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庆“三·二三”反革命事件民国16年(1927年)3月20日,蒋介石由九江到达安庆,强令国民党左派同投机革命的军阀陈调元妥协,并同国民党右派合作成立省党部,遭到拒绝。3月23日,在蒋介石的纵容和支持下,其特务处长杨虎与劣绅潘怡然等收买一批流氓,打着“鲁班阁”伪总工会的招牌,伙同西山会议派、安福系余孽等反动分子,捣毁了国民党左派临时省党部、安庆市党部、省总工会、省农协筹委会等机关,殴伤省党部职员及国民党安徽省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数十人。当日晚,左派省党部主要负责人在城郊秘密开会,起草通电,揭露国民党右派的反革命暴行。事后,北伐军总政治部副主任郭沫若4月1日发表《请看今日之蒋介石》一文,揭露和声讨蒋介石的反革命罪行。提出“蒋介石已经不是我们国民革命军的总司令,蒋介石是流氓地痞、土豪劣绅、贪官污吏、卖国军阀、所有一切反动派——反革命势力的中心力量了”,“他是背叛国家、背叛民众、背叛革命的罪魁祸首!”
二、驱逐省主席陈调元的斗争
直系军阀陈调元担任五省联军安徽军总司令期间,纵兵殃皖,残害革命人士。民国16年(1927年)3月投靠蒋介石后,担任国民革命军第三十七军军长,4月4日派兵向芜湖商会勒索10万元,拘留芜湖商会会长、银行行长,激起公愤。当天下午,芜湖罢市、罢工和游行。6日、7日国民党左派芜湖市党部发动各界30万人召开驱陈市民大会,决议要求国民政府罢免陈调元国民党中委和安徽政务委员会主席等职务,查办陈调元,并解除其武装。大会发出通电和宣言,高呼“打倒票匪陈调元”的口号。由于各界人民的反对,陈调元被迫放弃勒索10万元的要求,乘轮离开芜湖。
三、安庆“四·一六”清党
民国16年(1927年),上海“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发生后,安庆国民党右派于4月16日实行所谓“清党”,狂呼“打倒跨党分子”的反动口号,攻占省总工会、省农协筹委会等机关,逮捕和屠杀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18日,奉蒋介石电令拿办舒传贤、周新民等9人,并通缉100余人。中共安庆组织遭到严重破坏,部分中共党员转入地下坚持斗争。
四、争夺安徽省主席的斗争
民国16年(1927年),蒋介石、汪精卫相继背叛革命后,双方为争夺权利,爆发了宁汉战争。8月7日,汉方宣布讨蒋,16日组织东征军,任命第三十五军军长何键、第三十六军军长刘兴分别为江左、江右军前敌总指挥。21日何键部占安庆,宁方王普、夏斗寅两部撤往大通,宁方安徽省政府迁往芜湖。9月刘兴部占领芜湖,汉方安徽省政府成立,何键代理省主席。10月,宁方组织西征军,由李宗仁、程潜、朱培德分任第三、第四、第五总指挥,在海、空军配合下,沿安徽境内长江两岸西进,先后攻占芜湖、大通、安庆,重组安徽省政府,由陈调元任主席。汉方东征军退入湖北,旋失败。
五、芜湖“八·三一”惨案
民国17年(1928年)8月31日,芜湖反日会等民众团体为禁止商人将菜籽运往日本,派出代表向交涉署请愿。不料被日人贿买的交涉员郭太桢竟指使其卫队公开行凶,打伤数十人,演成“八·三一”惨案。惨案发生后,芜湖人民举行罢工、罢市以示抗议,上海等地人民亦予以声援,迫使芜湖当局让步,同意惩办凶手,将奸商交由反日会处置,并抚恤受伤群众。
六、方振武主席被扣与余亚农、鲍刚兵变
民国18年(1929年)9月19日,蒋介石在南京扣押安徽省政府主席方振武,并派其嫡系整编第六师师长方策,率部于25日进驻安庆,强行接管防务,偏偏方振武部余亚农的第一三三旅接受“点编”,企图解除该旅武装。9月27日,余亚农将部队集中安庆集贤关,趁接受“点编”之机,下令扣留方策宣布兵变,要求以释放方振武作为释放方策的条件,并将部队撤至皖鄂交界的五祖山。10月上旬,由于蒋军第六、第十、第十六等师的围攻和分化,第一三三旅被打散,余亚农突围出走。同年10月18日,为反对蒋介石扣押方振武,国民党军第四十五师师长鲍刚率领驻大通、当涂、宣城的二六七团(团长乔明礼)二七零团(团长刘子彬)举行兵变,向驻扎芜湖的韩德勤新三旅发起攻击,收缴了韩部枪支,并通电全国,要求释放方振武。南京政府派重兵围攻。次日,鲍部退至屯溪。10月底兵败,鲍刚化装出走。
七、石友三浦口兵变
民国18年(1929年)12月2日,国民党安徽省政府主席、第十三路军总指挥石友三与唐生智等密谋,决定起兵反蒋,下令集中在浦口准备南下与李宗仁、陈济棠作战的部队,隔江炮击南京。3日撤退到蚌埠。石部在安庆的秦建斌师亦同时收缴了安徽省政府警卫营的械。石在滁州通电就“护党救国军第五路总司令”职。12月中旬,在蚌埠自行组织安徽省政府,石友三任主席,并在津浦路浦(口)蚌(埠)段,与蒋军发生小的战斗。后经马福祥从中调解,次年1月,蒋介石任命石友三为河南省清乡总指挥,石部撤至河南。
八、第二次国共合作在安徽
抗日战争爆发后,鄂豫皖边区的红二十八军和皖浙赣边区红军游击队分别在皖西、皖南与国民党军达成停止敌对行动、合作抗日的协议,下山开赴抗日前线。民国27年(1938年),国民党新桂系进入安徽后,以进步人士和共产党员为核心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组织“安徽省运动委员会”成立,在全省广泛开展抗日救亡活动,建立各种群众抗日团体;中共地方组织与皖北的抗日人民自卫军、皖南行署主任戴戟、皖东北第六行政区专员盛子瑾等,都建立了合作关系;与此同时,中共领导的武装也同国民党军人协同作战,共同打击日伪军。安徽形成了国共合作、团结抗日的局面。民国28年1月以后,新桂系转向反共。民国29年初,李品仙就任安徽省政府主席后,新桂系的反共活动更趋猖獗,各级动委会及国民党军政机构中的共产党员和进步青年被迫撤往抗日根据地。此后,中共领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主要体现在各抗日根据地。在内部建立了“三三制”的各级抗日民主政权,广泛团结各阶层爱国人士,巩固和扩大了抗日根据地。在外部,对国民党新桂系的反共摩擦坚决予以反击,同时也注意适时休战,有时还在对日伪作战中帮助国民党军队,如新四军将从日本手中夺回的全椒古河镇和泾县城交还给国民党军队,以维系国共关系。民国30年“皖南事变”后,安徽的国共关系遭到严重破坏,但由于中共从抗日大局出发,始终采取又斗争又团结的策略,使安徽的国共关系没有完全破裂,一直维持到抗战胜利。
九、新桂系在安徽的“新政”
抗日战争爆发后,国民党新桂系统治安徽,为加强控制,对基层行政进行改革,实行“新政”。民国28年(1939年)1月,公布《安徽省战时各县区乡镇保甲组织大纲》,撤销联保,设立乡(镇);乡(镇)长、保长兼任当地学校校长和自卫队长,实行“政教卫合一”;举办干部训练班,培训人员充任乡(镇)长、保长,实行“行新政,用新人”等。民国30年1月,又根据国民党中央政府的法令,实行新县制,县政府设秘书室和民政、财政、教育、建设、军事科及会计室(民国33年裁撤军事科,增设社会科);乡(镇)公所设民政、警卫、经济、文化股;保办公处设民政、警卫、经济、文化干事,实行“管教养卫合一”。这些“新政”的措施,对维护新桂系在安徽的统治起了一定作用。
十、安徽省动员委员会与抗战
第五战区安徽省民众总动员委员会(简称省动委会),是抗战初期在中国共产党影响和促成下建立起来的“政府和人民共同参加的团体”。这一组织从民国27年(1938年)2月成立至民国31年7月撤销,前后存在约4年多时间,大致经历3个阶级:第一阶段从民国27年2月成立到民国27年10月廖磊主皖;第二阶段从民国27年10月到民国28年底;第三阶段从民国29年1月李品仙主皖到民国31年7月国民政府明令撤销各省、市、县动委会止。动委会的主要任务可概括为国民动员、政治动员、经济动员和军事动员。宗旨是发动民众开展抗日救亡工作。
民国27年2月23日,第五战区民众总动员委员会安徽省分会在六安召开成立大会,第五战区司令长官兼安徽省主席李宗仁出席会议并讲了话。3月5日正式开始办公,不久,改名为第五战区安徽省民众总动员委员会。5月14日六安陷落,动委会迁至六安城外办公,后因徐州战事吃紧,日军逼近,6月7日又迁麻埠,7月17日再迁立煌。
