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
1961年6月,成立防暑降温工作委员会,组织以防暑降温为主要内容的夏季安全大检查。7月,设立劳保科。1962年,煤炭生产建设系统安全检查,查出隐患6653件,督促解决4974件。1964年初,市公共汽车公司制订了安全规定和奖罚措施。1965年9月,颁发了《濉溪市电气技工安全技术管理暂行办法十三条》。
1974年,全市已设有安全科的单位10个,安全专职人员40人,兼职安全网员140人(不含淮北矿务局)。1975年,全市安全大检查工作全面展开,市公共汽车公司运营里程60.3万公里,客运量183万人次,未发生等级责任事故。6月成立了安全生产检查团,下设3个分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规模较大的群众性冬季安全检查,共有170余人参加。
1976年4月,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并组织了两次全市性大检查。1977年1月,全市安全大检查主要检查煤炭、交通、电力、基建、市直各厂、矿、企、事业单位、消防、铁路以及农林、郊区社办企业单位。检查内容: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事故隐患。在矿山系统,重点查井下工程质量、顶板管理、通风、火药品管理、机电设备维修、防尘防毒等。1978年3至4月,全市范围内开展一场广泛地宣传和大检查活动,以防止人身事故,火灾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发生和劳动保护防尘防毒为主要检查内容。重点抽查62个单位,共查出隐患问题1821条,解决1341条。
1979年1月,制定了《淮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范围》。3月,市安委会、劳动局组织了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普遍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抽查了99个单位,采取听、议、查、定四字方针,查出并解决了一些重大隐患,总结了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经验。夏、秋两季,还开展了全市防火安全检查。1980年,组织全市性的安全大检查8次。仅“安全月”一次检查中,查出的隐患4121条,已落实整改措施和解决的达95%。
1981年,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8次,消除重大隐患1720条。4月,市“安全月”领导小组组织重点抽查,共查出隐患4700余条,已督促解决3600多条。加强事故隐患管理,全年先后对4个系统9个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13份,其中按时整改的占70%,其它暂不能整改的隐患,均采取了有计划整改和防范措施。市劳动局举办了劳动保护干部学习班1期。
1982年,坚持各项专业性季节性检查,重点进行煤矿伤亡事故的处理和改善劳动条件的防尘治理工作。按规定审批一些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的发放,全年国营矿山安全生产情况较好,各类工伤事故减少。
1983年,劳动保护工作以贯彻执行劳动安全法规为中心,全年组织了3次全市性的安全大检查,其中配合省检查团检查2次,与淮北矿务局系统共同进行专业性全面安全考核的检查1次。“安全月”活动中组织一次全市科级以上的干部安全生产业务知识考试,加强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以及开展尘毒情况摸底等工作。
1984年,“安全月”活动中,淮北市组织了安全检查团,重点对13个厂、矿进行58项安全考核内容的检查,共查出各类事故隐患1948条,已整改1876条,占96%,对少数因设备技术等问题暂不能立即消除的隐患,已责成有关单位妥善解决。还与企业主管部门联合举办了电工技术培训班3期,培训电工250名,对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了合格证书。为提高安全管理干部的管理和安全技术水平,五六月份对全市科级以上安全干部进行了培训和考核。
1985年,按照《安徽省工厂企业安全检查考核标准》,组织了2次安全大检查,参与了淮北矿务局和经委组织的系统检查,对14个工厂、14对国营煤矿、3个矿建工程处和9个乡镇煤矿进行全面按标准考核的检查,在考核检查中,共查出各类事故隐患900余条,其中90%以上均及时得到解决,对乡镇煤矿12个重大隐患下发了整改通知书。
1986年4月,组织了全市大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现场管理以及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按照《安徽省劳动保护监督暂行条例》授权劳动保护监察机构职能,加强对建筑行业、特种设备、粉尘治理工作监察。贯彻省建设厅、劳动局《关于农村建筑队进城施工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对建筑企业实行建筑安全许可证制度,对30多家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了检查,并按照《建筑企业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打分,依此审核评定,核发了《淮北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12家。贯彻执行《安徽省破粉碎作业防尘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市被粉碎企业生产场所检查挂牌,从企业防尘管理、湿式作业、防尘技术、作业场所、个人防护,卫生保健及防护效果7个方面全面检查。考评80分以上获“文明岗位”绿牌,60分以上获“防尘合格岗位”蓝牌,60分以下被挂“防尘不合格岗位”黄牌以示警告。市公交公司对驾售人员进行安全常识和业务技术考核,实行安全行车与奖金挂钩。11月,先后对相山区冶炼厂、报社印刷厂等单位铅烟、铅尘情况检查,提出了相应治理方案和目标要求。是年,煤气公司制定了安全管理规定,建立了三级安全网,制定了安全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1987年,贯彻国务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紧急通知精神”,先后对市纺织系统、集体企业以及矿山企业等组织了多次安全检查。继续对建筑企业实行安全许可证审查发证制度,到年终获得建筑企业安全资格证有45家。在建筑企业贯彻了省建设厅、劳动厅颁发的《安徽省建筑安装施工预防高处坠落安全规程(试行)》,坚持规程标准管理建筑施工工地。在工伤事故管理方面,实行了重伤办理“重伤证”制度。
1988年,在特种设备管理方面加强了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和冲压设备管理,到年底有80多台起重设备填写了登记卡,建立了档案。在劳动局技校举办电工学习班3期,124名学员获得安全操作证。建筑业大检查4次,新核发建筑企业安全资格证近60家。并与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安局、财政局联合颁发了《淮北市市政消防管理暂行办法》。
1989年4月,举办首期厂长经理学习班,45人经培训考核取得《安徽省厂(矿)长劳动安全卫生资格证书》。制定《淮北市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办法》,采用培训放开、考核发证统一的办法,对电工、电焊工、起重工、建筑登高架子工4种工种进行了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到年底全市已发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4700人。是年,市煤气公司实行了安全岗位责任制。
1990年2月,矿山安全工作全面展开,对10个乡镇小煤矿进行了安全检查并考核。4月,举办了地面企业厂长经理培训班,42人获得“安徽省厂长经理劳动安全卫生资格证”。6月,开展乡镇长劳动安全卫生培训考核工作,对已取得“安全省乡镇矿(长)安全资格证”的大部分矿(厂)长进行复训核证。
1991年3月,举办厂(矿)长安全技术培训班,35名小煤矿矿长参加学习。5月,与市经委共同举办厂长经理学习班,28人参加学习并获“安徽省厂长经理劳动安全卫生资格证书”。6月17至23日,按照全国统一布置,开展全国“安全周”活动,加强了企业安全检查工作。全年结合季节性特点,开展夏季汛期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检查和冬季安全检查。结合各项大检查,针对建筑行业安全问题多的行业特点,对已往审发的建筑安全资格予以重新考核复审,到年底全市核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62家。与建委协作,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大检查,共查32个企业75个工地。在特殊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上,以大检查促进和提高持证率,全年发放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6800多个。
1992年2月,实行劳动保护工作目标管理,下发了地面企业1992年劳动保护工作要点。至年底复审电工、电焊工共计760人。在5月11至17日的全国第二个“安全周”期间,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