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工业企业管理
1953年,合肥市在恢复和发展工业生产的同时,着手加强工业生产管理。主要措施是:制定统一的生产计划,组织各工业企业按计划生产。在各工厂建立车间、班组等内部生产单位,实行分工种流水作业,分层次组织管理。各工业企业按国家下达的生产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并具体制定以产量、质量、消耗为主要内容的生产责任制,实行生产定额指标考核。
这一时期,生产的主要矛盾是产品产量,手工作业仍然是生产的主要方式之一,生产中的浪费现象比较严重,产品质量和成本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当时,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主要是对职工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职工政治思想觉悟,激发职工劳动热情,推动增产节约运动。在1954年10月22日“中共合肥市委第一次工业会议情况的报告”中,对当时企业管理的实际状况,作了这样的概括:一、在企业管理上制度混乱,生产计划保守,定额不全,供产销脱节,资金积压等;二、生产上不重视质量,忽视安全,造成生产中大量浪费,加班突击,不爱护机器,事故不断发生等现象很严重。
1956年,合肥市手工业实行全行业合作化后,工业企业形成国营、公私合营和集体三种体制并存的格局。这一时期,工业生产除小型集体企业外,绝大部分工业企业生产,均严格按国家计划进行。凡是生产纳入国家计划的企业,其生产所需原材料由国家统一调拨,计划供应,产品由国家统购统销,生产利润上交财政,企业财务活动严格受国家财政监管,职工工资在国家批准的范围内开支。企业管理工作,以考核定额指标为基础,以督促检查劳动纪律为形式,以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为内容,以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为手段,突出党在工厂中的政治思想领导作用。此间,工厂中的劳动纪律状况在总体上较好,然生产不讲消耗,不重视质量,忽视安全的现象,仍较突出。1958年开展“大跃进”运动,工业生产强调“多快好省”。但在实际管理工作中,仍存在偏重抓生产计划的落实和产品产量完成的现象。因而,产品质量和浪费现象更加突出。在机械设备方面,“跑、冒、滴、漏”现象很是普遍。尤其是这一时期掀起了大办钢铁运动,各工业企业在完成自身生产任务的同时,均拿出相当的力量投入大办钢铁运动。因此,企业生产管理工作,实际为“政治挂帅”、“政治思想教育”所替代而流于形式。
1961年,合肥市工业生产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管理工作有所改善。同年3月,合肥综合化工厂开展“优质、超产、低耗、安全”的增产节约运动,把任务包到车间,责任下到工段。在4月份,又实行把生产任务包到班组,责任定到个人的“五包一奖”责任制(包产量、包质量、包工效、包消耗、包安全、超指标奖励),改善了管理,促进了生产发展。当年该厂生产虽在一季度出现亏损,全年却实现扭亏为盈。
同年下半年,合肥市贯彻中央关于《手工业三十五条》,将12家国营工厂转为合作社,15家国营工厂转为合作工厂,另由国营工厂分出部分车间单独设立7家合作社。通过调整、整顿等一系列措施,合肥工业管理状况得到改善,工业生产出现转机。1963年,全市工业企业可比产品总成本,比上年度降低9.9%,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27%。此间,合肥工业结合贯彻《鞍钢宪法》,重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作用,在企业生产中推行干部、工人和工程技术人员三结合的做法。各工业企业普遍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和生产工艺规程,管理工作得到加强,设备方面的“跑、冒、滴、漏”现象得到改善,产品产量和质量均获提高。1964年,全市工业可比产品总成本较上年度约降低10%。全员劳动生产率较上年度提高38%。
1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后,在“政治可以冲击其他”的口号下,工业生产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均被视为资产阶级“关、卡、压”遭受批判,科学管理为“以阶级斗争为纲”、“政治思想发动”、“大搞群众运动”所替代。“只要政治好,生产就会自然好”,成为当时发展生产的指导思想。整个工业生产一度呈无章可循,“群众当家作主”的无政府状态。1967~1970年期间,大部分工业企业生产物耗无统计,产品质量下降,生产利润为空白。在“文革”期间,全市工业生产中安全责任事故频频发生,重大事故发生率高于“文革”以前。
197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结束后,各工业企业开始复建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企业管理。1982年开展企业全面整顿,至1985年底,市经委所辖大中型企业全部通过企业整顿验收。通过整顿,各企业均增设企业管理职能科室,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普遍实行和经济效益、生产实绩挂勾的经济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各项生产技术指标,均实行厂部、车间、班组三级考核。此外,先后对各企业厂长、经理及其他企业管理干部进行科学管理培训,一线工人普遍实行先培训后上岗。通过这样一系列措施,强化了企业管理,恢复了生产秩序,增强了职工生产责任心,促进了生产发展。1985年底统计,全市工业企业有12家利税超千万元,63家利税超百万元。国营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1.62万元,较1975年增长40.8%,比上年增长12.9%。市预算内工业销售收入、利税总额和上交利税分别比上年增长34.1%、37.3%和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