安徽省动委会的组织形式,主要是根据第五战区民众总动员委员会省分会组织条例的规定,下设总务、组织、宣传、后勤、情报5部。省动委会常委有:章乃器、朱蕴山、光明甫、常恒芳、沈子修、丘国珍、刘贻燕、张义纯、苗培成、邵华、韦贽唐等人,推选张义纯为主任委员,章乃器为秘书。动委会下设青年、农民、工人、商民、妇女、文化界抗敌协会。民国27年5月5日,安徽省民众总动员委员会皖南办事处正式成立,戴戟为主任,江、周世筠为副主任,直接负责皖南22县的动员业务。后因皖南隶属第三战区,故将皖办事处撤销,并于10月30日成立皖南动委会,划归第三战区政治部指挥,省动委会按月补助经费。
民国27年10月,廖磊接任安徽省主席兼省动委会主任委员。加强对动委会组织领导,采取多种措施对动委会加紧控制,排挤共产党及进步人士,将动员工作由动员民众抗日转为帮助政府健全基层行政机构。组织上进行调整,秘书一职由桂系张威遐代理,12月即由廖磊亲信黎民兴接任,各部正副部长亦加以调整。民国28年1月增设战时文化事业委员会和妇女工作委员会。民国28年10月廖磊病逝,民政厅长陈良佐代理省动委会主任委员。12月省动委会改名为“第五战区安徽省动员委员会”。
民国29年1月,李品仙就任安徽省主席,极力推行蒋介石《限制异党活动办法》,下令遵照国防最高委员会发布的《修正各省市县动员委员会组织大纲》的规定,彻底改组省动委会,将动委的名称改变为“安徽省动员委员会”。李品仙兼主任委员,张义纯、陈良佐、黎民兴等21人为委员。设组训、征调、救济、宣传、总务5股。同时,省动委会内设“设计委员会”和“国民精神总动员协会”,作为动委会辅助机关。3月1日通过改组县动委会办法。李品仙为控制动委会,改变其性质,撤销一批机构和人员,改组一批机构,整顿各民众抗战团体,从组织上改变领导关系,使动委会完全被国民党桂系军阀所控制。
民国31年7月,国防最高委员会通电全国各省市,明令各省(市)县动委会一律撤销,废除“修正各省(市)县动员委员会组织大纲”,设置各省市县“动员会议”,颁发“各省市县举行动员会议通则”。规定出席省(市)县动委会议的人员,各项事务均由省(市)县政府兼办,不另设机构。至此,安徽省动委会作为组织机构的形式完全结束,而由“动员会议”取代之。
总之,省动委会第一阶段是以中共党员和进步人士为主体,包括国民党以及其他各种力量参加的抗日组织。第二阶段,虽然廖磊对动委会进行整顿,但从总体上说,共产党员和进步人士仍然在动委会内起主要作用,开展了大量工作。第三阶段,李品仙上任,正是国民党加紧反共反人民的时候,抗日成了一块招牌,当时的安徽民众动员工作,李品仙在《告各级动员工作同志书》中说的很清楚:“是由抗战的民众动员而进行到安徽巩固政治基础的动员工作”。因此,动员工作不再是动员民众抗战,而是为巩固国民党在安徽的统治。
十一、实行保甲制度
这是国民党政府实行的一种基层行政管理制度。民国21年(1932年)8月,蒋介石为了严密控制和役使革命根据地周围区域的人民,加紧“围剿”红军,国民党政府“鄂豫皖三省剿匪司令”颁布《剿匪区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同年下半年,安徽省政府训令各地编组保甲,规定以户为单位,设户长;十户为甲,设甲长;十甲为保,设保长。实行“管、教、养、卫”合一。“管”即清查户口,制定保甲规约,推行联保连坐;“教”即进行“党化”教育;“养”即对保甲内居民摊派名目繁多的捐税;“卫”即抽选壮丁,编练民团,修筑工事,搜查缉捕。刘镇华统治安徽时期,全省编成4300联保,34000保,354000甲,统治369万户,2255万人。民国23年保甲制度推行全国,逐步成为国民党政府控制和束缚城乡人民,强化其统治的工具。
十二、国民党安徽省地方行政干部之训练
民国29年(1940年)3月,国民党安徽省政府主席李品仙,将原政治军事干部训练班改组为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团,自兼团主任,刘真如任教育长,范苑声任副教育长。下辖训导处、教务处、总务处和军部大队部,后又增设联络指导处。民国30年3月,在干训团中增设党政特别班,民政厅长韦永成兼任班主任,主要调训省政府、专署的科长和县长、县党部书记长等中层党政干部,每期1个月,结业后大多回任原职。民国32年9月,设立区县训练指导处,联络指导处缩为辅导科,隶属该处。训练对象是基层行政干部,也有部分社会青年,每期3个月,结业后一般回原地工作。抗战胜利以后,干训团随省政府由立煌移往合肥,继续维持训练,直至民国38年合肥解放。
十三、皖南事变
民国29年(1940年)10月19日,蒋介石指使何应饮、白崇禧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正、副参谋总长名义,强令长江南北和黄河以南的新四军、八路军在一个月内全部开赴黄河以北。11月9日,中共以朱德、彭德怀、叶挺、项英名义复电,拒绝国民党当局的无理要求,但为维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答应将皖南新四军部队调到江北。民国30年1月6日,北移的新四军军部和所率皖南部队9000多人到达泾县茂林地区时,突然遭到国民党第三战区司令长官顾祝同所部7个师共8万国民党军队的伏击。新四军英勇激战8个昼夜,弹尽粮绝,除2000多人突围和一部分人员被俘外,大部分壮烈牺牲,军长叶挺被扣,政治部主任袁国平牺牲,副军长项英和副参谋长周子昆被叛徒杀害,这就是震惊中外的皖南事变。
十四、国民党安徽省党政军特种会报
又称党政联合会报。始于民国30年(1941年),每星期四晚上定期召开,参加单位有国民党安徽省党部、省政府、省三青团、第二十一集团军总部以及各种特务组织如省党部调查统计室、第二十一集团军总部的“党政大队”、省政府保安处人事统计室、军管区司令部统计室等。主要是互相通报共产党和新四军的情报,统一步调,联合反共。这种会报制度还被推行到各县。抗战胜利后改称党政军干部联席会报。
十五、立煌事变
民国31年(1942年)12月18日,日军第十一司令官冢田攻大将(我国在抗战中击毙的日本陆军军阶最高的将领)乘坐的飞机被中国军队击落于太湖弥陀寺,冢田攻及其随员全部毙命。汉口日军于12月29日派出部队进入大别山区录觅尸骸,见沿途国民党军队畏慎避战,遂将6000余兵力,分东西两路入侵立煌(今金寨县),进行报复。当时立煌外围的国民党军队有8个师以上的兵力,立煌中心区尚有1个师和1个保安团,但大都畏敌如虎,不敢迎战。日军一路奸抢焚杀,长驱直入,于民国32年1月2日占领立煌,肆意烧杀两天后,才分头向商城、固始方向从容撤走。
十六、安徽省政府接受日本投降
民国34年(1945年)8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中国军队按照盟军最高统帅部关于划分受降区的规定,接受日军投降。中国战区受降范围,除东北3省规定由苏联受降外,共划分15个受降区。与安徽有关的为第十战区受降区,受降主官为国民党第十战区司令长官兼安徽省政府主席李品仙,受降蚌埠、徐州、海州、安庆地区日军。日军投降代表为第六军司令官十川次郎中将。受降地点在蚌埠。9月24日,在蚌埠举行投降签字仪式。蚌埠地区日军第七十师团由师团长内田孝行中将率领在固镇集中,第一独立警备队由司令官有富治郎少将率领在滁县集中,上述两地日军由国民党桂军第七军负责接收遣送。安庆地区日军一三一师团由师团长小仓达次中将率领、独立步兵第六旅团由旅团长门胁干卫大佐率领,在安庆集中,由国民党桂军第四十八军负责接收遣送。此外,芜湖等地因属第三战区受降区,当地日军统一到南京集中投降。
十七、安徽的伪国大选举
国民党政府撕毁政治协商会议协议,召开所谓“制宪”国民大会后,又于民国36年(1947年)7月15日公布“行宪”国民大会代表分配名额,安徽67名。安徽省政府随即将名额分配至各县,省及各县成立“选举事务所”,办理选举事务。至11月下旬,67名“国大代表”选举产生,大部分为国民党员,其余皆为事先圈定的民社党员、青年党员及“社会贤达”。
十八、安徽省政府与5省绥靖会议
民国37年(1948年)1月16日至18日,国民党国防部长白崇禧在九江召集湘、鄂、赣、皖、豫5省政府主席举行反共绥靖(联防)会议,决定加强对民众的组训,加强对长江南岸的防卫及对民船的管制;并决定加征自卫特捐,规定食盐每担征收10万元,其它棉花、粮食、烟、酒及各省矿产等也按相应的比例征收税捐。
