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通信警报
一、通信
〔有线通信〕1975年以前,有线通信利用市邮电通信设施。1975年3月,自设一部10门磁石总机,1982年架设50对与市邮电连接线,1984年,自装100部共电式总机,架设40对公里缆线,设分线设备8处,插用单机30部。
〔无线通信〕1969年,自购103型无线收信机2台,279型晶体管机1台,设在市邮电局,为市人防无线接收台,接收防空警报信号。1976年,自备15瓦电台1部、“硅—2W”电台15部(均未入网使用)。
二、警报
1979年11月前,警报由设台单位自控,1980年后,全市设置警报控制点22个,由市人防办专线直控。
〔警报台设置区域、位置〕1972~1979年全市设警报点22个,1979年11月,由22个改设为18个。1983年6月,由18个改设为13个,分别位于市人防办、谢家集区人防办、八公山区人防办、大通机厂、纺织厂、轴承厂、淮南化肥厂、望机厂、矿机厂、煤矿水泥厂、李一矿、毕家岗矿、煤矿基建局基地。
〔警报音响规定〕1969年11月1日,全省人防警报音响统一为,空袭预报:一长一短,连续三次;空袭警报:三短音,连续三次;解除警报:一长音,连续三次。每长音60秒、每短音3秒。1986年6月10日,全市人防警报音响重新规定为,空袭预报二长单音,每长音30秒,间停10秒;空袭警报急促短音120秒,每短音10秒,间停5秒;解除警报一长音,9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