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县境定期集市有下塘、吴山、庄墓桥、双墩、罗集、陆桥、兴隆、横塘、马厂、车王、义井、罗塘、邵集、杜集、柘塘、造甲、岗集、埠里、高塘、杨庙、朱巷,朱集等地,每日集有水湖、杨公、夏店、孔店、哑叭店等。集市贸易的主要特点是成交品种多,价格随行就市,浮动性大。上市经营品种以粮食、蔬菜、豆制品、猪、禽、蛋、鱼为多,竹、木制中小农具和家具较少。1950年,贸易成交额120万元,随后逐年增加。
1958年“大跃进”期间,集市贸易被取缔。
1960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恢复和组织农村集市贸易的通知,县境集市贸易重新开放,成交额开始回升。
1965年建具时,全县有农村集市28个,年贸易成交额179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2.3%。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集市贸易被视作“复辟资本主义的阵地”受到限制,全县传统集市日被硬性规定为逢五、逢十,在午秋农忙季节,下令供销社、粮站、食品站等单位,停止营业,硬性关闭集市。但群众自发到集外成交,贸易额仍逐年上升。
1977年后,逐渐恢复集市,并放宽了上市的物资种类。1979年4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决定,恢复农村集市贸易,上市品种范围放宽到凡属社员自产和分配到的农副产品,都允许上市,集市贸易日趋活跃,上市主要农副产品价格基本与国家派购,超购价持平。到1985年,全县集市发展到57个,其中定期集市44个,每日集市13个。集市名称、集期如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全县设61个集市服务部,10个集市贸易信息网点,有服务人员400多名。每个大中集市都按粮油、牲畜、禽蛋、肉食、水产、蔬菜、竹木、家俱、小商品等分行就市,专业交易,上市物资、商品多达2900余种。1985年,全县赶集人数日平均15万人(次),年成交贸易额达5984万元,是1965年的30.4倍,是1978年的4.66倍。几个主要年度集市贸易成交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如图:

农村牲畜交易市场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