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喷灌
1958年,在省水利厅帮助指导下,合肥市郊区淝河大队第一次进行喷灌试点。灌溉面积40亩,采用移动式喷灌机,喷灌蔬菜和豆类,效果很好,计算增产35%,后因三年经济困难停用。
1979年,肥东县选定解集乡青春村和王铁乡两处试点,郊区选定城东乡柳荫塘村试点。柳荫村喷灌面积90亩,年终总结出五大优点:一、90亩菜地,原采用“二垄一深沟”引水法,水沟几乎占去菜地三分之一面积。喷灌后,填沟扩大菜地27亩;二、喷水均匀,节约用水;三、节省劳力,减轻劳动强度;四、落水轻缓,土壤不致板结;五、喷水似云雾状,可以调节小气候,利于作物生长。由于效益显著,1980年,该村其余120亩菜地,全部实行喷灌。
肥东县青春村,由于农田经过综合治理,土地平坦,沟渠配套,水源较好。1979年试验建立移动喷灌水泵7处,喷灌旱粮300亩。1980年试验喷灌1000亩。两年试验总结计算,平均每亩年增产旱粮40公斤左右。王铁乡1979年建立移动喷灌水泵站19处,当年喷灌1000亩,1980年喷灌1700亩。两年试验总结计算,年平均每亩增产旱粮50~75公斤。
为了提高喷灌人员操作技术和管理水平,肥东、郊区在1980年后,分别培训了一批喷灌手,现都能熟练地进行喷灌操作。
1980年冬、1981年春,郊区唐桥、隆岗等村先后建立一些喷灌工程,80%菜地采用喷灌。
1979~1981年,郊区蔬菜队先后建立固定喷灌水泵站6处,喷灌蔬菜面积720亩,其中城东乡红光大队200亩,东方红大队200亩,唐桥大队200亩,城南乡王卫大队80亩,杏花村乡杏花大队80亩。经两年多试用,蔬菜平均每亩增产40%左右。
在兴建喷灌工程中,国家给郊区投资20万元,给肥东县投资4.8万元。郊区社、队自筹1.5万元,肥东县社、村自筹7000元。
1980年后,郊区杏花村乡和城东乡的喷灌菜地,因土地被城建征用或因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菜地分到户,而停用喷灌,肥东县因机械损坏无法购置配件,亦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