十九、国民党安徽之保安
国民党政府为统一指挥各地保安团队,以配合正规定军“清剿”红军而设立的地方军事指挥机构。民国21年(1932年)8月成立安徽省政府保安处。民国23年秋,遵照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颁布各省保安制度改进大纲之规定,设全省保安司令部,由省政府主席兼任保安司令。这时仅具空名,仍由保安处实际负责,但对外公文,均以保安司令部名义行之。保安司令部并设情报总收集所,办理全省谍报工作。至民国32年4月1日正式改组为全省保安司令部。下设参谋、副官、军需、军法4处及防空科。原情报总收集队隶参谋处。民国33年春,国民党中央颁发省保安司令部新编制,安徽于是年6月1日,遵照其乙种编制,改编就绪,司令部内设办公室、保安处、防空处、总务科、军法科、经理科、会计室6个单位。省保安司令部负责全省保安、防空、情报、军事训练、建立游击根据地、破坏敌伪交通、拆除各县城坦、捕杀敌伪汉奸、策动伪军反正、组织抗敌、绥靖治安、军法案件处理、防空监视等职责。司令先后为:刘镇华、刘尚清、蒋作宾、李宗仁、廖磊、李品仙、夏威、张义纯。1939年1月,经呈准军事委员会设置全省保安司令部皖南行营,皖南行署主任兼行营主任,办理皖南各区县军法案件及指挥皖南各保安团部队,剿匪抗敌。
二十、安徽役政
安徽省征兵制度,于民国25年(1936年)3月1日开始实行,当时设有安庐、淮泗、芜徽3个师管区,下辖12个团管区。民国26年9月间奉令于省会设立省兵役管区司令部,以保安处长兼司令官。民国27年,国民党中央为加强兵役机构,期与行政取得密切联系计,乃于2月间饬各省将兵役管区司令部改为军管区司令部,以省主席兼司令官,即于是年3月1日在六安成立。民国28年1月,师管区一级裁撤,军管区直辖管区。民国30年,团管区一级裁撤,全省改划为怀太、合六、阜颍、蒙亳、宣芜、贵徽等6个师管区。抗战胜利后,又恢复团管区,实行军、师、团三级制,并在安庆设立皖南师管区。军管区实际负责的是副司令,先后为张义纯、陈敢、阮永祺等。
二十一、安徽司法
安徽高等法院是安徽省政府最高司法机关,综理全省司法行政及全省各县二审案件。高等法院内部设民事刑事各1庭,民刑纪录科各1科,办理诉讼案件,又设置文牍、监狱、福利、事务等4科,人事、会计、统计等3室,综理全省行政事务,均由院长指挥监督。检察处,办理全省检察事务,由首席检察官指挥监督。高等法院下辖:高等分院4所、高等分庭1所、地方法院5所、地方法院办事处2个、各县司法处、监狱2所等。省高等法院1927年始成立于安庆,民国27年(1938年)迁往桐城,继迁六安,后一度解散,民国28年7月在立煌恢复,抗战胜利后又迁回安庆。安庆解放的前夕迁往屯溪。院长先后为鲁经藩、周诒柯、曾友豪、陈福民、陈长簇、廖江南。首席检察官有朱焕彪、盛世弼。民国38年屯溪解放,安徽高等法院由首席检察官盛世弼代表向皖南人民行政公署办理了交代。
二十二、新桂系对安徽经济之垄断
新桂系代表人物李品仙,在民国29年(1940年)至民国37年主皖期间,为了维护其对安徽人民的统治和压榨,民国30年10月在立煌(今金寨县)成立了安徽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民党安徽省政府设立的经济组织,张宗良(建设厅厅长)任董事长,罗园仙任经理。该公司资本中官股500万元,商股200万元,很明显以官商为主。辖有纺织、卷烟、造纸等数十家工厂,并在屯溪设有分公司。企业公司除经营工厂外,还经营商业贸易。将农副产品运到敌(日伪)占区,运进轻工业品。由于有军事和政治实力为后盾,企业公司几乎控制了皖西,皖南地区的工业生产,垄断了商品的运输和销售,为新桂系集团获取了巨额利润。
为了控制物价,民国32年3月,成立了安徽省物价管制委员会,国民党安徽省政府主席李品仙兼主任委员,省政府委员苏民任秘书长,委员由省政府各厅、处长、省党部书记长,省地方银行行长和企业公司总经理等兼任。各县也相应成立由县长任主任委员的物价评议会。物价管制委员会的职责是:限价议价、粮盐管制、工资房地租管制、工商团体管制、调剂物资、经济检查、物价统计等。但由于桂系集权控制,极力维护自己的利益,因此,物价管制委员会并未能控制住物价,只是变成了新桂系垄断经济的又一工具。仅以粮食为例,民国32年2月至民国33年2月,小麦每石平均价格由法币401元上涨到828元,大米每石平均价格由537元上涨到985元。
二十三、新桂系军阀集团对安徽的剥削与掠夺
民国16年(1927年)以后,主持皖政的大多为外省人,其中新桂系军阀集团对安徽的统治达12年之久,成为近代史上压在安徽人民头上的第三个军阀集团。
抗日战争爆发后,蒋介石为笼络广西桂系集团,委任为第五战区司令长官李宗仁兼安徽省主席。李宗仁于民国27年2月在六安正式就职,开始了新桂系军事集团对安徽的统治。继任安徽省政府主席的桂系头目是廖磊、李品仙、夏威、张义纯,直到民国38年安徽解放。
抗战初期,新桂系是积极抗战的。李宗仁、廖磊主皖期间,为使自己在安徽站稳脚跟,接受共产党员和国民党进步人士的建议,在安徽组成了抗日民众总动员委员会,成为发动、宣传和组织全省抗战的重要机构,推动了安徽的抗日斗争。
民国28年11月以后,李品仙继廖磊任安徽省政府主席,是新桂系中统治安徽时间最长(9年)的一个。他政治上坚决反共,经济上竭力搜刮,给安徽人民带来了巨大灾难。李品仙到安徽不久,即将安徽的抗战动员委员会和省县工作团加以解散,调集各县区国民党骨干分子、各县乡镇长以及“纯洁分子”,大办党政军工训练班,作为反共反人民的资本。他还拨专款组织“行动队”,直接从事反共反人民的活动。又制造了多起袭击新四军和捕杀共产党人的反共事件。
经济上,李品仙打着抗日招牌,大肆搜刮民财,大发国难财。省政府除了增加税收外,还在交通要道设立“进出货物检查处”,设卡征税。征收检查税,后改为产销税成为当时省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
不仅如此,李品仙还利用省银行的存款,以武力包庇走私。他们从皖西一带压价收购农林产品,运到敌伪地区出卖,又从敌伪区购进内地缺少的物品,抬价居奇,操纵垄断,一出一入,利市百倍。李于民国30年冬正式设立“安徽企业公司”,除开办一些工厂企业外,主要从事经商贸易,市场遍及皖豫两省以及西安、重庆一带。
抗战胜利后,李品仙又大发接收财。日本投降,蒋介石电令皖北地区敌伪武装、仓库、交通工具,归第十战区司令长官派人接收。李品仙是第十战区长官,接电后,即派人到合肥、安庆、蚌埠等地接收。其中以蚌埠的仓库最多,接收的大仓库就有六七个。在合肥、蚌埠,接收了30多辆汽车,在安庆接收了轮船以及其它一些军用物资。当时,芜湖是敌伪盘据、奸商云集之地,李品仙本人就亲自坐镇芜湖,抢收敌伪物资、仓库和企业。
李品仙将搜刮来的财富在香港购置地产房屋,将许多亿元存入外国银行。民国37年李宗仁竞选副总统时,新桂系军阀集团以李品仙贡献最大,安徽地方银行一次支出就达270多亿元。李品仙从芜湖、蚌埠运了八九卡车的钱到南京支持李宗仁竞选。使安徽的财力大量流失,致使安徽的商品经济发展迟缓,近代经济一直落在全国的后面。
二十四、民国20年特大水灾
民国20年(1931年)夏,安徽全省遭受特大水灾。皖北地区自5月下旬连降大雨,6月大雨兼旬,7月暴雨达7次。沿江地区,连续的大雨下了近3个月,从年中一直下到9月16日。各县雨量在500毫米以上,加以江湖回灌,山洪暴发,长江、淮河圩堤溃破,洪水横流,一片汪洋。据统计,长江干堤和主要支流堤防有254处溃决,淮河干堤重要决口61处。芜湖水位高达31.3英尺(约9.541米),为芜湖长江水位纪录上所绝无仅有。皖北水灾为百年所未有,灾民数百万。据安徽省赈务会查为委员报告各县水灾情况统计,全省60个县中有48个县受灾,占全省县的十分之八;大小圩堤溃决3950余处,受灾田亩3155万亩,占全省田亩的57%;灾民960余万,占全省人口的40%;死亡112288人,其中溺死22863人;直接损失31464万元。实际情况远非此数。
二十五、民国27年黄河花园口决堤带来的灾害
民国27年(1938年)的大水灾,完全是人为造成的。日本侵略军侵占河南开封后,国民政府不顾广大人民的死活,于同年6月9日在郑州花园口炸开黄河大堤,放水阻止日军的进攻。花园口决堤并没有阻挡日军的南进,滚滚黄水沿贾鲁河奔泻而下,分夺颍河、茨淮入淮,淹没了河南、安徽、江苏的大片土地,造成3省44个县市受灾,死亡89万人,391万人流亡,直接经济损失109176万元。
