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1949年,淮南矿区人口出生率为20.69‰。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和卫生条件的改善,全市人口增长迅速,1954年,淮南市人口出生率上升到53.29‰。
50年代中期,国家开始提倡“适当节制生育”。淮南市1956年起以卫生部门为主,进行了避孕宣传指导和避孕药具的推销供应工作。196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了《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翌年,淮南市成立了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计划,并进行了试点,使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开展起来。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计划生育工作受到冲击而中断。
70年代初期,淮南市计划生育工作得到恢复。1972年计划生育的工作重点主要在农村。1974年开始,街道、人民公社聘用了计划生育宣传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简称8条),向农村派出手术小分队,帮助做计划生育四项手术。但多胎生育仍达26.43%。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计划生育工作得到加强,中共十二大又把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全市从上到下建立、健全了工作网络,1982年和1990年分别颁发了《淮南市关于控制城乡计划外生育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淮南市实施〈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办法》。全市人口出生率由第五个五年计划时期的17.03‰,下降到1985年的13.38‰,实现了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的人口控制指标。但由于第七个五年计划时期处于人口婚育高峰期,人口出生率又有回升。1990年,全市人口出生率已达21.93‰,其中,潘集区的人口出生率高达2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