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畜禽饲料
一、精料
有米糠、麸皮、山芋、玉米、大麦、瓜类、菜籽饼、花生饼、棉籽饼、豆渣、糠渣、酒糟等。为鼓励农民养猪,1953年粮食统购中规定每头猪留饲料粮30~50公斤。1956年土地入社,农户养猪每头借给饲料地0.10~ 0.15亩。1958年后饲料地时收时放。国营场的种畜饲料,由粮食部门定额供应。1980年包产到户后,农民自主安排饲料,农副产品市场开放,饲料来源由死变活。1982年调查全县粮油加工每年可产米糠麸皮8.4万吨,饼渣3.8万吨。单一化精料喂养畜禽,生长慢。以猪为例,料、肉比为5.5~6∶1。80年代初,根据各种饲料的营养成分和各种畜禽的营养需要,配制成混合饲料,经试验喂养生猪,料、肉比3~3.5∶1,1984年县饲料公司调查15户试喂混合饲料的生猪156头,每头平均日增重0.4~0.65公斤,少数二元杂交一代猪,育肥日增重0.6~0.75公斤。1985年建成生产能力1万吨的县配合饲料加工厂。
二、粗料
粗料多为饲草,全县山林地15万多亩,可产鲜草490万吨,可利用率50%,秸秆50多万吨,可利用率40%。可利用的饲草,计有89种。常用的有稻草、麦秸、油菜秸、山芋藤、花生秧、野草、紫云英、枫树头、马齿苋、苦菜、五倍子叶、水松子、小娘根、小鹅肠、灯笼果、龙尾草、槐树叶(花)、榆树叶、菱角秧等。农民素有采集鲜草饲养畜禽的习惯,春夏两季,挑野菜、捞浮萍、割牛草、打猪草的童男少女遍野可见。鲜草喂牛营养好,民间有“一口青草一口血”之说。山区早有发酵饲草的习惯,50年代后推广发酵秸秆、稻糠等饲料,同时普遍利用米嘴、米皮、稻壳加工成“三合糠”,利用玉米芯、玉米秸、稻草根、花生秧、山芋藤、扒根草为原料加工成“统糠”作饲料,这种“穷养猪”的办法,直到70年代末。水生植物中的水浮莲、水葫芦、水花生和红(绿)萍,都曾为本县主要粗饲料。水浮莲1956年引自广东,先在重点农业社养殖少量,保苗过冬。1959年花岗区农技站用保温(火温)池保苗试验成功,同年全县建温室4个,温棚11个,地窖25个,水井39个,保苗1.7吨,采种10多公斤,放养繁殖1万多吨,推广到全县。水葫芦于1972年由合肥引进,1976年由县种猪场和县食品站逐步扩大到农村社队,养殖面积2.5万亩,总产12.5万吨,80年代后养殖减少。1985年仅县种猪场放养保种。水花生耐旱,年可刈割10~15次,亩产鲜草20~25吨,畜禽喜食,遍及城乡,但有微毒,要搭配精料使用,80年代用量减少。红萍是猪禽适口饲料,农民誉为“肥猪萍”,同时也是好绿肥,60~70年代放养多。1984年全县“三水一萍”保种点2000多个,保种10万多公斤。1985年趋向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