这次黄泛灾害,安徽皖北地区受灾最为惨重。黄水入淮,淮堤溃决,两岸一片泽国,蚌埠街道成渠,淮河最高水位达20.29米,阜阳一片汪洋淹没,最深者6米以上,淮域各县疫病盛行。安徽受灾18个县市,被淹土地2345万亩,灾民300万,死亡407541人,田庐牲畜损失约2005万元以上。
二十六、赈灾工作
民国18年(1929年),安徽对应国民政府行政院赈务委员会设立赈务会。该会在民国20年特大水灾发生后,向国民政府反映安徽灾情,在省内开展了一些赈救工作。民国22年1月,省政府设立灾区募赈会,同年10月,成立安徽省水灾救济总会,原有各赈济机关、团体一律归并。民国22年冬,许世英等安徽各界知名人士,在安庆成立安徽省水灾筹赈会,许世英任委员长,柏文蔚、王揖唐任副委员长;民国23年改为安徽省灾区筹赈会;民国26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又改为安徽省难民救济会;民国27年春迁六安,朱子帆兼任总干事,主持会务。
民国20年特大水灾发生后,安徽省政府为维持民食及安定人心,实施禁米出省,并成立安徽省米粮出境查禁处,下设当涂县的和尚港、和县的裕溪口、郎溪县的定埠3个查禁委员会,厉行米粮查禁。这时,上海成立旅沪安徽水灾赈济会、中国华洋义赈总会和皖中皖南赈务联合办事处,协助办理赈务。
针对民国20年特大水灾,南京国民政府救济水灾委员会将全国划分10个急赈区,安徽为芜湖区和皖北区。各区原有公私赈灾团体通力合作,一方面临时收容并举办粥厂急赈,一方面转移灾民,水退后再资遣灾民还乡。安徽省政府将全省48个受灾县按受灾程度分为五等,分配救灾粮、款。
二十七、疏导淮河工程
民国18年(1929年)3月,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导淮委员会,蒋介石任委员长(后由陈果夫代理),黄郛任副委员长,委员由国民政府特派,有陈立夫、杨永泰、许世英等。民国18年至民国22年制定方案,民国22年至民国26年发行水利公债2000万元,只搞了一些小修小补工程。民国26年至民国34年撤至重庆,日本投降后迁回南京。民国36年开工整理黄泛区水道,修理的河堤普遍低于民国20年水位。民国36年7月,国民政府行政院决定撤销导淮委员会,改称淮河水利工程总局,局址设蚌埠。
导淮工程从民国28年至民国36年,经过9年时间。据安徽省政府当时公布的统计数字,淮域各县共筑堤15387公里,完成土方201652031公方,修筑涵闸工程33座。经过9年时间才勉强使黄河重回利津归道入海。
二十八、复修安丰塘
安丰塘,又名芍陂塘,位于安徽省寿县城南约15公里,为全国最古老的大型人工水库,始建于春秋,相传为楚相孙叔敖所创办。初建时的周围堤坝60余公里,蓄水可灌田万余顷。以后历代多次加以修建。经3000多年后,灌田递嬗降为5000顷。元代以后,逐渐淤塞。民国25年(1936年),安丰塘工程委员会整理该塘,民国26年,拟定修建计划,惜以抗日战争爆发,闸工仅将材料运齐,下桩数根而已。抗战胜利后,该塘工程委员会于民国35年12月提出整治意见。该塘至建国前夕灌溉面积已不足8万亩。建国后,经过扩建翻修,完成了块石护坡工程,提高了灌溉效益,现在安丰塘坝长度为2.4万米,水面40余平方公里,蓄水库容近1亿立方米,可灌溉农田45万亩,兼收灌溉和渔业之利。
二十九、公路建设
公路建设原由省政府建设厅直接管理,民国16年(1927年)曾组织工程处,修筑安庆至合肥段公路。民国21年特设置安徽省公路局,直隶建设厅。民国27年9月因战局关系呈准裁撤。当时皖南部分公路完整照常通车,先就屯景路工程处改组为皖南养路处,主持皖南余存各路养护及行车事宜,该处即由建设厅直接监督指挥。为适应皖西物资运输之需要,于民国30年将立煌至流波段公路修复,民国31年修筑流波至界首段公路,叶集至界首段也于民国32年7月完成。江北部分修复长度为238公里。县及乡镇道路,战前并未计划修筑。抗战胜利后,改为省运输管理处。民国34年11月,又改为省公路局,迁往合肥。
国民政府交通部公路总局,在民国30年至民国38年期间,专门成立了芜湖、歙县两个工程处。
三十、淮南铁路建设
民国22年12月,国民政府建设委员会,聘请程士范任淮南工程处总工程师兼处长,负责淮南田家庵至裕溪口铁路的设计及建筑工程。由于财政拮据,程士范实行分段分期施工,建成一段,通车一段,边建设,边受益;同时,从国外购进旧轨和旧枕木,分别采用边换边使用和增加辅设量的办法,在保证引车安全的前提下,节省了大量资金。淮南铁路全线于民国24年12月建成,全长300余公里,平均每公里造价2.8万元,是当时世界上造价最低、建设速度最快的铁路之一。
三十一、黄山建设
民国22年(1933年),由许世英邀集张治中、徐静仁等发起筹备安徽黄山建设委员会,于民国23年1月9日在南京正式成立,并经安徽省政府第370次会议通过的组织章程设立黄山建设委员会及常务委员会,推选许世英为主任委员(后为徐静仁),先后聘请省内外名人80余人为委员。委员会下设保管、审核两委员会。制订了第一年道路建设、第二年生产建设、第三年文化建设3年建设计划大纲及抗战前、抗战中、抗战胜利后三大建设时期的长远规划。同年,黄山建设委员会设立了委员会驻(黄)山办事处,徐江生、金树猷分别负责事务和建设,于6月1日开始办公。该处秉承常务委员之命,商承安徽省政府建设厅,办理黄山建设事宜。为维护黄山治安,安徽省政府于民国24年春设立黄山警察所。后又增设驻沪办事处、南京问讯处、杭州问讯处和芜湖通讯处。民国25年3月12日,黄山建设委员会议决,设立黄山管理局筹备处,并经安徽省政府第546次会议通过组织章程,陈次权任处长。民国32年4月,在筹备处的基础上,安徽省政府正式成立了黄山管理局,姚文采任局长。黄山建设委员会遂即撤销。建设伊始,开展了登山道路之修筑开辟、风景区(点)之勘定建造和为中外游客服务、生产、生活等其它设施之建设工作。
三十二、抗日战争前安徽工矿业的小起大落
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安徽丰富的矿产资源逐渐被开发,矿业开采不断发展。到民国16年,全省已有144个矿业公司,共领照者有211个矿区,其中煤矿181个,铁矿32个,铅矿和硫铁矿各一个。均手工开采,产量很低。如全省煤矿产量,民国17年为21万吨,仅占全国煤炭总量的1.0%,民国26年上升到100万吨,约占全国煤炭总产量的3.0%;铁矿年产量民国16年为22万吨,民国26年上升到76万吨,约占全国铁矿总产量的12.9%。当时全国有7大铁矿,安徽有2个,即桃冲铁矿和当涂铁矿,其中繁昌县境内的桃冲铁矿年产量仅次于辽宁鞍山、湖北大冶而居全国第三位。
这一时期,安徽的工业也有一定的发展。其基本特点有四:一是新办了一批工厂,据民国23年统计,全国60县中已有36县办了各类工厂160个,工厂最多的行业是纺织、造纸、碾米和发电;二是有一批工厂使用了动力机械,生产技术水平有所提高;三是工厂规模都比较小,据民国23年对26个使用动力机械的工厂统计,资本总额不到100万元,平均每厂仅3.5万元;四是这些工厂均是独资、合资经营的商办企业。
这一时期的安徽工矿业虽一度有所发展,但是,由于受外国资本的侵入和本国官僚资本的兼并,发展极其艰难。商办工厂每年都要倒闭一批,国民政府于民国17年春设立官矿局,除经营官矿外,还凭籍其政治和军事力量,开始了官矿对商矿的兼并,兼并的对象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民族资本家办的商矿,如仅民国18年,省官矿局就将5家商矿强令“官办”;另一类是北洋政府官员及僚属办的煤矿,以逆产没收共15家。铁矿则更是如此,民国24年8月,国民党政府资源委员会,以国内铁矿资源少为由,不再允许铁矿归地方或私人开采经营,将苏皖赣鄂湘五省铁矿全部收归官办,把商矿全部兼吞。除矿业以外,对其他工业企业,官僚资本以为有利可图的,总是千方百计地将其改为官办,如安庆电厂,原是商、绅合办的企业,民国19年就被迫改为“官办”。由“官办”进而到垄断,淮南路矿局的经济大权逐步落入官僚资本手中。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从民国18年5月以后在淮南勘定煤田9处,民国19年4月正式成立淮南煤矿,为扩大规模,要修筑矿区到裕溪口的铁路,资金不足,以矿产抵押,吸引中国地方建设银公司,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几家大银行投资,其中宋子文经营的中国地方建设银公司的投资就占总投资额的60%,这样,淮南铁矿的股权已大部被宋子文占去。到抗战前,官僚资本已基本完成了对淮南一带煤矿的完全垄断。垄断不成就搞官商合办。烈山煤矿的利润甚厚,官僚资本就强行没收入股,抬高官股价额,控制商股,向民族资本家转嫁损失。国民党政府还对民族工商业实行重税政策。许多商矿不堪负重而纷纷倒闭破产或停工停业。国民党政府对外国资本的入侵却采取宽容政策。如当时安徽最大的铁矿桃冲裕繁公司与日商中日实业公司订有为期40年的售砂合同,该矿从民国7年至民国20年13年中,共生产矿石380万吨,全部售往日本,成为日本八幡制铁所的矿石基地。
