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六章 物资供应

第五节 木材

建国前,木材由私商经营。经营品种除当地出产的杂木外,也经营少量皖南山区的杉木、杂木、毛竹。年销售量约200立方米。建国以后,县供销社从皖南调进杉、松、杂木、毛竹供应市场。1956年县木材推销组成立,木材购进地区扩大到江西、福建。供应不限量,用材单位需要多少就供应多少。1959年县木材公司成立后,贯彻“先生产后生活,先国家后集体、个人”的经营方针,对木材开始实行计划供应。除按计划购进东北材和南方材外,也收购当地木材。当年收购地方杂木2000立方米,品种有桑、槐、枣、梓、泡桐、槐、杨、椿、柳、楝等,按市场价出售,收购价为售价的85%。计划内木材供应办法:年初,省、地(市)计划部门下达全年木材供应指标,县计划部门再把指标分配到区、乡和有关单位;用材单位按分配数字持单位和区、乡介绍信,到县木材公司购买。供应项目:一为支援农业木材,包括农田水利材、农具制造材、渔业蚕桑材、生产救灾材、防汛抗旱材;二为生活用材,包括农房维修材、城房维修材、居民安置材、退休退职人员安置材、复退军人安置材、优抚材、日用木制品材;三为生产维修材;四为基本建设材。
1964年至1972年,县木材公司接受收购出口桐木的任务,开展桐木换购业务。其间还调进马来西亚柳按杂木供应市场。1982年至1985年,由于我县城乡建设迅速发展,木材供需缺口很大,在计划内进货不足的情况下,从上海、青岛、裕溪口等地调进美国花旗松5175立方米、苏联松772立方米。1985年对部分木材实行议价供应,初步改变了木材长期紧张、供不应求的局面。
1956年至1985年,县木材公司共购进木材104157立方米,购进金额908万元;销售木材102761立方米,销售金额1224万元,上缴利税90万元。
1956~1985年木材公司木材购销统计表单位: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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