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促产助销
1957年3月,合肥市税务人员在工作中获悉合肥市场缺乏桐油供应,原因是桐油产区要求以食油换桐油。于是,税务人员主动与省粮食厅和省供销社联系,由省粮食厅批给食油,由省供销社在武汉易货,及时解决了合肥市场桐油供应问题,同时也增加了税收。1958年,店埠酒厂因缺少容器使32万斤白酒无法发运出厂。税务稽征组同志获悉后,主动为企业找来木工突击加工木桶,使待运白酒及时调出。三河税务所税收人员还协助企业设计出6锭打纱车,提高工效5倍。此车曾在安徽省税务局召开的芜湖现场会议上展出,引起会议代表兴趣,纷纷索要图纸,带回推广。
进入60年代后,合肥市税务人员紧密结合党的中心工作,为企业办实事。1961年,市税务局召开有18个工商企业参加的协作会议,帮助胶木厂解决了急需的减速机、球磨机、转送带、轴承、钢材等设备和原材料问题,使该厂及时实现了22种技术革新项目。此外,市税务局还组织有38个企业参加的保粮、保钢协作会议,帮助合肥机床厂解决短缺A型三角带的难题,使该厂700部车床得以及时出厂,实现产值160万元。
同年,市税务专管人员在安徽纺织厂调查时,发现该厂大批回丝作废料处理,其中一部分仍可织布,于是组织大、小厂挂钩,使一些街道织布厂利用废弃回丝织布,既使安纺增加了收入,又使大夫第、桐城路、同春居委会的街道布厂生产得到发展。生产人员亦由原来的56人增至369人,居委会的整、半劳力,基本得到安徘。
1965年,在卫岗公社驻点的税务专管员,为支持社员发展养猪生产,一面与信用社联系解决资金问题,一面去长丰等地为社员买来母猪13头,糙猪28头(中号猪),小猪苗37头,分给农户饲养。部分农产生产的草垫积压,专管员又在市内联系20多个购买单位,实现销售金额4000多元。
1963年,合肥酒厂原料不足,市税务局及时向市财办作了回报,并联系粮食部门调给稗子、麦麸、山芋粉40多万斤,可以生产白酒10多万斤,既保证了市场供应,也增加了税收。1965年,安纺一厂由于运输问题,所需4号棉不能及时运到,市税务局立即帮助联系从巢县运来棉花3000担,保证了企业正常生产。据统计,1965年,市税务部门为企业挂钩搭桥、当参谋、通情报,解决促产助销问题达110余件,约增加税利90余万元。
1979年,合肥市税务局根据企业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采取灵活措施,为企业解决产供销运方面的问题142项。合肥灯泡厂由于与销售方因价格问题扯皮,致使所生产的高压汞灯长期积压。市税务局直属分局专管员多次去省计委、轻工局、商业局反映情况,提出解决办法,在领导支持下,不仅使17万元的积压产品及时出厂,还落实了下半年的购销计划。搬运公司砂纸厂原承担上海浦江、五洲两厂洗衣粉袋的加工任务,1979年,因原加工任务终止,致任务不足,专管员协助砂纸厂与日用化工厂挂钩,一次签订了承接300万只洗衣粉袋的加工任务,使砂纸厂当年下半年实现利润10万余元,比上半年翻了两番。
1984~1985年,市税务局针对市场上存在的问题,采取放宽政策:1.为解决城市人民“理发难、洗澡难、冲开水难”的突出矛盾,鼓励商业部门扩建和改造服务网点,对从事上述行业的国营、集体、个体企业营业收入和所得,给予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的照顾;2.为支持服装行业体制改革,缓和“做衣难”的矛盾,对统一核算的服装店前店后厂和服装门市部销售本厂的成衣,只征5%产品税,免征3%营业税;3.为缓和城市副食品供应偏紧状况,鼓励屠商进城卖肉,不分有证、无证屠商,每头猪只定额征收屠宰税、营业税9元,免征了有证屠商随销售额征收2%所得税和无证屠商临时经营营业税;4.对农民在市区菜市、农贸市场销售自产或贩运的鲜活家禽、鲜鱼、鲜蛋,在一定时间内给予免征产品税和临时经营营业税;5.对国营、集体、个体豆腐作坊生产销售的豆腐,也在一定时间内给予免征产品税和营业税的照顾;6.对国营、集体商业企业经营的新鲜蔬菜收入,免征零售环节营业税;7.为支持搞活城隍庙市场,吸引个体户参加经营,对进入市场营业的头一季度实行减半征税的照顾。对“钮扣大王”经营钮扣小商品的营业收入和所得,暂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8.为支持三县地方产品的发展,对其进入市区销售的产品,免征零售环节营业税。采取以上措施,较好地活跃了市场,收到了社会和经济效益双发展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