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供销
我县乡镇企业供销业务的特点,一是未列入国家计划,全靠市场调节,自购自产自销;二是供销的范围广;三是中转环节少,商品周转快,价格较低;四是为国营企业拾遗补缺。1976年前,企业数量少,规模小,供销量低,全县仅有乡镇企业供销员352人,其中还有一部分是兼职供销员。1978年后,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购销两旺,供销队伍不断发展壮大。1985年全县有乡镇企业供销员1853人,平均每个区、乡、村集体企业2人,另外联户和个体企业还有500多人。有120多个规模较大的厂设有供销组,有的设供销科。这支庞大的供销队伍,常年走南闯北,跑遍全国,采购原材料,推销产品。
1984年,中共中央转发农牧渔业部《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的通知指出:“社队企业的供销主要靠市场调节的状况,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不可能很快根本改变。”文件下达后,引起了县区各级领导的重视。为了适应乡镇企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的需要,保证产、供、销的协调发展,县、区、乡领导人也为企业购买原材料、燃料,县乡镇企业供销公司、建筑建材公司和各区、乡的供销经理部,都为乡镇企业的供销作出积极的努力。1985年,自行采购煤炭9.15万吨、各类钢材100吨、生铁100吨、焦炭200吨、木材200立方米。全县乡镇企业产品有110多种销往外地,其中销往外省的有炭黑、活性炭、羊毛衫、珍珠岩、金丝蜜枣等20个品种,濉溪镇生产的污水管道盖板还打入国际市场,销往美国和新加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