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淮北市人民防空委员会
1964年,成立人民防空委员会。在市政府和军分区的领导下,负责淮北市的人民防空工作,并接受安徽省人民防空委员会的指导。
1965年5月,调整市人民防空委员会。1969年9月,撤销市人民防空委员会,成立市人民防空领导小组。1969年珍宝岛事件发生后,为防止苏联军队袭击,成立了市防空指挥部,并根据文件规定,相山区和千人以上厂、矿均建立了人民防空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自的人民防空工作。
1974年11月,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局级机构。市委1974年还规定,矿务局、煤矿基建处的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处级机构,定编5~7人,其他千人以上厂、矿人民防空办公室为科级机构,定编2~3人。1982年2月,市委《关于成立市人民防空委员会的通知》中决定,撤销原市人民防空领导小组,成立市人民防空委员会。1984年4月,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设3个科室。1985年3月,组建市人民防空通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