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债
国家经济建设公债1954~1958年,国家为了筹集资金,加速国家建设和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连续5年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全国发行总额:1954~1957年均为6亿元,1958年为6.3亿元。偿还期限:1954年发行的分8年偿还,其余各年发行的均为10年偿还,利息一律定为年息4厘。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发行的对象是:干部、工人、农民、工商业者及其他居民。这5年实际发行的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共达35.5亿元,已于1968年全部还清。
地方经济建设公债1958年5月29日,国务院决定:从1959年起,停止发行全国性公债,改由地方发行经济建设公债。
从1959年至1962年,安徽省发行了安徽省地方经济建设公债。
合肥市认购国家发行的经济建设公债和本省发行的公债,从财政决算表上反映数字如下:1956年为38.65万元,1957年为31.36万元,1959年为53.72万元,1960年为270.9万元,1962年为193.7万元。
国库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国务院决定:从1981年开始,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1981~1985年,中央共发放220亿元国库券,其中:前4年各为40亿元,最后一年是60亿元,全部由中央集中用于国家重点建设。
1981~1985年,省分配合肥市国库券任务共为2952.62万元,实际完成3153.24万元,占任务的106.79%。
1981~1985年合肥市完成国库券任务情况表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