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禁
1949、1950年,人民银行淮南办事处实行查禁为主,收兑为辅;宣传为主,罚没为辅;低价冻结,长期逐渐收兑的方针对金银进行管理。1949年冬,分片召开商家会议,劝导拒收银元。11月,又分别劝导“合记老凤祥”、“福记老凤祥”两家银楼和陆宝升、马宝庆、黄传燕、李庆和、周天宝5家银号(实为银摊)改换招牌,转营他业,取缔了金银交易场所。在实行面上管理同时,还组织有专责金管小组,配合工商、公安部门,深入各家牙行和集市,察访金银暗市,两年中累计查获贩买、贩卖金银投机活动15起。对多次贩买、贩卖金银的郭荣来等4人,责令书面悔过,对专门从事金银投机活动的姚登碧、薛恒林2人,将查获金银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至1950年末,矿区金银暗市基本敛迹。
二、收兑
1951年实行统一收兑后,人民银行淮南支行暨各营业所均设立金银兑换点挂牌收兑,仅据1951年(土改),1952年(“三反”、“五反”),1954年(大水灾),1955年(农业合作化),1958年(动员群众挖浮财支援大办工业)和1966年7、8、9(“文化大革命”“破四旧”)3个月的统计,全市收兑银元176633枚,黄金1500两,白银17000两。
对使用金银部门和单位,坚持逐项核实用途用量,按需配售。对经营金饰品行业,实行严格审批手续,有控制地放开金饰品。1989年黄金管理体制转轨,黄金收兑价格逐渐上调。至1989年1月,国内黄金价格由每克38.40元上调到每克48.00元。由于价格的上调,1989~1990年两年共收兑黄金1600克,银元220枚,白银800克,均突破历史收兑最高峰。
到1990年末,全市先后批准金银饰品销售单位6家,金饰品市场初具规模,为满足市场对金银饰品的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
淮南市历年现金投放、回笼统计表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