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合肥军事管制委员会
1949年1月22日,即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先遣纵队进入合肥城的第二天,成立合肥临时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孙仲德。2月5日,正式成立合肥军事管制委员会,孙仲德任主任,黄岩、宋日昌任副主任。
该临时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后,对刚刚解放的合肥县实行军事管制。其主要任务是确定革命秩序,保障全体人民生命财产,维护社会安宁。2月8日,市军管会即颁布法令,严禁银元和国民政府法币在市场流通,并于2月27日,接管了国民政府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民银行等在合肥开设的金融机构,同时还接管了合肥县的财经机构。此后,市军管会又相继接管了合肥县教育机构及其辖属的各中学(包括私立中学)、小学等。
合肥军事管制委员会在地方政权机关逐步完善并能有效行使权力后,于1949年4月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