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解放前,合肥城既无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亦无专业清扫人员。街道是“风卷尘土扬,雨溅飞流浆”。全城仅有7座公厕,随地大小便处处可见,行人若不留心看路,常会脚踩粪便一身臭。
解放后,合肥市人民政府注重整治环境卫生。1949年7月,首批招收卫生警4名,专业清洁工人20名。1951年成立清洁队,使市容有人管,垃圾有人清,城市环境卫生状况有较大改观。
至1977年,市环卫工人增加到563人,城区主干道清扫面积达43.5万平方米,小街小巷亦有专(兼)职人员定期清扫,公厕数量增加到159座。用于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投资累计近百万元,年均投资3.41万元。
1978年后,市环境卫生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1979~1989年,市政府用于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投资达1000多万元,年均100余万元。至1989年,城市公厕增加到200多座,室内机械化垃圾中转站增加到13座;各种垃圾清运车共93辆,日清垃圾量400~500吨,并做到了日产日清。1500多名环卫职工的生活普遍改善,他们中有15人被选任省、市、区政协委员,有12人被选为省、市、区人大代表,有14人被评为省、市和国家建设部系统的劳动模范和共青团中央授予的新长征突击手。1990年,合肥市被评为“全国卫生城市”。1992年,再次获得“全国卫生城市”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