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书店
建国前,三河镇有几家私人书铺,较早的是“大文堂”,从清光绪年间经营至1933年,店主李永鉴。继“大文堂”之后,三河还有“华庆”、“同文”、“文林社”、“汪忆中”、“简明”、“朱同兴”、“合众”、“时代”等私人书店。1947年以后,刘汉生、吕诚之、汪念慈三人合办的“合众店”,经营图书和中小学课本,业务范围较大。
1949年9月,苏晨羲筹建新华书店三河支店。1951年7月,支店迁至县城上派河,原址成为县书店门市部。1952年1月,成立新华书店肥西支店,此时有五间草房。1953年新建平房20间。1980年建4层楼房1幢,面积983平方米。书店经营图书、教材和年画,1984年起经销少量文具。经营以自销为主,县城和三河镇设有门市部;农村销售,主要委托基层供销社。书店送书上门,书款通过银行托收承付,允许合理退货。对个体书商,实行自选品种,现款批发,加大折扣,不办退货。
新华书店在社会效益为主导的前提下,讲究经济效益,教材发行一般占销售的一半左右。1951年至1985年,亏本的有7年,收支基本平衡的7年,1979年至1985年,年纯利润均在4万元以上,利润率较高的1980年为10.3%。1985年销售额128万元,纯利润7.45万元,职工3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