三十三、日本对安徽占领区实行殖民地经济掠夺
民国26年(1937年)11月,日军侵入安徽境内至民国27年底,全省有40多县先后被日军占领,并相继建立了傀儡政权。日本凭其军事强制和伪政权,对占领区实行殖民统治,对安徽的经济先是进行疯狂破坏,后是进行大肆掠夺。
民国26年12月10日芜湖被日军占领。日军对所有的大小工厂作坊大肆破坏。如被中纱厂被日军当作伤兵医院,米粮业储存在江口及沿河两岸仓库的大米,统统被日军没收,米商多年的积聚尽付东流。民国27年2月2日蚌埠沦陷,全市15万人口有10万人逃离,依靠津浦铁路和淮河而繁荣起来的商市,顿时失去依托而受到致命打击,整个经济一度处于瘫痪之中。民国27年5月14日日军占领合肥,合肥人民直接死亡于日寇之手者达6000余人,财产损失达5000万银元。民国27年6月11日,日军占领安庆,安庆当时是国民党省会,是日军破坏的重点目标之一,日军对全市大肆烧杀抢掠,著名的老店胡玉美酱园的财产被日军没收。特别是10多天的大抢劫使安庆市元气大伤。
民国27年10月后,日本侵略者对华采取“以战养战”的侵略方针,在经济上大肆掠夺占领区的资源和财务、物力,供给它的侵略战争。民国28年以后,日军对安徽占领区的工矿业就采用了“军管理”、“委托经营”、“中日合办”、“租赁”和“收买”5种手段进行掠夺。
民国27年4月,日本在上海成立由日商经营的华中铁矿有限公司(即后来的华中矿业公司),该公司的方针是,以安徽马鞍山一带的铁矿为重点所采铁矿全部调往日本,到民国34年秋,日本从马鞍山矿区劫运回国的铁矿砂人达537万吨。
铜官山矿也是日本侵略者掠夺安徽矿藏资源的重点目标。从民国28年至民国34年,前后经营达6年之久。6年中,日本人开挖矿井2个,日产矿石数百吨,所采铜矿均运往朝鲜提炼。
民国27年6月,日军占领了淮南煤矿。日本三菱饭炭矿和三井矿业会社以“委托经营”的形式霸占了淮南和大通煤矿,在九龙岗设立淮南矿业所,下设大通矿、九龙岗、田家庵电厂、九龙岗机修厂,并霸占了淮南铁路。侵略者对煤矿进行破坏性开采,回采率不到40%,大量煤层断毁,产量很低,民国28年的年产量不过14.4万吨。从民国27年到民国34年日本投降止,从淮南煤矿共掠夺煤炭430余万吨。由于掠夺性开采,断毁之煤达800余万吨,大大缩短了矿井服务年限,给以后的开采带来极大的困难。
电业方面,安徽沦陷区的几家电厂几乎被日军驻地的司令部“军管理”。
安徽沦陷区的其他工业企业,也同样被日本侵略者以“军管理”、“委托经营”、“中日合办”等形式所掠夺和控制。民族工业的资产被日商剥夺,成为他们掠夺安徽资源的资本。
日本侵略者对安徽农林经济也大肆进行破坏与掠夺。日军公开下令“就要皖北土,不要皖北人”,对农民大行暴力,广大农民家破人亡,农村经济受到严重摧残。据统计,8年抗战期间,全省人口减少104万,其中相当一部分是被日寇杀害的,仅凤阳就被日军杀害5万多人。侵略者在农村扶持各级日伪政权,收买汉奸地主,强化法西斯式殖民地统治,对占领区的农村进行更残酷的搜刮和掠夺。
日本侵略者在安徽占领区还大肆掠夺土地和劳动力。掠夺的土地主要用于修筑军事设施,开矿山,建厂房。仅铜官山一处,在矿区周围就无偿圈用耕地3000多亩。日寇掠夺劳动力的手段,一是强行绑架。二是欺骗引诱。从民国27年到民国34年,日军从皖北、河南等地抓骗7万多农民到淮南煤矿做苦工;民国34年(1945年)5月,日军强迫安徽在半月之内抓8万壮丁送到大连。被日军抓去的这些农工受尽苦难与折磨,大多无望生还。如淮南煤矿自民国31年6月至民国32年4月,死亡劳工达1.3万人,在大通矿就有掩埋死难工人尸骨的“万人坑”。
三十四、章乃器改革安徽国统区财政
抗战期间,安徽国统区财政陷入危机。民国27年(1938年)与民国26年相比,省库收入由1340万元减少到238万元。民国26年时,省政府职员和军警人员有二三个月发不出饷。救国会“七君子”之一的章乃器,于民国27年初来安徽省政府任财政厅长职。为解决严重的财政危机,他以调查入手,提出“铲除贪污”、“反对浪费”的方针,节流开源,治理财政。并采取了整顿赋税,取消非法摊派,统一征收各种合法赋税。反贪污和浪费。惩处一批厅、县贪官后,使贪污有所收敛;在交通要道设立货物检查处(站),征收货检税,以增加财政收入,发行银行本票,起救金融流通等有效措施很快见效,民国27年度的省财政不仅收支平稳,还略有节余。这在当时国统区是少有的。
三十五、官僚资本对安徽经济的掠夺
退缩到大别山区的国民党安徽省政府,在日军投降后,俨然以“胜利者”自居,纷纷下山,到收复区掠夺人民的胜利果实。从国民党中央到地方的国家垄断官僚资本与私人官僚资本,在安徽大肆掠夺。
首先是操纵金融机构。安徽大部分土地沦陷,伪币(即中储券)仍在收复区使用,国民党提出法币兑换政策,当时的实际物价,法币与伪币的比值为1∶25,而国民党强令规定兑换比为1∶200,顿时伪币贬值8倍。
民国34年(1945年)9月以后,由新桂系控制的安徽地方银行也下山抢地盘,在收复区的重要地区建立分支机构。官僚资本还通过发行纸币、控制贷款、收购农副产品等手段大发横财。
其次是以“接收”为名,侵占安徽的工矿企业。日本投降后,国民党规定,凡属日伪敌产,均由政府接收。安徽一些重要工矿企业,差不多都被官僚资本所侵占。淮南煤矿,国民党政府资源委员会拟派员接收,但宋子文却抢先一步,于民国34年9月“接收”了该矿,又获得200多亿元的低息贷款和400多亿元的银行借款,投资开采八公山煤矿,扩大矿区。铜官山矿,国民党川军44军以“接收”为名,曾一度霸占了该矿。马鞍山铁矿由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接收,成为官僚资本控制下的华中矿务局马鞍山分矿。在并吞工矿业中,安徽的地方官僚资本也不甘落后,先后以接收为名侵夺了芜湖等市的许多工厂。
第三是对商业的掠夺。基本手段,一是将沦陷时经营之商人统统加以“经济汉奸”的罪名,轻则罚款,重则没收财产,甚至被捕;二是对外逃的商人斥为“奴性”,并抄家,或捕捉治罪,其资财亦被掠夺;三是一些地方军政官员直接经商。
三十六、美帝国主义对安徽经济的掠夺
抗日战争胜利后,美帝国主义代替日本侵略者,开始对安徽的掠夺。首先是商品倾销。美制各种商品,无所不包地源源流向安徽的城乡市场。各地商店里,东洋货变成了西洋货,使刚刚在战后欲起的安徽民族工业受到沉重打击,几无复生之望;其次,是对安徽农副产品的掠夺,主要是工业原料,其中最多的是桐油、猪鬃等。据民国35年(1946年)统计,全国猪鬃出口总值中,输往美国的达70%,而安徽当时是猪鬃出口大省;第三,是在安徽直接投资,以谋取更大的利润。美国利用“联总”在阜阳、太和等皖北13县境内建立了占地440万亩的“合作农场”,是在中国境内最大的农场,妄图控制皖北农业。
附1:安徽省参议会(1912~1949年)一、省参议会沿革民国时期安徽省参议会为安徽省地方议政机构,是随着政权的稳定逐步发展和完善起来的。清宣统元年(1909年2月)成立了安徽省咨议局。宣统三年安徽省各地光复。十一月,皖省维持统一机关成立,负责筹备成立了安徽省临时参事会。安徽省都督府颁布了《全皖临时议会章程》、《省议会议员选举法》,安徽行政公署又制发了《省议会暂行法》。民国元年1月4日,安徽省临时议会成立。9月10日,国民临时政府任命安徽省都督柏文蔚为省参议院议员选举监督,负责成立安徽省议会。民国2年年初,经自下而上初选和复选,于2月24日正式产生出安徽省议会。
