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市容管理
门前“三包”
自1982年7月起,合肥市学习北京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大张旗鼓地宣传“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爱”的城市管理方针,广泛开展公民权利、义务和社会公德教育,大造建设文明城市的社会舆论。80年代进行环卫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市、区两级管理体制,较好地发挥了基层环卫管理的积极性。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全市通过层层发动,狠抓落实,定期检查评比,使“门前三包”活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100%的居民户,99%的单位签订“门前三包”合同,主要街道户户门前都挂有“门前三包”责任牌。1984~1985年,在“门前三包”活动取得初步成绩的基础上,市容管理部门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一是在主要街道实行百米一岗,增设痰盂、果皮箱等卫生设施,禁止乱倒垃圾,加强对人行道、机动车辆和自行车的管理;二是对建设工地进行全面整顿,开展建文明工地竞赛活动;三是对农贸交易市场进行综合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市场卫生管理;四是开展建文明大院、文明楼活动。经过几年时间的综合治理,至90年代初,市容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观。
创建卫生城市
1990年,合肥市开展创建卫生城市活动。1991年7月1日《合肥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经省人大七届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并发布施行。1992年8月,合肥市环卫监察大队成立并上街执法。
经过探索试点,合肥市在全国率先制订了《合肥市环卫预算定额》和《合肥环卫专业规划》。在创建卫生城市过程中,全市环卫系统先后开展了“庐阳杯”环卫竞赛和“清洁文明场站”、“文明路段”、“卫生公厕”、“最佳城市美容师”等活动。1990年,合肥市首次步入全国卫生城市的行列。1991年虽遭特大洪水灾害,市区20多条道路被淹,60多座公厕进水,5座垃圾中转站泡在水中,但环卫工人冒雨抗洪抢险,守候责任路段,绕道清运垃圾,水退后又及时清除淤泥,给公厕消毒,为确保城市环境卫生,为大灾之后无大疫作出了贡献。1992年经国家检查团检查,合肥市再次获得“全国卫生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优秀城市”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