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页
下载APP
今天是
网站首页
炎黄世系
中华民族
中国正史
中国方志
中国乡土
华夏名人
地区代理
用户中心
第三十二章 宗教
引子
解放前,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和天主教。解放以后,部分宗教活动渐止。近年来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恢复活动。1981年4月设立“县民族宗教事务科”,具体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工作。
下一篇:
第一节 佛教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