民国2年(1913年)10月29日,安徽都督兼民政长倪嗣冲等人,以县议会种种违法为由,致电袁世凯,请求中央政府解散各省议会。民国3年元月初,中央政府核准倪嗣冲等人的报告,并通令安徽各县遵照执行。2月28日,袁世凯命令解散各省议会,一切行政事宜由各省行政长官力负完全责任。
民国5年6月6日,袁世凯病逝。8月30日,省议会奉令依法召集议会,10月1日,安徽省议会召开成立大会。民国7年10月1日,举行安徽省第二届议员大会。
民国10年8月21日,举行省第三届议会选举,由于军阀倪道操纵贿选省议会议员,引起全省人民的不满和反对,迫使北洋政府大理院于民国11年判决安徽省第三届议会议员选举无效。新任省长许世英宣布取消应届议会,选举无效。10月23日,省长通令全省进行议会改选。由于军阀混战,政局不稳,选举不了了之。参议会名存实亡。
民国28年7月,安徽省政府决定成立省临时参议会,作为省政府咨询机构。省临时参议会展期达5年,共召开过6次大会。民国32年秋,自下而上选举产生第二届省临时参议会,11月,在立煌县举行省临时参议会二届一次会议。截止民国35年,二届省临委共召开过4次会议。民国34年8月,国民党政府严令限期成立县参议会,并选举省参议会议员。民国35年6月26日,在合肥举行安徽省议会一届一次会议,正式成立省参议会。民国37年12月,省参议会随民国省政府迁往安庆,此时省参议会名存实亡。民国38年3月初又迁往屯溪。4月29时屯溪解放,省参议会自行消亡。
二、安徽省临时参事会
清宣统三年(1911年11月),“皖省维持统一机关处”成立。由该处召集成立安徽省临时参事会。省临时参事会成员大多是宣统元年初成立的安徽省咨议局的成员。同年十月底,因安徽都督朱家宝被迫出走,省临时参事会开会推选孙毓筠为安徽都督,并派人到上海迎接孙回皖就职。民国元年1月该会解散。
三、安徽省临时议会
清宣统三年安徽各地光复后,全省60个州县公推议员41人,于民国元年(1912年)1月4日成立安徽省临时议会。会议在省咨询局召开,投票公选正、副议长及各属议员。议会议员投票公选议长胡璧城,副议长武炎康,议员41人。安徽省都督府颁布的《全皖临时议会章程》规定,省临时议会为全省权力机关,有制定法律、弹劾官员、决定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政策的权力。
民国元年3月4日,省临时议会提议皖省文官等级新规则,暂定文官为三等九级,以便规定俸额,支拨经费,俾于立法,对行政预算各方面多多裨益。3月8日,都督孙毓筠以皖省财政困难达于极点为由,拟派财政司黄书霖赴沪。向某公司借款七百万两,以四百万两为皖省军需,以三百万两留办实业,期10年摊还,7厘起息,以皖南、皖北茶厘及米厘作抵。3月14日,省临时议会否决此项借款。但是,孙毓筠无视议会反对,仍派员赴沪筹借巨款。翊年4月28日,安徽都督柏文蔚通电反对善后大借款。电中指责政府借款不由议院议决通过,此乃“蔑视议会”,申明“政府今日之所为譬死以为不可”,要求袁世凯“为国法计、为人心计,立罢前议,以解天下之疑。”3月22日,孙毓筠公布省临时议会沿用前清资政院未经议决的新刑律,对其中有碍政体、国体的内容酌加删改而成的《安徽暂行现行刑律》。9月4日,皖都督府公布《省议会议员选举法》和安徽省行政公署制发的《省议会暂行法》,规定省议会为3年1届。9月10日,国民政府任命安徽省都督柏文蔚充任省参议院议员选举监督,负责筹备成立安徽省议会。9月28日,中央政府公布各省第一届省议会议员名额表,规定安徽省议会议员名额为108人。民国2年1月10日,国民政府命令各省行政长官定期召集省议会议员会议。是时,选民1451063人,初选议员2160人,复选议员108人。2月24日成立安徽省议会。至此,安徽省临时议会终止。
四、安徽省议会
安徽省议会为民国初期安徽地方议政机构。《省议会暂行法》规定:“省议会设于省行政长官所驻之地”、“省议员不得是国会议员”、“省议会之职权:1、议决本省单行条例,但以不抵触法律、命令为限。2、议决本省预算及决算。3、议决省税及使用费之徵收,但法律、命令有规定者不在此限。4、议决省债之募集及省库有负担之契约。5、议决本省财产及营造物之处分并贯入。6、议决本省财产及营造物之管理方法,但法律、命令有规定者不在此限。7、签复省行政长官咨询事件。8、受理本省人民关于本省行政请愿事件。9、综以关于本省行政及其他事件之意见、建议于行政长官。10、其他依法律、命令应由省议长议决事件”。民国2年2月24日,正式成立安徽省议会,议员108人,议长吕志先,副议长王树功、赵春木。省议会议员中国民党员要占半数以上。4月8日,民国第一次国会开会,决议解散参议院。10月29日,安徽都督兼民政长倪嗣冲、芜大镇守使鲍贵卿、皖北镇守使倪毓联衔致电袁世凯,以县议会种种违法为由,请求中央政府,“目前不如解散所有各省议会,议员似应一律停止职务。”表明反对宪法草案,“迅将国会解散”,“驱逐”国民党议员的态度。11月4日,民国临时中央政府下令解散国民党,并取消国民党籍之国会议员。12日,又宣布取消各省议会中国民党籍议员。19日,倪嗣冲取消安徽省议会中国民党籍议员黄从默等40余名议员。
民国3年元月初,中央政府核准倪嗣冲等人的报告,并通令省所属各县遵照执行。首先,怀宁、芜湖两县的议会被相继非法撤销,芜湖县议会地址改办团防局,进而推及各县。2月28日,袁世凯命令解散各省、县议会,所有一切行政事宜,由各省行政长官力负完全责任。至此,安徽省议会议员或因案系狱,或避祸海外,或隐居乡里,或挤足政途,人数极形零落。省议会张耀宣创办了《皖铎报》,后改为《新皖铎报》。
民国5年6月6日,袁世凯病逝。8月30日,省议会奉令依法召集议会。这时,一部分旅沪之皖籍议员就沪设立议员通讯处,一部分议员在皖另设筹备处;还有部分议员调停于沪皖二处之间。9月,安徽省长倪嗣冲通电各县知事,转知籍隶该县省议会议员务于9月底以前齐集省垣依期开会。10月1日,安徽省议会召开成立大会,5日选举议长柳汝士。省议会成立后,就繁昌县裕繁铁矿公司关于修筑专用铁路案和黄隽珊省长拟短期公债100万元以济政费等提案进行议决。
民国7年10月1日,举行安徽省第二届议员大会。出席该届议会的议员有50余人,议员中绝大多数都是倪嗣冲私党。省议会实际成为倪嗣冲的私人工具。议长晋桓履,副议长赵继椿,议员109人。该届议会成立后,将讨论欧战协会捐款和安徽盐斤加价等案。但是,安徽省督军倪嗣冲无视举国对米粮驰禁之强烈反对,无视安徽省议会之抗议,竞将2.8万石芜湖大米强行运往日本。关于盐斤加价一案,案由为民国6年冬,安徽革命党人岳相如等积极响应孙中山在广州树立护法旗帜,酝酿推翻军阀在安徽的统治。民国7年春,倪嗣冲为镇压护法军,扩充军队8个营,欲以安徽省食盐加价款补充该军的军费,遂向省议会提交盐斤加价案,扩充军队8个营,因遭多数议员反对,没有通过。第二届省议会议员中绝大多数是贿选的倪嗣冲私党,企图通过盐斤加价案。倪嗣冲允诺此案通过后,将从盐斤加价款内提拨若干作为酬报。全省各界闻讯后坚决反对,推派王浩如为代表赴北京请愿。12月中旬,省议会不顾全省人民反对,通过此案。规定皖盐每担附加洋1元。为此,全省人民及旅沪、京等地安徽同乡一致反对,向北洋政府国务院盐务处力争。北京盐务稽核处电告省议会不准盐斤附加。至此该案遂无形取消。省议会还表决通过安徽省长龚心湛提交关于省警备队附加费等案。民国10年6月2日,安庆各学校学生赴省议会请愿,反对以削减教育经费来扩充军费。凤阳税关监督倪道、皖南镇守使马联甲下令军警镇压,姜高琦、周肇基等50名多学生受伤。6月3日,安庆全城罢工、罢市,支援学生运动。芜湖、合肥等省内外师生纷纷声援。6月22日,省政府被迫答应增加教育经费,将“六二”案件交地方法院审理。安庆各校宣布复课。
民国10年8月21日,第三届省议会选举。军阀倪道操纵“公益维持会”,贿选省议会议员108名,并迫令安徽省长聂宪藩下令召集第三届省议会。8月21日,聂宪潘被迫辞职,倪道以40万元在北京运动李兆珍任安徽省长,李答应到安徽后即召开第三届省议会作为交换条件。安徽各界发起驱李运动,李兆珍到安徽任职不到10天即被赶走。9月,省学联、教育会、商会、农会、工会、律师工会等“十公团”组成“安徽各公团澄清选举办事处”,进行抵制,通过。《平议报》宣传反对贿选。安徽学联派学生利用暑假回县调查选举舞弊情况,向法院起诉。10月,许世英接任省长,支持安徽各界反对省议会贿选的斗争。民国11年1月19日,贿选议员自行召开第三届省议会,选举唐理淮为议长,管鹏为副议长。该月,芜湖法院判决无为县选举无效,各地法院纷纷援例判决当地选举无效。北洋政府大理院根据当时选举法规定,省议员选举只要一县选举无效,即全部无效。同年10月,省长许世英根据北洋政府大理院的判决,宣布第三届省议会选举无效,并取消第三届省议会的议员资格。民国11年10月23日,省长许世英通令全省进行议会改选,但是选举工作无结果。自此之后,由于全国军阀混战,政局不稳,人民革命力量兴起,安徽省议会被搁置起来。
