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三章 人口

第三节 人口分布

一、城乡人口
农村人口比例高,城镇人口基数小、增长快。1953年6月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上派、三河、丰乐、花岗、山南、官亭、小庙、高刘8镇,5504户,22807人,占全县总人口数745327人的3%。农村人口为722520人,城乡人口比例为1:32。
1954年后,实行粮油统购统销政策,供应商品粮的“非农业人口”,为纯城镇人口。1956年,非农业人口为34695人,占总人口4.41%,城乡人口比例为1:22。“大跃进”城镇人口剧增,仅职工增加6582人,比1957年全县职工总数7577人增长86.8%。1961年,非农业人口45881人,农业人口498302人,二者为1:11。1963年,非农业人口降至37080人,农业人口回升到592678人,比例为1:16。1964年至1971年,非农业人口与农业人口比例,徘徊在1:16~18之间。70年代后期和80年代初期,由于下放“知青”招工,及有计划地批准“农转非”(每年1.5‰)等因素,城镇人口增长较快。1979年,非农业人口39642人,农业人口为743022人,为1:18.7。1980年,二者比例为1:17.8。1985年,非农业人口64176人,比1979年增长61.9%。农业人口为780750人,比1979年增长5.1%。城镇人口增长率明显高于农村。是年,非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7.6%。城乡人口为1:12,比值仅低于1958年“大办钢铁”时期。全县8镇179236人(包括郊区农村人口),占总人口21.2%。
二、人口密度
1953年总人口752776人,土地面积2842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265人。1959年总人口757455人,土地面积2816平方公里,密度269人。1965年总人口579371人,土地面积2491平方公里,密度233人。1979年,总人口782664人,总面积2168平方公里,密度361人。1985年,总人口844926人,土地面积2168平方公里,密度390人。
肥西县重要年份人口密度(人/平方公里)
表3—8

按集镇分:1985年,县城密度为3368人,城区8741人;三河镇5601人,城区7740人;丰乐镇密度563人;花岗镇489人;高刘镇419人;官亭镇415人;山南镇361人;小庙镇最低,308人。从地理位置看,南部圩区,人口稠密;东部多丘陵,人口次之;西中部山区,人口较稀。7个区中,丰乐区密度最高,524人,比全县平均密度高134人;上派区密度次之;花岗区第三,418人;北部高刘区、西部山南区并列,均324人;北部小庙区第五,312人;西北部官亭区最低,291人,比全县低99人。全县44个乡中,人口密度高于县密度平均数390人的有:丰乐区清平、滨湖、严店、刘河、程店、苏小乡;上派区中派、北张、馆驿、肥光、烟墩、四十井、丙子乡;花岗区新仓、董岗乡,计15个乡,占总乡数34%。密度最高为丰乐区刘河乡,660人。密度介于300至390人之间有:上派区农兴、烧脉、长安乡,花岗区四合、芮店、孙集乡,山南区防虎、界河、袁店、柿树岗、洪桥乡,小庙区南岗、雷麻、城西桥乡,官亭区焦婆、江夏乡,高刘区长岗、洪店、高店、长镇乡。计20个乡,占乡总数45%。密度在300人以下有:山南区金牛乡,小庙区将军、大柏乡,官亭区聚星、井王、南分路、金桥、王集乡,高刘区河东乡。计9个乡,占21%。全县密度最低为官亭区聚星乡,229人;其次是高刘区河东乡,235人。全县各区、镇、乡1985年底人口总数及土地总面积数(二者之比即为人口密度)详见《建置章·区乡(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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