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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妇女参政议政

第二节 建国后妇女参政议政


一、妇女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妇女参选〕
1953年,安徽省开始实行普选。全省广大妇女积极参加民主选举,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954年4月,据27个县统计,共有2387852名女选民参加选举,占女选民总数的72.11%。
1956年11月15日,省民主妇联发出《关于发动妇女参加选举工作的几点意见》。要求各级妇联在党委和选举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切实贯彻男女一齐发动的方针,组织妇女参加选举,并解决女选民的实际困难,提高妇女参选比例。争取在当选的基层人民代表中女代表占20%以上。1958年2月27日,省民主妇联再次发出《关于发动妇女参加选举的意见》,要求动员90%以上的女选民参加选举,争取在乡、镇人民代表中女代表占30%,县级代表中女代表占20%。
1963年2月13日,省妇联在《关于发动妇女参加选举的意见》中,要求各级妇联必须在当地选举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及早做好各级人代会中女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发动妇女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加普选工作,同时要把热心集体经济、热心社会主义事业的妇女积极分子选为地方各级人代会代表。
1980年8月31日,省妇联《关于发动妇女参加选举工作的意见》中,提出要使90%以上的女选民受到教育,女代表的比例应占代表总数的20%左右。据统计,全省有90%的妇女参加了各级人民代表的选举。
1986年8月11日,为保证各级人代会中女代表有适当的比例,省妇联下发《关于在各级人大、政协换届中积极推荐优秀的妇女人选的意见》。要求各市、县妇联组织争取参加市、县相应的选举领导小组;保证妇女代表比例达25%,争取达到25%以上;争取各级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中都有一定数量的妇女。1987年8月,省妇联向各地、市、县妇联发出《关于在省市人大换届中积极做好妇女代表推荐工作的通知》。1988年,全省妇女普遍参加了基层普选。
〔人代会中的女代表、女常委、女副主任〕
出席全国人代会的女代表:安徽省历次出席全国人代会的代表中,女代表均占有一定比例。具体情况见表。
安徽省历届全国人大代表女代表人数情况表
表3—5—2

省级人代会女代表:1954年,安徽省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女代表68人,占代表总数13.99%。1979年12月,在安徽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省妇联主任应宜权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在安徽省第六、七两届人民代表大会上应宜权连续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8年,第七届省人代会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21.27%。
安徽省历届人民代表大会女代表、常委会女委员人数情况表
表3—5—3

市级人代会女代表:1954年,安徽省合肥、蚌埠、芜湖、淮南、安庆5个市实行普选。1956年设立马鞍山、铜陵(原称铜官山)2个市。1961年设濉溪市(1971年改称淮北市)。据1987年8个市换届选举统计,共选出市人大代表2959人,其中女代表700人,占代表总数的23.65%,8个市共选举产生常务委员230人,其中女常委37人,占常委总数的16.08%;人大秘书长、副主任、主任78人,其中女副主任2人。
县级人代会女代表: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1978年前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每2年召开一次。1978年宪法规定,县(市)人民代表大会每3年召开一次。每次人代会代表中女代表均有一定比例。1979年,全省107个县(市、区)人代会代表总数为43014人,其中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24.1%。1989年10月统计,全省县级人代会代表总数26594人,其中女代表5860人,占代表总数的22%。
1984年以来安徽省县级人大常委会正副女主任、女委员人数情况表
表3—5—4


乡级人代会女代表:安徽省乡级人代会代表于1954年实行普选。在“文化大革命”前,一般经历了六届。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至1987年底,全省乡、镇人代会经历了三届。据1963年基层选举统计,全省3224个基层选举单位,共选出基层第五届人大代表40.37万余人,3113个乡(人民公社)的代表中,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22.6%。
1984年以来安徽省乡级人代会女代表人数情况表
表3—5—5

〔女代表提案〕
全国及省人代会女代表提案:1983年,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安徽省女代表张晓兰提出《〈关于提高妇女素质教育法规议案审理意见的意见〉的建议》受到重视,国家教育委员会、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国务院法制局、全国妇联等有关单位共同对这个建议进行了商讨和研究。安徽省第七届人代会女代表张晓兰、戴燕、姜雪莲、张合芳、胡光玉等在任期内提出《关于加强扫除妇女文盲》、《关于省人大建立内务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廉政建设的几点意见》、《关于要求省财政支持建立妇女事业发展基金》、《关于建立省妇幼保健技术中心》、《关于土地管理中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关于制定安徽省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关于试行女职工生育基金》等9项提案和建议,受到了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重视,并在立法和日常工作中给予了充分考虑。
市级人代会女代表提案:1983年3月,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上,市妇联代表就女职工生育的社会补偿问题提出议案,市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市妇联提案,并由一位副市长领导成立了由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妇联、市劳动局、市总工会组成的《企业女职工生养基金统筹方案》测算小组。测算小组对300多个企事业单位测算后提出可行方案,同年11月,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这个方案,并决定成立铜陵市企业女职工生养基金统筹管理委员会。
县级人代会女代表提案:怀宁县第三次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上,江桃荣、汪佩云等21名代表联名向大会提案,要求政府取缔买卖婚姻、童养媳、等郎媳、包办婚姻、虐待妇女等封建陋习和非法行为,以彻底提高妇女政治地位。对此,大会作出决议,取缔婚姻恶习,依法制裁违法行为,农会要帮助妇女翻身。
二、政治协商会议中的妇女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各级政协中都有一定数量的女委员。1978年,省政协第四届委员会上,方启坤(注:方启砷,岳西县人,是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任书记王步文烈士的夫人)当选为省政协副主席。
安徽省历届政协女委员、女常委情况表
表3—5—6

