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饮水卫生
50年代,城镇居民以饮用淮河水为主,郊区、农村居民以饮用深井水为主。为保证全市人民饮水卫生安全,市防疫站经常派出专业人员采样检验,指导饮水消毒。1958年,市开始建立自来水厂。市自来水一厂在改进工艺流程,提高净水效率的同时,每天三班抽检水质,并对水质实行月报随报制度。1977年7月,市防疫站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市7个主要自来水厂的环境卫生、水质状况进行调查,对市内5个较大工业废水及城市生活污水排放口水质污染进行了卫生学分析,市第一、二自来水厂、孔集矿水厂的出厂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其余4个水厂几项指标均不合格,主要是细菌指数和大肠杆菌指数超标严重。对此,市防疫站上报有关部门。1979年市防疫站对农村生活用水水质进行卫生学调查,共调查田家庵、大通两区312口水井,获得检验数据1872个。312口水井中,6项检验指标全部合格的水井只有14口,占4.48%,造成井水污染的主要原因是污物的流散与污水的无组织排放。经过改水建设,80年代,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已有显著改善,主要化学指标基本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981~1985年,在每年夏季,市防疫站除印发《关于加强生活饮用水消毒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外,还对全市12个供水单位进行检查,要求坚持水质月报和报警制度,提高管网余氯,保证集中式供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