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省工商联临时领导小组和第四届执行委员会
根据中共中央(77)41号文件精神,1977年11月中共安徽省委统战部召开省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负责人座谈会,研究恢复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组织活动,同时决定省工商联和合肥市工商联先恢复组织活动,并宣布省工商联成立临时领导小组。组长孙友樵,副组长胡庆照、荣广宏,成员潘锷鏱(省民建会领导小组副组长)、刘璧城、杨凝初、汪仑。1978年3月28日,又增补李龙淇为省工商联临时领导小组副组长。1978年2月,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核定省工商联编制15名,设立办公室、业务处等办事机构,开始工作。
在中共安徽省委的领导和关怀下,在省委统战部的具体指导和省政协的热情帮助下,于1980年5月15~19日召开省工商业联合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出席代表109人。由于市、县工商联除合肥市外,还未恢复组织活动,不好选举代表,故特邀代表占较大比例。这次大会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叶剑英委员长国庆讲话、邓小平副主席《关于目前的形势和任务》的讲话精神,以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指导思想,贯彻“两会”全国代表大会的各项报告和决议,讨论和决定如何把安徽工商联和民建会的工作中心扎扎实实地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上来,推动会员和全省工商业者为实现四个现代化和台湾回归祖国,实现祖国统一大业作出新的贡献。这次代表大会是与省民建会及省级各民主党派代表大会同时分别举行的。会议期间,中共安徽省委、省政府领导人亲切接见了参加民主党派、工商联代表大会的代表。省委第一书记张劲夫作了重要讲话,对安徽工商联过去的工作成绩和自我改造所取得的进步给予高度的评价。指明了继续前进的方向。使与会代表和全省工商业者受到深刻的教育和很大的鼓舞。最后,经过充分酝酿协商,选举产生了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第四届执行委员会。选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5人,执行委员54人。接着,举行了执行委员会全委会议,推选出常务委员30人,组成主持经常会务工作的常务委员会。
省工商联第四届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名单
主任委员:潘锷鏱
副主任委员:张斌胡庆照荣广宏刘璧城荣德馨
常务委员:卢菊芳(女)吕兆祥朱文江孙曙孙友樵孙衡甫刘春廷
刘璧城张斌张景道邵志康汪仑李林吴为吴子壮
陈治祥周芝荣周新之孟祥志荣广宏荣德馨胡庆照胡恩森
哈华年袁绍成谢曙东葛健民温季明(女)鲁经邦潘锷鏱
1981年7月,中共安徽省委统战部通知:“中央和省委已批准恢复蚌埠、芜湖、安庆、淮南、屯溪五市工商业联合会组织。”该5市从1981年10月起,先后召开了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各市工商联领导机构,调配专职工作人员恢复开展了组织活动。
1983年1月16~21日,省工商联第四届第三次执委(扩大)会议,增选李林为省工商联第四届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