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县境自然资源较丰富,农村劳力充裕,农民素有从事家庭副业生产、饲养畜禽的传统和在家前屋后零星植树的习惯。因此,林、牧、副、渔四业在农村经济及农民收入中占有一定比例和地位。1949年,农业总产值8399万元,四业比重占24.3%(其中:林业占0.7%,牧业占13.7%,副业占7.5%,渔业占2.4%)。建国后,由于抓单一种植业生产,加上50年代后期“左”的错误影响,导致农业结构比例关系失调。1965年,全县农业总产值12031万元,四业产值占总产值的15%,比1949年下降9.3%。“文化大革命”中,强调“以粮为纲”,家庭副业被当成“资本主义尾巴”,受到严格限制,林、牧、副、渔各业发展缓慢。1976年后,林业生产进入稳定发展时期。1980年,林、牧、副、渔各业产值分别为123万元、3188万元、15万元和94万元。全面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后,农村中涌现出各类专业户,林牧副渔各业在农业结构调整中得到发展,尤以副业、渔业上升较快。1985年,林业产值199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0.6%;牧业产值5371万元,占17%;副业产值197万元,占0.6%;渔业产值512万元,占1.6%。共计占19.8%,比1965年上升4.8%。四业产值与1980年相比,林业增长38.2%,牧业增长40.6%,副业增长12.1倍,渔业增长4.4倍。是年,林木覆盖率5.6%,大牲畜存栏7万头,生猪存栏26.5万头,家禽存栏340万只,鲜蛋产量968吨,水产品产量4002吨。本县已经成为全国7个瘦肉型商品猪生产基地县之一和省产鲜蛋重点县。长丰仔猪、吴山鹅、瓦埠湖银鱼远近闻名;淡水珍珠具有色佳、质优的特点,已进入国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