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妇女保健
一、妇科病防治。
建市初期,开展调查、防治妇女病工作。1961年,为使“五期”保健工作得以落实,市区各厂矿开展了内容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郊区农村妇女实行“三调三不调”(即经期调干不调湿、孕期调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不调远)。是年,调查农村妇女3561人,患子宫脱垂262人,患病率为7.36%。全市包括矿区闭经患者1604人,患病率17.15%。1964年,全市有131名井下女工调到地面工作。1980年,根据卫生部《关于颁发妇女卫生条例(试行草案)的通知》,配合市妇联、工会女工部围绕减少妇科病的发病,宣传“五期”保健知识,在厂矿改造女浴池,推广淋浴。1981年,全市共建女工卫生冲洗室9个,淋浴室68个,孕妇休息室6个,哺乳室62个。1978至1982年,市辖区共查出子宫脱垂300人,治疗178人。1984年,全市进行妇科病普查,共查11342人,患病7235人,患病率为63.8%,其中宫颈炎2426人,占33.5%;阴道炎942人,占13%;治疗2792人,治疗率为38%。1990至1992年共检查乳腺病人2662人,分别给予治疗。
二、新法接生
1961年,煤矿系统有妇产科医师2人,助产士16人,妇幼保健员18人。市郊区有助产士1人,妇女保健员5人,接生员8人。1962年,煤矿共设接生站6个,接生组3个。新法接生率61%。1964年,市保健站为郊区培训接生员35人,新法接生4026人,新法接生率达95.7%。1974年,培训接生员49人,每个大队或自然村有接生员1至2名。1976年,全市有35个大队合作医疗办起了妇产室。1978年,新法接生率达95.1%。1979年,举办了郊区女赤脚医生及接生员训练班。是年共接生婴儿21941人,新法接生率达99.7%。1992年,全市新法接生21651人,住院分娩率为94%,新生儿破伤风死亡率为0.09‰,孕产妇死亡率为5.9/十万。
三、围产期保健
1984年,全市开展了围产期保健(通常指妊娠第28周至婴儿出生后7天称围产期),建立孕产保健卡,孕3个月开始持保健卡至固定医疗单位定期进行产前检查。使胎儿在宫内的生长发育情况,成熟度及胎盘功能等置于医学监护下,避免早产、难产、死产、死胎及新生儿死亡,住院分娩,分娩后由专业人员来探访,至产后42天母婴全面体检,保证母婴安全。是年,产前检查9981人,产后访视2834人。1987年,相山区建卡700余人,产前检查率28.7%,产后访视率66%,42天检查率66%。1992年,全市产前检查率84.6%,产后访视率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