五、安徽省临时参议会
安徽省临时参议会为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安徽省政府咨询机构。民国28年(1939年)5月1日,国民政府公布安徽省临时参议会正副议长及参议员名单。7月20日在立煌县正式成立。参议员45人,选举议长江,副议长先后有刘真如。马景常、宋竹荪、石寅生、刘震东。每区产生一名驻会委员,候补参议员若干人。省临时参议会的参议员大部分是由国民党省政府、省党部指派产生的,其中经济、文化团体18人,各县27人。省政府秘书长朱子帆兼省临参会秘书长。省临时参议会下设秘书处,办理日常事务工作。省临时参议会每届任期为3年。
该届省临时参议会人选经省政府两度呈报国民政府,展期达5年,共召开过6次大会。
第一次大会于民国28年7月召开,当时正值抗日战争转入相持阶段,日本帝国主义在军事上频频失利,开始转入经济上的侵略,并提出“以战养战”之口号,企图挽回颓势。这次大会主要研讨为反对日本经济入侵提供对策。
第二次大会于民国29年3月召开,时值新县制开始实施。鉴于推行地方自治之先决条件,顷普及教育,提高人民文化水准。此次大会即以普及教育为中心议题,向省政府提出建议。
第三次大会于民国29年9月召开,是时最严重的问题是粮食问题。大会一方面积极推广农作物,增加抗战资源;一方面在厉行粮食节约,调剂民生方面提出建议。
第四次大会于民国30年4月召开,时值抗日战争进入艰苦阶段。此次会议致意于出征军人家属,建议予以优待扶助,以免前方将士后顾之忧。
第五次大会于民国30年11月召开,时值国民政府决定田赋改征实物之后。为使人民负担臻于合理,国家税制得以顺利推行,此次大会特就安徽实行情况详加研讨。
第六次大会于民国31年5月召开,是时安徽各地物价飞涨,人民生计至感艰窘,严重影响抗日战争。此次大会以平抑物价为中心问题提出建议。
民国32年,中央通饬改选省临时参议会议员。安徽省政府依照前届规定手续办理,并将各县呈送之省临参会议员侯选人名单加具意见,上报行政院批准。同年秋季选定江等50人为安徽省第二届临时参议会议员,彭懋柏等25人为侯补参议员。翊年,省临参议员任期届满。复经省政府呈报国民政府展期,截至民国35年为止,省第二届临参会共举行过4次大会。
第一次大会于民国32年11月在立煌县召开。大会选举产生参议长江,副参议长刘德纯。此次大会正值抗战转入反攻准备阶段,人民痛苦更加深切。大会为使人心乐于抗战,即以整顿纲纪,爱养民人,救灾黎恤等为中心问题开展研讨。
第二次大会于民国33年5月召开,时值中原会战之际。故此次提案即以减轻人民负担,以及整顿县政、裁员增俸为中心问题。
第三次大会于民国33年12月召开,是时第二次世界大战东西战场捷报频传,胜利曙光已昭然在望,惟全省是年旱灾奇重,民困至深。此次大会提案内容以救灾备荒,调整地方武力,肃清匪患等为中心问题。
第四次大会于民国35年2月在合肥举行。时值抗战胜利后,一切复员工作急待开展。故此次大会即以安定社会秩序,与民休息及普施救济等为研讨之中心问题。
安徽省临时参议会,历时7年,共两届举行过10次大会,决议案件371起,均送交省政府实施。但由于当时社会环境关系,有尚未实施的,或未能彻底改进的。其职权也未能充分赋予和发挥。抗日战争胜利后,安徽省及各县临时参议会先后结束,重新组成省及各县参议会。
六、安徽省参议会
安徽省参议会为民国安徽省政府违反政协决议,擅自召集的安徽省地方“民意”机关。规定有“地方立法”和“监察”等权力。民国34年(1945年)8月,国民政府严令限期成立县参议会,并选举省参议会议员,着手成立省议会。为此,合肥等37个县先后成立了县参议会,每县选举一人为省参议会参议员。没有条件成立参议会的县,由县临时参议会推荐一人为省参议员。省政府指派秘书长汪幼平负责筹备参议会工作,省临时参议会秘书处负责办理省参议会具体筹备事宜。
民国35年6月26日至7月6日,在合肥举行安徽省参议会第一届第一次会议,正式成立安徽省参议会。省参议会参议员63人,候补参议员59人。大会首先由省政府秘书长汪幼平代表安徽省政府主席李品仙主持会议,并在会上作“八年来工作报告”。大会选举江为参议长,陶若存为副参议长,程中一任秘书长,每个专区选举一名驻会委员,日常事务工作由省议会秘书处办理。会上,省府民政厅厅长黄同仇、省财政厅会计处、省教育厅社会处、省建设厅田粮处和省军区保安司令部负责人向大会作施政报告。
会议期间,省政府交议11项,议员提案155项,议长交议77项,机动议案62项,共计305项。这些提案内容涉及税收、教育、救灾、民政、财政、军事、水利、交通、治安、农业等。上述提案分别交由第一、第二、第三审查委员会和特种、预算、法规审查委员会审定后,提交省政府有关部门研究执行。省参议会持着民意机关招牌,实为国民党服务的官僚豪绅的集合体。省参议会议员多数是国民党、民社党、青年军成员,“社会贤达”也有少数人参加。
民国37年12月,省参议会随安徽省政府迁往安庆,尽管省参议会招牌还挂着,实为名存实亡,参议长和参议员们也无人上门工作。民国38年3月,省参议会再次随省政府迁往屯溪。4月29日屯溪解放,省参议会自行消亡。
附2:安徽省参议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省参议会组织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订定之。
第二条省参议会之开会休会及散会由主席宣告之。
第三条省参议员在会场之席次,抽签定之,(其他列席人员之座位由主席指定之)。
第四条出席人及列席人应分别签名于签到簿,开会时主席应报告出席列席人数。
第五条省参议会开会时,如出席人不足法定人数,主席得宣告延会或改为开谈话会。
第六条会议时非经主席许可不得退席。
第七条会议之前,须将议事日程表编定,详列应议事件及会议日期,前项议事日程应予开会前(三日)分发出席人员。
第八条议会日程之编定顺序如下:
甲、报告事项
乙、讨论事项
一、省府交议事项;
二、省参议员提议事项;
三、人民建议或请愿事项;
丙、临时动议。
第九条开会应依照议事日程所排定之程序进行,但必要时得以主席之决定或出席人员一人之提议、四人附议、经大会表决变更之。
第十条开会时省政府应将上届决议各案执行经过及议会期间施政情形提出报告。
第十一条前条施政报告以书面或口头为之,省参议员如认为有疑议,得当场发问。
第十二条省参议员对省政府之书面询问,应详叙事由,向主席提出,由主席送请省政府答复。
前项询问案,除因公众利益应守秘密者外,省政府应为书面或口头之答复。
第十三条议案提出须以书面行之,必须有省参议员三人以上之连署。
第十四条省参议员得为口头临时提议,但须有省议员五人之附议,始能成立。
第十五条提案得由主席提会议讨论,或先交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十六条省参议会设左列审查委员会,分别审查各项议案。
第一审查委员会:审查关于民政、自治、保安等事项之议案。
第二审查委员会:审查关于财政、经济、建设等事项之议案。
第三审查委员会:审查关于教育、文化等事项之议案。
省参议会对于特殊事项得依主席决定或议会之决议,设置特种审查委员会审查之。
第十七条议案之内容涉及二个以上审查会之审查范围者,得交各审查委员会会同审查。
第十八条各审查委员会之人数入选及召集人由议长就省参议员中拟定,提交会议通过之。
第十九条审查委员会开会时,不因出席之省参议员未过半数而延会。
第二十条审查委员会之议决,以出席人过半数之同意为之,如有必要,召集人应将少数之意见一并报告。
第二十一条审查委员会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得请提案人列席说明。
第二十二条审查委员会开会时,得请省政府派员列席,发表意见。
