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信用合作社
一、农村信用合作社
1961年以后,由于行政区划的改变,市人民银行接管原由濉溪县和萧县所辖的农村金融机构。1980年以后,农村信用社由市农业银行领导。1984年,市、县建立信用合作联社,在市农业银行的领导下,指导、协调和管理信用合作业务。1986年底,全市共有农村信用合作社85个。1992年,农村信用社机构由行政区域设置改为经济区域设置。是年底,全市共有农村信用社40个,下属信用分社59个,信用站151个,储蓄所49个,共有职工647人。
二、城市信用合作社
1986年5月,经省人民银行批准,由市建行组建的市第一家城市信用合作社成立,名为建设银行淮北市支行城市建设金融服务社,后改为市煤海城市信用合作社。1986年8月,濉溪县工商银行组建濉溪城市信用社;9月,市人民银行组建淮北市淮海城市信用社;12月,濉溪县农业银行组建濉溪县口子城市信用社。1987年1月,市农行组建市相山城市信用社。1991年2月,市工商银行组建市古城路城市信用社。1992年9月,市中国银行组建市相淮城市信用社。全市7家城市信用社共有职工10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