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虽有财政机构,收入全部上缴,支出据情下拨,未建县一级财政,地方组织的收入,同地方支出不发生直接联系。
1953年,开始建立县级财政,方有财政预决算。预决算的原则,是收入按政策,支出按预算,追加按程序,无预算不拨款。具体做法:财政部门根据上一年的收支情况,本着量入为出,不打赤字预算的原则,制订当年的收支预算,并定期将预决算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提请大会审议通过。
33年来,本县财政预决算的执行结果:26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累计结余723万元。1963年结余35.4万元;1977年结余54万元;1978到1983年,每年结余均接近70万元。1961年、1965年和1967年3年持平。4年发生赤字,累计赤字80.8万元。1959年和1962年两年,赤字7.6万元,在“大跃进”、“浮夸风”的影响下,财政上提出大收大支造成的;1971年赤字20.2万元,当年收入计划只完成98.4%,比上年还增长10%,支出却比上年增长17.5%,支大于收,形成赤字;1985年赤字53万元,当年因给10个企业更新改造,工资改革,差旅费标准提高,给居民肉价补贴等,全年支出比上年增加318.3万元,增长18%。
肥西县历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
表16—5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