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爱国卫生机构
一、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1952年初,成立市除“四害”总指挥部,12月底易名为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1958年1月成立除“四害”总指挥部,与爱卫会并存,抽调专职人员办公。“文化大革命”期间,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有名无实。1978年春,重新成立爱卫会办公室,属市卫生局领导。1990年增加行政编制4人。
二、基层爱国卫生运动组织
50年代中期,市内各区全部成立了爱卫会组织,配有专职工作人员。“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级爱卫会机构受到冲击,人员流失。至80年代,各区均恢复成立了爱卫会组织。到1985年,全市200多个县级以上单位大都成立了爱卫会组织,有专(兼)职工作人员1~2名。1989年,城市多数单位和农村乡镇成立了基层爱卫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