记会议,交流各地“文化大革命”的情况,解决思想问题。李葆华号召大家到学生里面去,欢迎“炮打司令部”,团结一切革命的左派,团结大多数,完成“一斗二批三改”一斗二批三改,即中共八届十中全会提出的“斗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批判资产阶级的反动学术权威,批判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改革教育,改革文艺,改革一切不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
1966年11月9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传达中共中央九月工作会议精神。李葆华代表省委作《在文化大革命中所犯路线错误的初步检查》。当晚,部分造反群众冲进会议住地稻香楼,围攻、批斗李葆华等省委主要领导,冲散了三级干部会。
1971年10月2日至6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林彪叛国出逃的通知》,对林彪反党集团进行揭发批判。随后,全省逐级进行传达,开展批林整风。
1971年11月19日至22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分析形势,研究如何深入开展对林彪反党集团的斗争,推动该年冬次年春工作。
1972年7月13日至31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批林整风”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批林整风”汇报会议的精神,要求继续把批林整风作为头一位大事抓紧抓好。
1972年11月8日至23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全省农业学大寨会议。会议传达北方14个省、市、区抗旱会议精神,提出今后8年加快发展安徽农业的规划;提出1974年实现全省粮、棉、猪超《纲要》;1980年基本上实现农业机械化,全省农业生产主要作业的机械化程度达到70%以上等不切实际的口号。
1973年2月8日至15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工作会议,强调要以批林整风为纲,批判林彪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极右实质,加强各级党委建设,把各项事业促上去。
1973年4月27日至5月12日,中共安徽省委在淮南市召开政治工作会议。
1975年3月11日至21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全国工业书记会议精神和邓小平关于对各条战线进行整顿的指示,着重讨论如何落实安定团结的方针,把国民经济搞上去的问题。
1975年6月8日,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革命委员会召开全省广播大会,传达中央关于抓好钢铁生产的指示,号召全省广大干部努力完成当年钢铁生产和整个工业生产计划。1975年7月17日至24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工作会议,号召全省学理论,抓路线,促进安定团结,推动大干快上,把国民经济搞上去。会议要求各级领导班子要总结所谓路线斗争的经验教育,解决班子中存在的问题。
1975年11月5日至11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会议提出,到1976年,粮、猪要上《纲要》;到1980年,全省最少要有半数以上的县建成大寨式县(市)。要求县以上领导班子进行整风,解决学大寨真学假学的问题。会议还制定了《关于深入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的意见》。
1975年12月9日至10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地、市委书记会议,根据11月下旬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的“打招呼会议”精神,以思想学习汇报座谈会形式,就教育战线“反击右倾翻案风”问题,向地市委书记“打招呼”。随后,又向大学党委书记、省直机关领导干部“打招呼”。
1976年4月7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常委紧急扩大会议,拥护《中共中央关于华国锋同志任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的决议》和《关于撤销邓小平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决议》。
1976年4月20日至24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把运动引向深入。会上,肥东县、省交通局介绍反击右倾翻案风、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的所谓经验。
1976年7月25日至8月20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省、地(市)委领导成员理论学习讨论会。宋佩璋作《搞清楚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的专题发言。讨论会研究了“坚持同党内资产阶级作斗争”、“自觉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措施,以“民主派”、“走资派还在走”等,继续对老干部进行迫害。
1976年7月,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全省学习上海民兵建设经验交流会,错误地提出要“学习上海民兵建设经验,积极组织民兵参加社会阶级斗争,发挥民兵在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中的战斗作用。”
1976年12月15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地市委书记会议,部署揭批“四人帮”的斗争。此次会议仍错误地提出要“继续批邓(小平)”,继续“深入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
1977年1月5日至7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工作,讨论任务。省委主要负责人提出,安徽省几年来政治和经济形势发展得比较快、比较好,是同“四人帮”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进行坚决斗争的结果。由于省委主要负责人捂盖子,致使全省揭批“四人帮”运动冷冷清清。
1977年1月10日至20日,中共安徽省委在铜陵市召开城市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经验交流会,推广铜陵市商业系统揪“走资派”的“经验”,布置在全省城市基层单位继续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打击所谓党内外新老资产阶级。
1977年6月23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央领导人关于解决安徽省委领导问题的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坚决执行中共中央指示,放手发动群众同“四人帮”及其一小撮死党作斗争。
1977年11月4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省直机关揭批“四人帮”动员大会。会后清查工作在全省展开。1978年5月,“四人帮”在安徽省篡党夺权阴谋活动的主要罪行及其有关的人和事已基本查清。
1977年11月15日至22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农村工作会议,着重讨论研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问题,制定了《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这个文件作了六条规定,即:搞好人民公社的经营管理工作,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社会主义大农业,减轻生产队和社员的负担,分配要兑现,粮食分配要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允许和鼓励社员经营家庭副业。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把贯彻“六条”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1977年11月25日至27日,中共安徽省委在合肥召开清查工作座谈会,讨论在清查“三种人”过程中的问题,要求各地、各部门都要健全、加强清查领导机构。
