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
1949年2月,中共合肥市委指派朱静、毛英、康林、陶荫兰、程勉5同志负责筹组成立合肥市妇女联合会。5月15日,召开全市妇女代表大会,通过合肥市妇女联合会筹备工作方案,正式成立合肥市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
1952年8月16日,召开合肥市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合肥市民主妇女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组成人员,委员19人,朱静任主任。至此,合肥市民主妇女联合会(简称“市妇联”)宣告成立。时市妇联内设机构有:组织部、宣传部、生产部、卫生部、服务部,编制14人。1957年9月9日,全国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决定将“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1958年1月,“合肥市民主妇女联合会”相应改为“合肥市妇女联合会”。1959年12月,经中共合肥市委批准,市妇联内设机构调整为二部一室(城市工作部、农村工作部、办公室)。1963年5月,市妇联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宣传部、福利部。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合肥市妇联组织受到冲击。1968年8月30日,成立合肥市妇女联合会革命领导小组。1969年9月25日,合肥市革命委员会政工组下设群工小组,市妇联工作由该小组取代。
1973年5月19日,召开合肥市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合肥市妇女联合会第四届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和正、副主任,由此,合肥市妇女联合会组织恢复。时妇联内设机构有宣传组、城市工作组、农村工作组、办公室。1978年11月,市妇联内部机构改为办公室、组宣部、妇幼部。1980年5月,妇幼部改为生产福利部;1981年10月,增设儿童少年工作部;1983年11月,改设组织宣传部、儿童工作部、妇女权益工作部、办公室。1983年12月,增设合肥市妇女儿童法律顾问组。此后至1985年,市妇联内设机构基本未再变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