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放前工人队伍民国16年(1927年)至20年期间,安徽的工矿业有所发展,为工人队伍的发展创造了客观条件。当时,安徽工人队伍的扩大主要在矿业、普通工业和其它产业三个方面。矿工总数已超过万人,其中桃冲铁矿4000人,裕繁公司2500人,大通煤矿1200人,水东煤矿、宝兴铁矿的工人最多时各达700人。在普通工业方面,主要是棉纺业、面粉业、电业、印刷业。其它产业中,发展最快的是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淮南铁路通车,铁路工人队伍有所扩大;芜湖、蚌埠两市的车业工人,都在2000~3000人左右。民国17年10月,中共安徽省临委给中央的报告称:“安徽城市产业工人少而又少,只有芜湖一纱厂(2000名工人),一火柴厂(400名工人),现均停工,另有100人左右的面粉厂,几十人的电灯公司,至于安庆、六安均无新式工人,此外皖之宣城有矿工2000余人,繁昌之荻港有矿工近万人。除此之外就只有手工业工人、店员及少数市政工人了,芜湖有车夫2300余人,码头工人700余人,机织工人近2000人,辗米工人近千人,店员约有四五千人,及其他各业各约有一二百人,电话邮政各三四十人。安庆车夫近千人,挑水夫及码头各500人,机织700余人,店员4000余人,六安有烟工600余人,其他城市工人数目不详。”据粗略统计,至民国20年,安徽工人队伍达3万人左右。
民国20年9月18日以后,日本帝国主义出兵占领了中国东北3省;民国26年7月7日,又全面发动了对中国的侵略战争。到民国27年底,安徽蚌埠、合肥、芜湖、安庆、淮南、铜陵、马鞍山、宿县、滁县、繁昌、宣城等40多个市县被日军占领,并建立了傀儡政权。当时,安徽的工矿业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城市和沿江一带,基本上都被日军占领。在日军占领前,除淮南煤矿有少量设备内迁大后方外,其它工矿业都落入日本侵略军手中,因而遭到很大破坏。芜湖当时集中了全省一半的轻工业企业,日军占领后,对裕中纱厂、益新面粉厂、大昌火柴厂、明远电厂等几个较大的工厂和大量手工作坊大肆破坏。裕中纱厂被日军改为伤兵医院,不少机器被劫走,余下的细纱机也大部被拆毁,这个当时安徽最大的工厂几乎被摧残得不复存在。明远电厂的设备,几乎被日军破坏了一半。手工业、商业损失严重,米粮业储存在江口及沿河两岸仓库的大米,统统被日军没收,米商多年的积累尽付东流。民国28年以后,日军对安徽的工矿业由破坏转入大肆掠夺。日军以所谓“委托经营”、“中日合办”等手段,将芜湖裕中纱厂、明远电厂、蚌埠光华电厂、淮南煤矿、芜湖益新面粉厂、大昌火柴厂、马鞍山和繁昌的铁矿等主要矿业霸占。日军在马鞍山矿区增修铁路、码头,设立发电厂、机械修理厂,修建仓库、办公楼,妄图长期霸占。到民国34年秋,仅日军从马鞍山矿区劫运回国的铁矿砂达537万吨。在淮南日本人设立矿业所,成立淮南煤矿股份有限公司,对煤矿进行破坏性开采,从民国27~34年8月,日军从淮南煤矿掠夺的煤炭达430多万吨。铜官山矿也是日军掠夺的重要目标,他们从江边到矿区修建码头、公路、铁路和发电厂、机械厂、仓库、碉堡、火药库等,自民国28~34年的6年中,开发矿井2个,日产矿石数百吨,所采铜矿均运往朝鲜提炼。日军对安徽经济的破坏掠夺,既造成大批工人失业,也促使安徽工人队伍的增长。
在国民党统治区,抗战前几乎没有什么工业。军阀政府为寻求增加财政收入和搜刮财富的门路,便兴办和扶持了一些工业企业。从民国29年起,先后开办工厂176家,到民国33年就有36家民办工厂破产。但总的看来,安徽的工人队伍扩大了。
在淮北、淮南、皖江抗日民主根据地,有40多个县市建立了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政权,积极发展工业和手工业,开办卷烟、造纸、榨油、农具、造船、采矿和军工等企业。和县功剩桥一带办起大小工厂9个,和含地区办起小型兵工厂4个,天长县铜城天高农具厂是皖东比较大的工厂企业,仅民国33年7~11月4个月中,就生产了价值317万元的各种农具,按市价八五折出售给农民。皖江行政公署在江北巢无地区创办的巢南煤矿,有工人1000多名,新四军七师供给部被服厂有工人600多人,卷烟厂有工人50多人,四师兵工厂、修械所、被服厂、织布厂、皮革厂、炸药厂等,有职工近2000人,大江银行印刷厂有工人65人,在安徽抗日根据地出现了一支新型的工人队伍。
