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节 来信来访
1961年8月,信访工作开始走向正常化、制度化的路子,信访量也大幅度上升,仅1962年濉溪市就受理来信和接待来访5760次。1969年3月,濉溪市革命委员会成立信访小组。1976年2月,信访小组改为中共淮北市委办公室信访科。1969到1976年,全市共受理人民来信和接待来访34210人次,平均每年4276件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群众来信来访剧增。1978年全市受理人民来信来访17067件次,1979年受理15624件次。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得到解决。随着党的各项政策逐步得到落实,1980到1987年间,信访局势趋于稳定,信访总量稳中下降。1988年以来,信访总量没有出现大的波动,但群众集体上访却大幅度上升。1988至1992年,全市集体上访人数占来访总人数的78.8%,占信访总量的52.9%。集体上访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矿区井下职工家属要求按国务院文件规定解决户口“农转非”(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问题;二是因各种原因失去土地的农民,要求解决户口“农转非”问题;三是农村村级经济财务秩序混乱,村队干部贪污、挪用公款、以权谋私等问题;四是大型企业环境污染,影响附近农民的利益问题;五是少数亏损企业的职工因生活困难要求政府帮助解决等等。
为了维护信访工作秩序,1992年6月20日,中共淮北市委、淮北市人民政府制定发布了《关于维护信访工作秩序暂行规定》,并对此作了广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