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页
下载APP
今天是
网站首页
炎黄世系
中华民族
中国正史
中国方志
中国乡土
华夏名人
地区代理
用户中心
第二章 优待抚恤
引子
解放后,淮南市各级政府对生活有困难的优抚对象,给予代耕土地、优待劳动日(工分)、优待金和定期及临时补助,保证了他们的生活水平不低于或略高于当地群众实际生活水平。对辛亥革命和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历次革命战争中,以及建国后为保卫国家安全、建设社会主义而牺牲的烈士,采取建墓竖碑、追功授号、编纂事迹、发放恤金等方式,进行褒扬和抚恤,对革命残废人员进行定期抚恤。
下一篇:
第一节 拥军优属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