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一、市公安局
1949年5月,淮南矿区公安局成立,1950年9月,改称为淮南市人民政府公安局,1955年7月,改称淮南市公安局。1967年6月,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淮南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所取代,1968年3月,又被淮南市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部)取代。1973年5月,恢复公安机关建制,成立淮南市革命委员会公安局,1975年8月,改称淮南市公安局。
随着工矿企业的发展,区划增加,人口不断增多,公安机关也不断发展壮大。建局初期干警仅为31人,60年代公安干警已陆续增编至680余人。“文化大革命”军管以后,公检法三家干警仅留下107人工作。1973年公安机关恢复,由于工矿增多,城市人口激增,公安队伍得到较快发展,特别是基层队伍得到加强。至1990年,有干警2000余人,内设科室由7个逐渐增至23个处、科、室、所和支(大)队。是期,干警大多由公安学校分配来,趋向年轻化,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显著提高。
二、公安分局
1949年10~12月,组建了田家庵、九龙岗、八公山3个公安分局。1950年6月组建大通分局。1950年6~9月田家庵分局改设为田家庵市公安科,9月后仍改称分局。1953年8月,撤销九龙岗、大通分局,改建为直属公安派出所。1955年2月组建郊区分局。1956年6月,重新组建大通分局。1961年10月建谢家集公安分局。1964年4月撤销郊区分局。1967年6月至1973年5月,田家庵、大通、谢家集、八公山公安分局也分别为军管组和人民保卫组所取代。1973年5月,公安机关恢复,是年10月恢复建立田家庵、大通、谢家集、八公山4个公安分局,同时增建古沟公安分局。1980年10月古沟分局改称潘集分局。
三、公安派出所
1949年10月至1950年6月,历经组建和调整,矿区公安局在田家庵、九龙岗、大通、八公山4个公安分局所属组建了12个公安派出所。1950年10月,撤销了8个公安派出所,其中田家庵水上派出所移交淮河水上公安局。
1953年8月,撤销九龙岗、大通分局,组建派出所。1954年起,逐步重建了一批派出所,其中1959年11月,重建和新建了5个派出所。到1967年6月军管前全市有派出所14个,田家庵分局辖4个所,大通分局辖3个所,谢家集分局辖4个所,八公山分局辖3个所。
“文化大革命”中,市公检法军管会于1968年3月将14个派出所改称为14个街道人保组,12月又全面恢复公安派出所。其间,由于淮河水上公安局撤销,田家庵水上派出所移交淮南市,1971年又在谢家集增建1个派出所。
1973年5月公安机关恢复后,恢复16个公安派出所,增建古沟分局2个派出所。其后随着城市扩大,陆续增建了一大批城乡以及企事业公安派出所。1979年增建了3个所,撤销了1个所。1980年增建了5个所。1981年增建了1个所。1983年撤销了1个所。1984年增建了2个所。1985年增建了1个所,1987、1988、1989、1990年各增建了3个所。到1990年底全市共有派出所48个,其中城市派出所35个、农村派出所5个、水上派出所1个、林业派出所2个(内含企业性质1个)、企业派出所4个(交通2个、农场2个)、事业派出所(矿业学院)1个。
四、市治安联防总队
1989年9月,为了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市委和市府的指示,成立了市治安联防总队。这是一支编组系统,在市、区政府的领导下,协助公安干警进行治安联防的社会治安队伍,具有专业性、稳定性、群众性的性质。组建后总队共有治安联防队员2650人。全市设治安联防大队6个,中队71个。各公安分局均设有大队,各公安派出所和有关厂、矿设有中队,中队以下分设若干分队。总队设有巡逻队38支,设有联防办公室31个,哨卡194处。联防机构还负责指导273个看护小组的防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