1978年2月14日至16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地、市委书记会议,明确提出,农业生产大忙季节,要以生产为中心。
1979年1月3日至18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把全省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会议认为,为了实现工作重点转移,必须充分发扬民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解决历史遗留和现实存在的问题。会议解决了对安徽“文化大革命”前17年的工作评价问题。会议决定撤销“文化大革命”中对原来省级干部的专案审查报告,推倒给李葆华等省委领导人的“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错误结论,解决了“反击右倾翻案风”和同“天安门事件”有牵连而遭受迫害的案件等问题,明确了进一步解决好这一类问题的原则和方法。要求各地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加速搞好冤假错案的复查平反工作。会议还讨论了如何把安徽省的经济建设特别是把农业搞上去的问题。
1979年3月3日至7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研究加强干部教育,适应全党工作重心转移。会议为“文化大革命”期间受错误批判的原省委常委、副省长李凡夫等彻底平反,恢复名誉。
1979年5月13日至25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工作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四月工作会议精神,通过省委提出的关于安徽省1979年国民经济调整后的安排意见,并就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和任务,研究制定了一些方案和措施。会议提出,今后3年调整工作的主要目标,就是要使农轻重的比例关系和各部门、各行业内部的比例关系大体协调,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基本合理。会议还要求,善始善终地结束“揭、批、查”运动“揭、批、查”运动,指粉碎“四人帮”后,揭发、批判“四人帮”反党集团的主要罪行,清查与“四人帮”的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的运动。,进一步落实党的政策,搞好冤假错案的复查平反工作。
1979年8月8日至10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全省工业生产会议,要求各地全力以赴抓经济,抓生产,深入第一线解决问题。会议决定成立省增产节约领导小组。
1979年8月10日至12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农村工作会议,讨论落实安徽省农田基本建设的规划和措施,要求各地认真落实政策,力争在“三年调整期间”使安徽省农业生产有较大发展。
1979年8月28日至9月3日,中共安徽省委在滁县地区召开继续深入讨论真理标准问题座谈会,要求继续解放思想,研究新情况,解决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工矿企业按劳分配等问题。
1980年1月2日至11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全省农业会议,总结一年来农村改革的经验。万里指出:“实践证明,联系产量的责任制比不联系产量的责任制,增产效果更明显;少数长期低产落后、社员生活严重困难的生产队,自发搞了包产到户,是实事求是地执行中央决定”。这为在全省推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奠定了基础。到年底,全省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的生产队已占生产队总数的65.9%。
1980年3月15日至20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地市委书记会议,传达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精神。会议强调,贯彻十一届五中全会精神,一是领导干部带头,二是老干部带头。搞好党员教育,要以学习贯彻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中心。
1980年5月17日至27日,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召开发展安徽省国民经济问题座谈会,总结安徽省30年来经济发展的经验教训,讨论安徽经济发展的优势和措施。
1981年1月11日至19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工作会议,传达中央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基建要下,生产要上,开支要减,财政要平,物价要稳,市场要活”的调整经济方针。
1981年7月27日至29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经济工作座谈会,分析安徽省经济形势,研究工业增产增收的措施,提出要确保实现1981年全省工业生产增长5%,财政增收1亿元的任务。会议对1982年的经济工作作了初步安排。
1981年10月12日至15日,中共安徽省委在蚌埠市召开全省蔬菜工作座谈会。会议推广蚌埠市改革蔬菜管理体制的经验,制定建立、完善蔬菜生产责任制,稳定、加强蔬菜基地的建设,改革蔬菜经营体制和购销政策等8条政策和措施。到1982年4月中旬,全省大多数蔬菜生产队包产到户或包产到劳,对蔬菜生产和供应实行“大管小活”(即大宗蔬菜为计划价格,小品种议价)合同制或产销合一。
1981年11月12日,中共安徽省委举行报告会,张劲夫作《学上海、学沿海,进一步把我省工业搞上去》的报告,明确提出安徽省发展工业的方针:以集体经济为主,轻纺为主,中小为主,内涵改造、扩大生产能力为主,发展横向经济联合。
1982年1月8日至18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地、市委书记会议,确定全年工作总的要求:努力争取一个扎扎实实的速度;农业继续上,工业迈大步;努力争取党风、社会风气和社会治安有决定性的好转。
1982年12月11日至17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地、市、县委书记会议,提出1983年安徽省工作总的要求是:思想进一步解放,政策进一步放宽,经济进一步搞活;逐步完善责任制,疏通商品流通渠道;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农村党员教育。
1983年2月,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地、市委农业书记会议,部署人民公社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抓好试点,有计划、有领导地在全省范围内搞好人民公社体制改革。
1983年3月10日至17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地、市、县委书记会议,传达中央领导讲话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提出全年主要任务:坚决而有秩序地抓好各项改革,把经济工作抓紧抓实,争取尽快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
1983年7月2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常委会议,要求各地紧急动员,全力防汛、抗洪。