三、培养选拔女干部
1949年,安徽全境解放。中共各级委员会及人民政府重视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1949年,全省有国家干部47550人,其中女干部2838人,占干部总数的5.97%。1952年,全省干部总数115426人,其中女干部13186人,占干部总数的11.42%,比1949年增加了5.45个百分点。
1955年2月22日,中共安徽省委批转省民主妇联党组《关于妇女干部的培养提拔问题给省委的报告》。要求各地加强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当年全省有地(市)及省直局以上女领导干部33人。
1956年4月29日,省委批转了民主妇联党组《关于农业合作社配备妇女骨干情况的报告》。要求“各级党委特别是农村区委,对配备农业社妇女骨干的工作必须引起重视。对尚未配备妇女骨干的农业社,应通过当前整社和训练社干迅速配备起来。对已配备妇女骨干的农业社,应有计划地培养和提高她们的工作能力,不得再让她们垮下去。”当年,全省基本实现乡乡有女乡长,社社有女社长。宿县“三八”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女社长陈淑贞带领群众走集体化道路的事迹,由上海电影制片厂拍成电影《三八河边》。1957年8月,陈淑贞出席了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妇女建设社会主义积极分子大会,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与申纪兰、张秋香等著名劳动模范一起应邀到周恩来总理家作客。同年10月16日,国家副主席刘少奇到宿县视察时接见了陈淑贞。1959年2月25日,中共中央书记处总书记邓小平、书记处书记彭真来宿县视察也接见了陈淑贞。1959年9月,陈淑贞与省长黄岩一起赴京参加建国10周年庆祝大会。同年10月,陈素贞赴苏联参加十月革命42周年庆典,并访问了基辅、卡霍夫卡,参观了苏联的集体农庄。
“文化大革命”时期,党的干部政策遭到破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批转全国妇联党组《关于培养选拔女干部问题向中央的请示报告》精神,1981年2月10日,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下发《关于选拔女干部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在组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班子时,注意选拔女干部。同年统计,全省女干部136588人,占干部总数的22.37%;全省省辖市、县人大常委会常委及人民政府正副市(县)长中有女性领导干部39名。
安徽省县级人民政府女领导人数情况表
表3—5—7(1984~1990年)

安徽省乡级人民政府女领导人数情况表
表3—5—8(1984~1990年)

1985年,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女高级经济师宋明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1988年2月,铜陵市女市长张润霞在安徽省第七届人代会上,由代表联名提名当选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同年8月8日,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妇联联合发出《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全国妇联〈在改革开放中加强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切实把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每年要研究几次,要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进行认真分析、研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有力措施,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落到实处。同年10月,芜湖市妇联在全省妇联系统率先将公开、平等的人才竞争机制引入妇联领导干部的选拔。民盟芜湖市委候补委员、市第十九中学教师庄慧娟成为全省妇联系统第一位招考竞争上岗的副处级干部。
1989年3月4日,省妇联召开各界妇女代表座谈会,省委副书记杨永良与到会的30多位妇女就女性参政议政问题进行了恳谈。同年12月13日至15日,省委组织部、省妇联联合召开全省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座谈会。会议总结交流了全省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落实培养女干部的规划和措施。省委书记卢荣景到会作重要讲话。当年全省16个地(市)均建立了妇女人才库。
四、党派中的妇女
〔中共女党员、女代表〕
1950年,安徽省有中共党员98160名,其中女党员7015人,占党员总数的7.1%。1956年,中共安徽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合肥召开,出席大会代表623人,其中女代表76人,占代表总数的12.2%。
1960年,安徽省有中共党员708317名,其中女党员94822人,占党员总数的13.4%。1963年,中共安徽省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代表784人,其中女代表93人,占代表总数的11.86%,候补代表74人,其中女代表5人,占候补代表总数的6.76%。
1971年,中共安徽省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代表1150人,其中女代表213人,占代表总数的18.52%。当年统计全省党员944237人,其中女党员108805人,占党员总数的11.5%。
1984年12月,牛小梅担任中共安徽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87年,中共安徽省委命名优秀党员42名,其中女党员10人;表彰优秀党员98名,其中女党员23人。
〔民主党派中的妇女〕
安徽省有7个民主党派: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据统计,1988年7个民主党派共有成员7433名,其中女性1743名,占成员总数的23%。
1989年,各民主党派当届省秘书长以上的领导成员有30名,其中女性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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