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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妇幼保健

第二节 妇女保健

一、新法接生
50年代初,主要是培训接生员,推广新法接生。1951年8月,市卫生科保健组举办第一期新法接生培训班,计30人参学。1952年把5个保健员分到各区保健站,作为骨干,为基层培训接生员。矿工医院举办了母亲会,讲解新法接生、妊娠期保护等知识。1953年3月,从各矿抽调妇幼卫生人员14人,在九龙岗开展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广新法接生,保护母婴健康,受教育4144人次,试点建立了完整的接生站,以家庭接生为主。到1957年,市区有接生站28个,接生员120人,矿区有接生站9个,接生员21人。
1958年创办人民公社产院共8所,产妇大多进行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1961年市保健院成立、全面实行新法接生,城区孕产妇住院分娩。“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市妇幼保健机构陆续撤销,新法接生的推行普及也受到了影响。
80年代,市妇幼保健工作得以恢复和发展。1980年开展了围产期保健试点工作,1982年有产院5所(其中1个为集体性质,4个为民办性质),32张床位,工作人员17人,每个产院平均一年要做产前检查2000多人次,一年的接生总数要占本地区接生总数30~40%。1987年建立三级妇幼保健网,全市新法接生率为100%,住院分娩率82%,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0.59‰,产妇死亡率0.238‰,产前检查率93%,产后访视率达77%。1988年全市开展了围产期保健,对孕产妇及新生儿实行系统保健管理。
二、妇女劳动保护
60年代初开始推行“四期”劳动保护措施,即根据妇女月经期、怀孕期、产褥期和哺乳期的生理特点,在劳动生产中给予照顾。城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妇女享受产假56天,难产90天,剖腹产120天,假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农村对妇女农活安排实行“三调三不调”,即经期调干不调湿,孕期调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不调远,产假给记1个月工分。城市100名女工以上的厂、矿都建立了卫生箱,部分厂、矿建立了女工卫生室,厂矿保健站对女工实行了“四期”出勤挂牌制,怀孕的女工工间休息1小时。1962年贯彻中央关于采掘与重体力女工劳动保护条例,井下女工陆续上调到地面工作。1979年12月,对全市厂、矿企业女工进行为期25天的劳动保护情况普查。调查结果表明,多年来,绝大多数单位对女工产期给56天休假,有1周岁以内婴儿的妇女在每个工作日给2次哺乳时间。化工、煤矿、交通、电力、造纸、机械等厂、矿企业的妇女在怀孕7个月以上和哺乳期基本上不做夜班或少上夜班。大部分单位能定期对女职工进行妇科病普查,查出疾病,及时治疗。此后,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女工保护条例》中,仅田家庵区就改建了17所淋浴,以减少妇女病传染。
1980年,妇幼保健部门积极配合妇联、工会、劳动部门改善妇女的劳动和卫生条件,恢复和建立女工卫生室、冲洗室、哺乳室、孕妇休息室,积极推广淋浴,减少妇科病的传播。在宣传预防女青年月经病和更年期妇女的劳动保护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1984年统计,全市具备“四室”(即女工冲洗室、哺乳室、孕妇休息室、淋浴室)的单位有11个,具备其中三室的单位14个,建立二室的单位18个,具备一室的单位37个。农村开始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妇女劳动保护自行消失。
1988~1990年在各区自查的基础上,全市开展了企业女工劳动保护区际互查,以督促企业的女工劳动保护工作正常开展,收到较好效果。
三、妇女病的防治
1959~1961年,由于三年经济困难,妇科病发病率高,妇幼保健工作的重点是防治子宫脱垂和闭经,市卫生局组织医疗队下乡免费进行中西医结合治疗和增加营养食品的配给。“文化大革命”期间,妇女病查治工作几近停止。1977年,全市妇女病检查11165人,治疗2568人。
1979年市卫生局要求各保健站对“两病”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全市有子宫脱垂病人1280人,尿瘘者12人,患者由各保健站与各医院联系,分批分期进行治疗。1983年全市妇科病检查,子宫脱垂患者有1187人,治疗782人。
1984年,市总工会、妇联、卫生局联合下文要求对60岁以下已婚妇女每2~3年进行一次妇科检查,并建立档案。后普查对象由城市普及到农村,边查边治。
1988年以后,市卫生局、市妇幼保健所每年组织专家,在县、区保健所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区际互查,评比表彰,推动了全市妇女病防治工作。
四、婚前保健
为做好优生优育工作,提高人口素质,1985年10月在市妇幼保健院开设了婚前检查门诊,80年代后期,各区保健所均开展了统一婚检工作。同时开设婚前咨询门诊,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婚前卫生宣传。市妇幼保健所对区保健机构婚检人员进行了多轮专业培训。县区保健机构也增添了相应的设备仪器,提高了婚检质量,并对检出患病者进行了对症治疗,婚检率逐年上升。
五、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
1980年6月,田家庵区在6家工厂开展了从妇女怀孕28周至产后7天的围产期保健试点工作。1984年1月,田家庵区在试点的基础上推广到全区,并试行了早孕建卡、孕产妇、新生儿保健手册、定期产前检查,产时、产后保健,42天母婴健康检查,出生证统一管理的孕产妇、新生儿系统管理工作。全区产妇3896人,孕期建卡率达91.5%,孕检率89%;出生婴儿3906人,新法接生100%,科学接生91.85%;胎位性难产出生率仅3.5%,孕产妇死亡率降至0.253‰。
1985年,在全市实行孕产妇、新生儿系统管理。对保健网进行了多次补充、调整、更新,每年对基层保健员进行一次轮训,年平均培训达600人次。至80年代末,全市围产期保健、孕产妇系统管理普及到全市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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