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合肥市设置广播电视管理机构,是在合肥市广播站的基础上,于1975年3月成立合肥市广播事业管理局。机构是“局站合一”体制,局内设编播科、技术科(负责原合肥市广播站业务)、政秘科、事业科。定编32人,实有职工22人。
1981年,经合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确定,合肥市广播事业管理局与合肥人民广播电台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将局的编播科、技术科改为合肥人民广播电台的编辑部、技术部,增设文艺部。
1983年,在机构改革中,合肥市广播事业管理局更名为合肥市广播电视局,确定行政编制35人(实际下达31人)。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总编室、事业科、财务科。合肥人民广播电台机构另行成立。1989年3月,合肥市广播电视局事业科增挂“合肥市共用天线电视系统管理办公室”牌子。1989年12月,设立局监察室。1991年2月,增设局音像管理科。
1994年,合肥市广播电视局拥有在职职工2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