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二届历次会议
一、二届一次会议
二届一次会议于1958年11月8日至11日在合肥举行。该届共有委员308人,共22个界别。其中中国共产党20名,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10名,中国民主同盟10名,中国民主建国会5名,中国农工民主党5名,九三学社4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5名,安徽省工会联合会12名,农民7名,安徽省民主妇女联合会7名,安徽省民主青年联合会4名,合作社3名,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10名,文化艺术界13名,科学技术界13名,教育界13名,新闻出版界4名,医药卫生界13名,对外和平友好团体2名,少数民族3名,宗教界4名,特别邀请人士141名。
会议听取了中共安徽省委书记处书记桂林栖作的政治报告;听取了余亚农副主席的关于省政协一届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通过了二届一次会议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提审查报告的决议。会议选举政协安徽省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44人,选举曾希圣为主席,桂林栖、余亚农、陈荫南、姚克、房秩五、戴戟、光明甫为副主席,章嘉乐为秘书长。
二、二届二次会议
二届二次会议于1960年5月5日至12日举行。出席这次会议的委员有240人,列席159人。这次会议同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同时举行,委员们列席了省人大二届二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戴戟副主席作了省政协二届一次会议以来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提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元良《关于提案的审查报告》。会议增选黄耀南、吕季方为副主席,改选洪沛为秘书长。
会议通过了二届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提案审查报告的决议。
三、二届三次会议
二届三次会议于1962年7月9日至21日举行。会议学习了周恩来总理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届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黄岩省长《关于安徽省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李葆华作了重要报告。会议通过了二届三次会议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会议改选李葆华为政协安徽省第二届委员会主席,增选李云鹤、朱子帆为副主席,洪沛为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