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二章 农村购销

第三节 农村统销

一、粮农统销
粮食统购统销初期,市郊农村缺粮户由市政府核定控制数到乡,采取民主评议,缺多少供应多少。1954年发生水灾,缺粮户凭乡政府证明,粮站安排供应。
1955年,农村实行定产、定购、定销,根据“三定”留粮标准计算余缺。市郊农村计算结果,粮食自足户1600户,缺粮户2600户,缺粮180.5万公斤,由国家安排供应。1956年实现农业合作化,社内粮食分配拉平,加上灾害影响,市郊农村粮食统销量达到843万公斤。1957年,农村统销为282万公斤。1959年凤台县的高皇、安台、平圩、古沟、祁集、夹沟、陶王、潘集等8个乡划归淮南市,成立古沟区,1960年,农村粮食统销量达到1080万公斤。
人民公社化以后,农村普遍建立公共食堂,全市8个公社共有农村食堂1240个,1959年底发现有99个食堂缺粮断炊,398个食堂伙食时起时停,能维持起伙的食堂仅743个。1960年1月,国家安排供应粮食14万公斤,平均每人每日0.76两(16两制),2月份供应粮食48.5万公斤,每人每日3.59两,3月份供应粮食124万公斤,每人每日7.52两。粮食供应逐月增加,食堂全部恢复起伙。
1961年农村食堂全部解散,口粮分配到户。国民经济恢复以后,农村口粮留量标准每年都达到230~250公斤,缺粮社口粮每人每年按180公斤标准差额补足供应。
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因自然灾害造成缺粮时有发生,每年均向灾区农民提供口粮供应。1988~1990年向灾区人口供应粮食1864吨。此外,因国家建设征地使部分农民失去土地,1990年占地供应人口达7645人,1988~1990年供应粮食总量为8040吨。
三、菜农供应
市郊菜农口粮供应,按城镇一般居民口粮定量标准,发给“购粮证”在指定粮站凭证供应。1960年,蔬菜社队因瓜菜副食较多,菜农口粮供应标准略低于城市居民,每人每月按12公斤标准供应,其品种搭配一律照城市标准执行。
1963年,对专业蔬菜队菜农口粮,按省人民委员会规定,平均每人每年稻谷200公斤或杂粮160公斤,由国家安排供应。
1975年,专业蔬菜队菜农完成蔬菜交售计划的,每人每月平均供应成品粮15公斤,完不成计划的供应14公斤。1981年4月1日起,菜农实行基本口粮(15公斤)加奖励的办法。
随着工矿建设迅速发展,菜农人口逐年增加。1970年,全市菜农24699人,1987年增加到66086人。1990年底达68120人,口粮供应标准每人仍为15公斤,由粮食部门发给购粮证到指定粮店凭证供应。1988~1990年供应总量为46428吨。
上一篇:第二节 粮食统购
下一篇:第四节 油脂油料统购统销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