第二十三条各审查委员会审查结果,应以书面报告议长,由议长分别提交会议。
第二十四条议案未付讨论前,原提案人如愿将提案撤销或修正者,得申请撤回或修正之。
第二十五条省参议员发言时,须先报明席次号数,若同时有二人以上之发言表示时,由主席指定其先后。
第二十六条会议时提案人之说明,其发言时间以十五分钟为限,但主席得酌量延长或减少。
省参议员对一议案之发言,不得超过二次,每次不得超过十分钟,但经主席许可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七条议案表决方式,采用无记名投票,但亦得采取举手或起立方式。
前项表决可否之人数及议案之通过或否决,均须即时详记,并由主席当场宣布。
第二十八条议案被否决后,在同一会期内不得再行提出。
第二十九条议案与主席有关者,主席应即回避。
第三十条每次会议完毕后,须编造议事录,于下次会议前分送各出席人员。
第三十一条闭会后应将各种决议案制成报告,由省政府转告内政部备案。
第三十二条省参议会开会时,秘书长列席,并配置秘书及其他职员办理会场事务。
第三十三条议事日程所列报告事项中之前次会议纪录,由秘书长宣读之。
第三十四条省参议会之议案询问案及其他文件,由秘书长呈经主席核准后,始得发表。
第三十五条本规则准用于辖市之参议会。
第三十六条本规则自公布之日施行。
附3:日伪安徽政权(1938年7月~1945年8月)民国26年(1937年)11月30日,沿太湖南岸西进的日军,侵入安徽。日军第6、第18师团分别占领了郎溪、广德、当涂、芜湖;民国27年1月,日军第11、第13、第102、第107师团,从南京北侵,占领了皖北,民国27年6月,日本海军第3舰队20余艘兵舰及陆军2000余人,进驻了安庆。至1938年底,安徽全省有40多个县市被日军占领。被占领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52%,耕地占61.6%,人口占54.2%。日本侵略者为便于他们的统治,从1938年7月开始实行“以华制华”、“以战养战”的策略,对沦陷区实施傀儡统治。
民国27年7月,一群汉奸在日本侵略者操纵下,开始策划筹建日伪安徽省级政权。梁鸿志南京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于同年7月12日任命倪道为安徽省维新政府省长,并于同年7月18日在蚌埠宣告安徽省维新政府正式成立,省会驻蚌埠。省维新政府不设秘书处、政务厅、财政厅、建设厅、教育厅、警务处。同年10月28日,以倪道为首的安徽省维新政府全体官员宣誓就职。这时,将政务厅改称民政厅。安徽省维新政府时期先后设立了凤阳、怀远、宿县、滁县、五河、合肥、盱眙、芜湖、当涂、嘉山、定远、亳县、灵璧、泗县、怀宁、巢县、含山、凤台等县政权。县公署设维持会长(或自治会长或知事)1人,下设一、二、三、四科,分管民政、财政、教育和建设。芜湖、安庆、合肥、滁县设立警察局,其他县设立警察所。
民国29年汪精卫接管南京伪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于9月19日召集南京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中央政治会议第21次会议,决定改组安徽省维新政府。同年10月10日,将安徽省维新政府改称安徽省政府。同时,将省长制改为省主席制,倪道任省主席,并设置省政府委员会,委员规定9~11人。第一届省政府委员由倪道、叶震东、陶思澄、邓赞卿、钱慰宗、傅君实、徐仲仁、张拱宸、胡志宁等9人组成。这时的省政府所辖县有:芜湖、繁昌、怀宁、贵池、铜陵、东流、合肥、巢县、怀远、凤阳、灵璧、滁县、泗县、嘉山、宿县、天长、寿县、来安、全椒、和县、凤台、五河、定远、当涂县等。
民国30年12月19日,伪中央国民政府派高冠吾为安徽省主席,同时改组省政府,委托高冠吾、王震生、谢泽同、钱慰宗、马骥材、刘祖望、徐仲仁、胡志宁、陈以益、邓赞卿、魏曙东等11人为省府委员。省府除原设立秘书长、民财建设四厅、警务处和省社会运动指导委员会外,另增设省粮食管理局。
民国31年6月8日,成立伪安徽省保安司令部,高冠吾任保安司令。同年4月1日和2日,设置大通,下塘和田家庵3个特区。
民国32年1月15日,又将主席制改为省长制。2月1日,省主席高冠吾改任省长。同年12月29日,免去高冠吾省长职。12月31日,伪最高国防会议令罗君强接替安徽省省长职务。这时,省政府又根据民国32年2月28日省政府组织法规定,撤销秘书处、民政厅,改设政务厅、财政厅、教育厅、建设厅、警务处、省社会福利指导委员会、省粮食局,还增设了省保安处、清乡事务局和经济局等组织机构。伪最高国防会议于民国33年1月19日又任命罗君强兼任安徽省保安司令部司令。
民国33年1月,伪省府决定全省沦陷区划为8个行政督察区,机关称督察专员公署,共辖32县。民国33年12月27日,伪最高国防会议任命林柏生为安徽省省长,再次改组省政府。由于此时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侵略势力接近复灭,故省府下属机构变化不大,但人事更迭非常频繁。
民国34年8月15日,日本投降,抗战胜利,日伪安徽政权瓦解。
另外,民国33年1月,汪伪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汪伪淮海省政府,郝鹏举任省长,省府设在徐州、管辖苏皖边区22个县。其中安徽境内的有亳县、宿县、肖县、泗县、灵璧、砀山县等。
附:日伪安徽省政府序列表及职官名录
(1938~1944年)
民国27年(1938年)7月
省长倪道烺
秘书长龚维新(后为博君实)
民政厅长倪道烺(后为凌鉴生、邓赞卿)
财政厅长唐少候
教育厅长汪吟龙(后为吴文、谢学霖)
建设厅长吴稚久
警务处长金田
民国39年(1940年)9月20日
主席倪道烺
委员倪道烺叶震东陶思澄邓选卿钱慰宗傅君实徐仲仁张拱辰胡志宁(后增补胡大刚马骥材贺增培王震生董修甲谢泽同魏曙东)
秘书长傅君实
民政厅长邓赞卿(后为倪道烺、叶震东)
财政厅长陶思澄(后为贺增培、董修甲)
建设厅长邓赞卿
警务处长徐仲仁
粮食管理局长叶震东
社会运动指导委员会主任胡志宁
民国30年(1941年)12月19日
主席(省长)高冠吾
秘书长谢泽同(后为刘祖望)
委员高冠吾王震生董修甲钱慰宗马骥材谢泽同徐仲红胡志宁陈以益邓赞卿魏曙东刘云刘祖望傅君实章树钦(后增补李乾璜张孝林)
民政厅长王震生(后为刘祖望)
财政厅长高冠吾(后为董修甲、傅君实谢泽同)
教育厅长钱慰宗(后为严恩祚)
建设厅长马骥材
警务处长徐仲仁(后为魏曙东)
粮食管理局长胡志宁(后为刘云)
社会运动指导委员会主任章树饮
清乡驻皖办事处主任高冠吾
清乡事务局长谢泽同
税务局长鲍震
经济局长邓赞卿
民国32年(1943年)12月31日
省长罗君强
委员罗君强杨又春胡泽吾满其尉汪翰章彭望轼严恩祚刘祖望马骥材邓赞卿蔡羹舜(后增补孔宪铿魏曙东刘石克)
秘书长刘祖望
政务厅长胡泽吾
财政厅长傅君实
建设厅长杨又春
教育厅长严恩祚
警务处长满其尉
粮食局长彭望轼
经济局长汪翰章
清乡事务局长蔡羹舜(后为孔宪铿、魏曙东)
皖南行政公署主任张昌德
民国33年(1944年)12月27日
省长林柏生
委员林柏生严恩祚许惕生胡泽吾范谔彭望轼钟仁寿韩清健伍麟趾
秘书长范谔
民政厅长范谔(后为梁秀予)
财政厅长傅君实
建设厅长彭望轼(后为钟仁寿、韩清健)
教育厅长严恩祚(后为许惕生)
警务处长伍麟趾
清乡事务局长刘石克
抗战时期安徽省各县情况:
1、全部沦陷;宿县、泗县、灵璧、五河、滁县、定远、芜湖、广德、当涂、郎溪、盱眙、凤阳、天长、来安、嘉山等45县。
2、大部沦陷:无为、全椒、和县、巢县、含山、宣城、东流、铜陵等8县。
3、半沦陷:桐城、怀宁、望江、合肥、寿县、亳县、怀远、南陵、繁昌、贵池、至德、青阳等12县。
4、小部沦陷:庐江、宿松、涡阳、蒙城、凤台等5县。
5、遭敌窜扰未沦陷:太湖、潜山、六安、霍邱、立煌、舒城、霍山、岳西、阜阳、临泉、太和、颍上、泾县等13县。
6、未遭敌窜扰未沦陷:宁国、休宁、歙县、祁门、黟县、绩溪、旌德、太平、石埭等9县。
附表:日伪占领安徽日期所属公署与县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