1983年7月7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部署检查、制止乱涨价、乱摊派两股歪风。要求省委、省政府带头贯彻国务院、中央纪委紧急通知精神,属于谁批准加价的生产资料,由谁负责检查纠正。
1983年8月8日至15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工作会议,贯彻中央关于集中财力物力保证重点建设的战略决策。通过清理地方建设项目,当年停建缓建5万元以上项目282个,使地方建设项目的规模控制在计划指标之内,保证了27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计划104.8%。
1983年10月27日至11月1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工作会议,传达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和邓小平、陈云的讲话,着重讨论整党和加强思想战线工作、清除精神污染的问题。
1983年12月3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省直机关整党动员大会,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全面完成省直机关的整党任务,为全省整党提供经验,作出表率。
1984年1月22日至28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传达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部署1984年全省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全省各级领导要总揽经济全局,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发展商品生产。
1984年6月5日至11日,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在合肥召开小城镇建设工作会议。6月26日,省委、省政府颁布《关于小城镇建设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会后小城镇建设得到较大发展。
1984年10月,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在合肥召开建设安徽长江经济带座谈会,确定:建设长江经济带就是要把安徽省沿江地带建设成为一个多功能、多层次、多产业、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开放式的经济区。
1984年10月28日至31日,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山区和贫困地区工作会议,要求尽快改变贫困地区的面貌。会议就若干政策性问题作了新的规定。
1984年11月7日至12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领导讲话精神,着重研究如何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步伐,促进安徽省经济腾飞。
1985年1月29日至2月4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全省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搞好粮食转化,加速劳动力转移,抓住发展畜牧水产业、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建设3个关键,争取年内有突破性进展。
1986年1月27日至2月2日,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传达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1986年全省农村工作,讨论修改《关于进一步搞活商品流通的若干规定》、《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革农村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3个文件稿。
1986年3月4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省直机关干部大会,要求上半年解决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当前机关作风中的几个严重问题的通知》中指出的问题,以纠正不正之风。
1986年10月4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
1986年12月30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学习中央领导人关于学潮问题的讲话精神,提出解决学潮问题的意见。
1987年1月4日至10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传达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讨论进一步加快农林、水产和商品粮基地的发展,完善农村生产责任制。
1987年1月19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合肥地区大专院校党员干部大会,宣布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除方励之党籍的决定》。原中国科技大学副校长方励之所犯错误主要是公开鼓吹资产阶级自由化,反对四项基本原则。
1988年2月5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省直机关万名干部动员大会,李贵鲜作《远学粤闽,近学江浙,加快我省改革开放的步伐》的报告。
1988年4月24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共十三届二中全会精神。
1988年6月4日,江淮片乡镇企业汇报会召开。卢荣景提出,要把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加快乡镇企业发展和农业的开发作为全省长期的战略方针。
1988年8月18日至27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全省地市委书记会议,研究加快经济发展,加强党的建设、为政清廉工作。
1988年12月9日至13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农村工作会议,传达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千方百计夺取1989年农业丰收。
1989年3月11日至15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全省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传达中央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讨论《关于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几点意见》、《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廉政制度建设的意见》4个文件稿,部署全省党的建设工作。
1989年4月22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常委会议,通报安徽省部分高校少数学生上街游行和处理等情况,研究进一步做好学生工作、维护高校安定团结局面的意见。
1989年5月28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地市委书记会议,传达学习李鹏、杨尚昆5月22日讲话,统一认识,制止动乱,稳定大局。
1989年9月11日至18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地市委书记会议,分析政治、经济形势,研究贯彻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部署抓好清查清理、惩治腐败、清理整顿公司、整顿文化市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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