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安全管理
一、电建单位安全管理
50年代末,电力基建单位进驻濉溪发电厂工地时,设两级安全管理机构,恢复工地及班组兼职安全员。1963年开始逐渐恢复安全作业票制度,强调文明施工,多在单位工程施工前组织安全大检查,找出隐患,及时治理、定期召开安全检查人员专业会议。施工期间则进行巡回检查,授予安全员禁止违章作业权。1966年下半年,安全管理过渡到由生产指挥部兼管,纳入生产组的职责范围,1967年淮北三0七工地安全工作缺项,成为空白。“文化大革命”期间,安全网络解体,口头安全交待取代了安全技术措施。1971年6月,发生一起重大事故,造成9人重伤、其中1人致残。1978年5月,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事故,1人致死。1979年重新配备专职安全员。1982年,公司调整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各工地相应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安全员,各施工班组均设兼职安全员,形成较健全的安全网络。1983年底公司转迁淮南后,逐步编印并实施了各项规章制度,使安全工作基本上走向“制度化、具体化、经常化”。至1992年连续被评为安徽省安全生产先进企业。
二、发电单位安全管理
淮北发电厂安全管理工作始于1973年8月,是年配专职安全员2人。首期工程二台机组投产后,因设计、施工等遗留问题加之运行经验缺乏,1974年发生事故48次,次年22次。1973年8月设立金属试验室,从事金属监督,保证被监督部件使用钢材的标准性,焊接备品备件的质量,对易磨部件及有缺陷的部件进行定期复查。设立电气高压试验班,负责全厂高压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直流电阻测量、特性试验、防潮、绝缘油质鉴定等工作。1976年10月全厂开展安全大检查,规定重点检查部位,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随生产规模扩大,70年代中期在主要分场中设立专职安全员,1980年开始,生产单位均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100多个班组均配备兼职安全员,安全工作趋于网络化。是年全国第一个安全月活动中,发现和消除重大隐患42项,一般缺陷672项。此后厂部每天召开一次生产调度会,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分析会,每周六为全厂安全活动日。1982年成立厂安全工作委员会,形成三级安全管理机构,厂长为全厂安全生产责任人,各分场主任为该分场安全生产责任人,各班组班长为该班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制定有安全奖惩办法,每年5月对全厂职工进行一次安全规程考试,春冬两季则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1983年创造安全生产162天的纪录,1985年创造了324天的纪录。技术安全监督工作,1990年为金属监督、绝缘监督、仪表监督和化学监督4项,后将仪表监督分为电气仪表和热工仪表监督两项。化学监督主要是加强水、汽、油、燃料质量检验,防止设备腐蚀、结垢、积盐及油质恶化等。仪表监督主要对全厂热工、电气仪表和自动控制设备的维护、检修和量、质传递等的监督。
至1992年12月31日创435天安全生产历史最高纪录;先后晋升为省级先进企业、国家二级企业推荐上报单位、全国“金马奖企业”推荐上报单位;并被能源部授予1992年度“安全、文明生产达标”企业。
三、供电单位安全管理
淮北供电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为三级管理机构,以生产副局长为首的安全领导小组、局生产技术计划科技安全员、各工区(所)科技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组成的安全管理网。建局初期,操作、监护、巡回检查较为规范。“文化大革命”期间各项安全措施陷于瘫痪,交接班制度变成“信任交接班”。1978年后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正轨,绝缘监督工作建立健全以局总工程师为首,生产技术计划科、各工区(所)负责人、绝缘专职人、检修负责人、试验负责人、运行人员等的各级分工负责制度。油务监督建立健全以生产技术计划科、油务专职人、化验室、高压试验班,检修、运行人员等分工负责的油务监督责任制度。仪表监督工作局设仪表监督专职人,负责全局仪表的监督管理工作。重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开展安全规程的学习,并连续创造459天和690天的安全生产历史最高纪录。1990年,认真贯彻部、网局及省电力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令,开展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反三违”及我不伤害别人、我不伤害自己、我不被别人伤害的“三不伤害”活动,对确保安全生产起到积极作用。1992年,全局有各级安全员5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