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太平军
咸丰四年(1854)太平军进入合肥后,虽处于战争状态,却并不滥杀无辜和清军俘虏,纪律远比清朝军队严明。合肥人民积极响应太平军,大量从军,并以人力物力支援太平军作战。对此,即使一些仇视太平军的文人在其记述中也不能不有所反映。
太平军攻占合肥城后,大粮商周邦福被太平军招入队伍,因其不愿从军,被放回。其后,周邦福写《蒙难述钞》一书记述当时情景,虽然作者对太平军极端仇视,但字里行间并未显现出太平军“杀人如麻”:“二十八日,城外有人入城,有周大冕之子说城外情况(注:时太平军包围合肥城,日夜进攻),称:东南乡贼(注:作者仇指太平军,下同)不出五里外,虽在五里内,止掳物,不烧不杀。”文人朱景昭,在其记载太平军攻打庐州情况的《劫余小记》中记道:(太平军所到之处)人民“供献迎贼,所至如狂,其间为向导效奔走者,盖不以一、二计也。即如贼围城时……百物皆备,所少者油耳,而奸民为四远罗市,至数百石不已。”合肥人民不仅以物质支援太平军作战,而且大量投入太平军参加攻城。十六日,太平军攻下合肥城,派士兵打锣宣传:合肥新兄弟们听着!工农商各执其业,愿拜降就拜降,不愿拜降就叫本馆大人放回。周邦福听后要出城回家,太平军官员派太平军战士送周邦福出城,并送二百钱给周当盘缠。周在城内的6个伙计无1人死伤。
太平军攻占庐州后,经营合肥地区8年,设置了各级军政合一的政权,除作战外还开展筹措军需的活动,与合肥人民长期接触,对此,吴光大亦作了记载,历数太平军颁布的纪律及执行情况:“禁鸦片烟。有私吸者,即斩首”。还记了太平军禁赌、禁酒等情况,记曰:“贼徒虽众,颇守其法”。
太平军对战败被俘的清军官兵并不留难。据肥西县长岗店中学(宝教寺旧址)发现的《宝教寺增置佛田之碑记》铭文记录:咸丰八年(1855),太平军第二次攻占合肥,合肥西乡人、清军游击余祥“随前府升宪马公管带兵勇。城池失陷,遣散归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