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二章 重要职权行使

第三节 重要决定

维护社会秩序
1980年3月9日,合肥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的决定,要点是:1.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狠狠打击现行犯罪活动,坚决刹住危害社会治安的各种歪风;2.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切实搞好安全防范工作;3.加强公检法队伍建设,提高公检法队伍总体素质和实战水平,确保各项法律贯彻实施。根据这一决定,全市各个方面迅即协调行动,展开了一场“严打”斗争和综合治理的战役,使社会治安状况很快得到改善。
1980年6月25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出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决议。根据这一决议,全市公安干警开展了“认真学习《条例》,正确掌握《条例》,模范遵守《条例》,严格执行《条例》”的深入学习和深入贯彻活动,对违反《条例》的人和事进行了斗争,进一步维护和改善了社会治安状况。
1980年11月5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作出关于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议。根据这一决议,全市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婚姻法》的热潮,使反映在婚姻与家庭方面的社会主义新道德、新风尚更加深入人心,讲晚婚,讲计划生育,成为公民的自觉行动。
1981年初,城区一度出现康乐球热,利用康乐球赌博,因康乐球而争吵、致打架斗殴等事件不断发生,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为此,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康乐球活动管理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全市机关、团体、学校、街道及企事业单位与公安、工商管理部门,统一行动,协调配合,取缔了无证经营,处罚了违法经营,规定了设置与管理办法,使因康乐球活动不当而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情况迅速得到改观。
1983年2月25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新〈宪法〉的热潮的决议》,根据这一决议,全市各单位普遍开展学习、宣传新《宪法》活动,新《宪法》的内容为更多的干部、群众所熟悉掌握,遵守《宪法》规定,维护《宪法》尊严,成为公民的自觉意识。
1983年9月27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作出关于开展“严打”斗争的决议,根据这一决议,全市展开了一场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分子的斗争。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受到惩治,犯罪分子的气焰受到扼制,社会治安状况进一步好转。
1985年4月16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出《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根据这一决议,全市掀起了学习法律的热潮。这一学习活动,以学习《宪法》为中心,兼顾国家基本法律和安徽省及合肥市的各项地方法规,通过学习,不仅普及了法律常识,更提高了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发展教育事业
1980年3月2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作出《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工作的决议》,根据这一决议,全市中等教育结构进行了全面改革,长丰县和郊区,着手试办农业中学,普通中学增设农业基础课,使中等教育结构与经济建设需要更相适应。
1985年8月20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市政府关于教师节活动的安排意见。根据这一决议,通过开展教师节活动,使尊重教师、尊重知识的社会风气更加浓厚,提高了教师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有关教师的一些政策不落实的问题,也在此间得到妥善解决。
1987年12月8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规划的决议》。根据这一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安徽省有关这一法律的实施办法,在全市中小学中得到贯彻实施。
缔结友好城市
1980年4月24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合肥市和日本久留米市结为友好城市。3月1O日,合肥市友好代表团赴日,参加缔结友好城市协议书的签字仪式和庆祝活动,至此,合肥市和日本久留米市结为友好城市。
1983年12月27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合肥市和塞拉利昂共和国弗里敦市结为友好城市。1984年3月,合肥市友好代表团赴塞,参加缔结友好城市协议书签字仪式和庆祝活动,至此,合肥市和弗里敦市结为友好城市。
1987年6月23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出决议,批准合肥市与上海市卢湾区建立友好市区关系。
其他重要决定
1981年6月9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决议》,根据这个决议,全市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管理体制,并普遍建立卫生劳动日制度。同时准许居委会每月向每个居民户收取一角钱公共卫生费,用于清理公共卫生。
1984年9月25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作出决定,确定广玉兰为合肥市市树;桂花、石榴花为合肥市市花。
1986年10月3日和12月10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作出决议,批准《关于调整合肥市1986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和《关于调整合肥市1986年工业总产值计划的说明的报告》,合肥市当年财政支出预算由1.33878亿元,调整为2.05815亿元,工业总产值由40亿元,调整为37.5亿元。
1987年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作出《关于调整我市1987年财政预算的决议》,根据这个决议,合肥市1987年财政支出预算由1.9730亿元,调整为2.7686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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