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项目管理
安徽省级项目下达后,淮北市农业开发领导小组及时进行任务分解,以及项目设计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并报请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再制订具体实施计划。实施中,按设计要求与工程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明确责任,建成一项验收一项,对不符合标准的工程进行返工,并追究责任。项目建成后,建设部门向生产部门实行交接手续,接收单位对不合格工程不予接收,所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单位赔偿。
市农业开发领导小组成立项目验收小组,由农、林、水、财政、农行、计委等单位参加。验收程序为自下而上层层验收,项目建设单位自验后,县(区)验收全部项目,形成自验材料,申请市级验收。市级验收采取外业抽查现场,内业察看文档资料、听取汇报,然后座谈交换意见,确定验收等次。
承担项目乡镇分别成立工程管护小组,由分管乡镇长任组长,农、林、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乡镇工程使用、管护等协调工作。村级工程由村长负责,落实用、管、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