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二十四章 民政

第八节 殡葬改革

旧时皆为土葬,解放后,首先在干部、职工中推行火葬。1978年,县民政局在烧脉乡蛟头陂征地10.8亩,投资34万元,建成肥西县殡管所和火葬场。配干部职工10人。火葬场设有告别厅、整容间、火化间,配置接尸车1辆、冰箱3台。1981年正式使用,至1985年,全县死亡17449人,在肥西火葬场火化的尸体332具,在外地火化尸体21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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