抗日战争胜利后,战时退缩到大西南和大别山区的国民党中央政府和安徽省政府,俨然以“胜利者”自居,凭借帝国主义势力,抢夺人民的胜利果实,发动大规模内战。从国民党中央到地方的官僚资本在安徽大肆掠夺,侵占工矿企业,造成许多工商企业倒闭,大批工人失业。铜官山矿在日本投降时尚有800名工人,国民党政府接收后,以矿山暂不复工为名,仅留用30人。马鞍山矿虽恢复生产,但矿务总局经常解雇工人,到民国37年初,全矿仅剩百余名工人。解放前夕,合肥、芜湖、蚌埠、安庆等地许多资本家抽资南逃,工厂、商店纷纷倒闭,工人大批失业。在人口仅有5万人的合肥。民国37年底,失业人数达万余人。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安徽共有工厂企业3813家,除没收国民党官僚资本的79个企业外,绝大部分是百人以下私人小工厂和工厂小作坊,全省职工20多万人,其中工业企业职工只有2.2万人。
二、建国后工人队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三年经济恢复,安徽的工业生产有了发展,不仅解决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失业工人的就业问题,并且从社会上吸收了一批失业的青年和家庭妇女就业。到1952年底,全省职工增加到33.22万人。
1953年,安徽开始执行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为了支援安徽的经济建设,在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的关怀下,沿海地区106家工厂分两次3批迁来安徽,包括轻纺、化工、机电、食品、针织、印染等多种行业,给安徽的工业注入了新的力量,为安徽工业和工人阶级队伍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基础。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1953~1957年,下同),安徽的工业、农业、建筑业及交通运输业发展较快,1957年,全省职工增加到65.9万人。1958年“大跃进”,全省职工猛增到171.36万人,导致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工业、农业、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等生产建设部门职工占全民职工的比重由1957年的40%猛升到78.5%;商业、饮食业、服务业、文教卫生、城市公用事业和金融等部门职工占全民职工的比重由1957年44.5%下降到16.3%。经过几年调整,到1965年,全省职工人数精简为99.25万人,前者的比重下降到51.8%,后者的比重恢复到37.6%。“文化大革命”期间,职工在各部门的比例再度失调。1976年,全省职工总数达181.79万人,工业、农业、建筑业及交通运输等部门职工占全民职工的比重,又上升到65.1%;商业、饮食业、服务业、文教卫生、城市公用事业和金融等部门职工占全民职工的比例,再次下降到28.1%,给人民生活带来很大不便。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指引下,国民经济朝着协调的方向稳步发展。到1988年,全省职工达470.74万人,工业、农业、建筑业及交通运输业等部门职工占全民职工的比重,下降到62.9%;商业、饮食业、服务业、文教卫生、城市公用事业及金融等部门职工占全民职工的比重回升到28.8%;同时,一些新兴行业如环境保护、旅游等也逐渐形成了一支具有相当数量和质量的职工队伍。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和扩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安徽经济快速发展。1991年,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涝灾害席卷安徽,全省有10887家企业、196万职工受灾,其中有2120个县以上工业企业停产或半停产。全省有300多万职工直接参加了抗洪救灾斗争,在护厂、护矿、护堤的抢险战斗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安徽工人阶级和全省人民战胜这场洪灾后,在中共安徽省委和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恢复和发展生产,经济建设很快进入快车道。1993年,安徽经济增幅居全国第二位。安徽工人阶级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得到了锻炼和发展,到1993年末,全省职工总数达494.32万人,比1978年增加185万多人,比解放初期增加了20多倍。
安徽省职工人数表
表1—1—2(1978~1993年)单位:人

安徽省各行业和经济类型职工人数
表1—1—3(1993年末)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