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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校园体育

第一节 高校体育

体育教学
50年代初,合肥高校体育教学,由各学校参照苏联高校体育教学大纲,自行安排。当时的教学内容,一般分为田径(走、跑、跳跃、投掷)、体操(单杠、双杠、鞍马、吊环、垫上运动)、球类(篮球、排球、足球、垒球)三个部分。1956年,《一般高等学校体育课试行教学大纲》颁布后,各校体育教学内容开始统一。安徽医学院、农学院等单位,经常测量体育课的强度、密度和运动量,组织体育教学观摩,并对体育课实行医务监督。
1958年,由于“大跃进”的影响,体育教学一度搞“高指标”、“强训练”、“限期通过‘劳卫制”’,违背了体育锻炼循序渐进的客观规律性,打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1960~1962年,由于“三年经济困难”的影响,学生体质下降,体育教学处于停滞状态。直到1963年,国民经济状况好转后,各校才按高校普通体育课教材纲要和有关参考教材,恢复体育教学。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市各校体育教学被迫停止,体育教师被下放到工厂、农村。1970年,第一届“工农兵大学生”入学后,部分体育教师虽然从工厂、农村调回学校,而体育教学的内容,却为军事体育取代。
1978年,《高等院校体育教学大纲》和高校体育教材公布后,各校均重新编写了体育教学计划,并把体育教学与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结合一起,统一安排。1979年,各高校施行国家颁布的《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和《高等学校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使高校体育教学进入了制度化、正规化的时期。
体育课时安排,本科为2个学年,总学时有136课时、140课时、144课时不等。二年制或三年制专科学校,体育教学有的安排2学年,有的安排3个学期。各校上体育课一般是按男、女生分班进行,也有按学生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分班的。各高校规定,凡体育课不及格者,不能评为“三好学生”。
课外体育
50年代初,各高校课外体育,主要是做早操、做课间操和每周开展两次课外体育活动。50年代末,各高校普遍组建各种业余运动队,利用课外活动,开展专项训练,同时举行各种竞赛活动,促进体育运动,提高技术水平。当时合肥矿业学院(今合肥工业大学),拥有25个项目的业余运动队。1958~1960年,该院有82人次打破44项安徽省运动记录,7人次打破11项全国运动记录,创5项全国记录,5人次打破2项世界记录。此外,该院还以百分之百的成绩,通过国家二级“劳卫制”。为此,国务院副总理贺龙亲自授予该院“全国体育运动红旗学院”锦旗。
1960~1962年,全市各学校生活水平普遍降低,学生体质水平下降,校园极少开展课外体育活动。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高校课外体育为“学工、学农、学军”和军事训练取代,直到1974年《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颁布后,才逐步恢复正常的课外体育活动。
1977年后,各高校课外体育有新的发展,安徽农学院早操出勤率达95%以上,学生中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人数,占学校总人数75%以上。
合肥地区高等院校历次体育赛绩情况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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