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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中共安徽省委关于组织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通知


各地、市、县委,各大学党委,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认真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是今年下半年的中心任务之一中央〔1981〕22号文件对如何抓好《决议》的学习,作了明确指示,各级党委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总的要求是,正确认识中央对这个《决议》的指导思想通过学习,真正做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振奋精神,抓好生产和各项工作。
在具体组织学习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把握学习的重点,全面领会《决议》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学习内容应以《决议》为主,结合学习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公报和胡耀邦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以及报刊上发表的重要文章。要把握三个方面的重点:(一)正确认识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作用。对毛泽东同志的一生功绩和晚年错误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要全面加以认识,不能因为毛泽东同志晚年犯了错误而否定他的历史功绩,否定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价值和指导作用;也不能对毛泽东同志的言论采取教条主义的态度,甚至不愿实事求是地承认毛泽东同志晚年犯了错误,并从这些错误中吸取教训。(二)正确认识建国三十二年来的是非功过,其中特别要认清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虽然有过严重错误,经历了曲折发展的过程,但由于广大干部、群众的努力,仍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在许多方面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要通过学习,认真吸取基本的经验教训。(三)正确认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建国以来我党历史上的伟大转折。这次会议的伟大意义,不仅在于它顺利地实现了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而且在于它坚决果断地进行了拨乱反正,纠正党的指导思想上“左”的错误,标志着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同时,要正确认识六中全会对中央主要领导成员的改选、增选的重要意义和变动华国锋同志职务的必要性。
二、要根据不同对象,有计划地做好学习组织工作。县以上机关在普遍传达六中全会精神以后,可采取举办学习班或其他适当集中的形式,分别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进行学习。重点要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县以上领导干部的学习。县以上机关干部力争九、十月基本上能进学习班或相对集中学习一遍;公社干部要在明年春节前轮训完。轮训的方法,原则上由省、地(市)、县分级负责,就地分批学习,三级负责同志要轮流参加学习和领导。
省直机关计划举办以下几种学习班轮训干部:
1、处以上干部学习班。省直机关现有处以上干部二千零三十人(其中省级干部五十人,厅(局)级干部四百五十人,处级干部一千五百三十人),从七月底开始,在省委党校分四期进行集中学习,每期两周,到九月底轮训完。
2、科级干部学习班。省直机关现有科级干部九千人,由省直机关党校举办学习班安排轮训一部分。
3、宣讲员学习班。宣讲员由各厅局在现有的报告员、宣传员、专职理论教员、共青团干部或具有一定政治理论水平的党员中选定。省直党委已办了一期二百多人的宣讲员学习班,在深入学习文件的基础上,根据中宣部关于《决议》的宣讲提示,结合各系统的实际,编写出适合宣讲对象的宣讲材料,正在进行宣讲试点。然后,各口根据需要自行举办宣讲员学习班。
4、凡未参加上述学习班的干部,各口、各厅局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分批“小集中”学习。
省属大型厂矿企业(包括在外地的)可自办学习班,或组织干部参加当地党委举办的学习班,就地学习。高等院校自行组织学习。
各地(市)、县机关可参照省直机关上述办法,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无论采取那种形式进行学习,都要以自学为主,在精读文件的基础上,进行小组讨论,辅以必要的辅导和宣讲。
各单位在组织干部轮流集中学习时,要统筹安排,做到工作有人抓,学习没死角。科技人员的学习,要考虑到他们的工作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妥善安排。
工矿、农村基层干部、党员和群众的学习,要在训练好宣讲员和准备好宣讲材料的基础上,主要采取由各单位领导干部和宣讲员宣讲的方法。宣讲要结合他们的思想实际分若干次进行,不要搞倾盆大雨,也不要简单地照本宣读。时间安排要适当,不要占用生产时间,不要影响生产。各条战线的基层党组织,都要把《决议》的学习,作为今年下半年进行党的教育的主要内容。农村党员,除向他们宣讲之外,还要利用农闲,普遍进行一次轮训。
高中学生和大专院校学生的学习,应由当地党政机关和学校领导人向他们宣讲,并由政治教师辅导学习和讨论。要组织力量编写适合学生特点的宣讲材料。由省委文教部会同省高教局、省教育厅研究提出实施方案。文科大学和其他大专院校,根据教学力量和条件,还可将《决议》作为政治理论课的重要内容,列入教学计划。
三、要着重正面教育。在学习中,要发扬民主,做到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对待历史问题,应贯彻宜粗不宜细的方针,不要引导人们去纠缠历史细节,更不要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历史是非进行群众性的争论。对于学习中暂时出现的不同意见,要引导大家在深入学习文件的基础上,逐步求得统一认识。
四、各级党校、干校,可适当调整今年下半年的教学计划,将《决议》作为党史、党建课程的内容安排先学一段时间。在职干部的政治学习,当前,主要是学好《决议》,通读初议以后,尚未集中学习和已经集中学习过《决议》的干部,应按原计划继续学习经济理论。
五、报刊、电台、出版等单位,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发表阐述《决议》、介绍学习体会和学习经验的文章、报道,出版配合《决议》学习的读物,辅导干部、群众的学习。
六、加强对《决议》学习的领导。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参加学习、领导学习,带头宣讲,用自己的经历、体会,正确引导干部、群众领会好文件的精神,及时总结学习经验掌握思想动态,研究和解决学习中的问题。各地的学习、宣讲计划和进行情况,应定期向上级党委报告,重要情况随时专题上报。
中共安徽省委
一九八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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