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第三届委员会内设机构及其负责人
(1964~1966年)
一、内设机构
〔日常工作机构〕
1964年2月16日第二届三十次常委会议决定撤销组宣组、联络组,增设工作组办公室。
秘书处下设:秘书科、行政管理科、学委会办公室、工作组办公室。
〔专门工作机构〕
学习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教育工作组、科技工作组、文艺工作组、医药卫生工作组、工商工作组、妇女工作组、宗教民族工作组、对台宣传工作组。
二、负责人名单
副秘书长:王贯之、朱雨江、余立奎、胡庆照、许道珍、许英汉、葛许光、裴尚同、蔡蹈和。
学习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恺帆,副主任委员:李云鹤、戴戟、郑曰仁。
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委员:郑曰仁,副主任委员:朱子帆、朱雨江、许道珍、黄梦飞。
教育工作组组长:王泽农。
科技工作组组长:吕季方。
文艺工作组组长:陈登科。
医药卫生工作组组长:吴彦求。
工商工作组组长:孙友樵。
妇女工作组组长:杨哲伦
宗教、民族工作组组长:马乐庭
对台宣传工作组组长:戴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