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私改造后,我县的经济性质起了根本变化,合作经济和国营商业迅速发展。1956年,全县有集体企业481个,其中合作商店311个,合作小组141个,手工业合作社29个,从业人员4802人。国营商业有百货、专卖(烟酒、糖食)、土产、纺织品、食品、煤建、药材7个公司。1963年我县开始对国营和集体企业登记发证。企业的开歇业和增撤网点,先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批,然后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发证或吊销营业执照。经核准登记的企业,凭证明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生产、经营范围确定后,非经批准,不得超出范围,如有变更,须办理变更登记;如需临时增加业务流动经营,须领取临时证明。开业登记,每征收取登记费3元(包括工本费),变更登记和换证只收工本费。凡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或擅自变更生产、经营范围的企业,按非法企业论处。1964年企业登记情况表“文化大革命”中,企业登记管理被迫中断,企业的开停并转失去控制。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恢复。1979年8月,首先开展了对特种行业的清理整顿工作,取缔了一部分单位,为65个国营单位和117个集体单位颁发了营业执照。紧接着,又对工商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登记、发证,初步建立了全县的“经济户口”。11月,对粮油、食品、医药、专卖等行业进行登记发证。登记范围包括县城和公社的粮油管理站(包括分站)、医药批发部、专卖分销处、食品站(包括分站)及供应门市部。申请登记以内市部、分站为单位,填报工商企业申请登记表,经当地工商所和业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工商局登记审批,领取营业执照。在办理登记时,每户交纳登记费3元,变更登记收取工本费0.5元。这次登记共核发各种营业执照1437户,其中国营商业系统164户,供销系统1075户,合作商业298户。
1980年10月至次年6月,我县对工业企业全面普查登记,范围包括工业部门和非工业部门所属的工业企业。由企业填报普查登记表,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工商所审查,报县工商局核准发证。这次登记发证企业共285户,其中地方国营企业13户,县办集体企业15户,城镇街道集体企业20户,社办企业237户。1981年为全县36个建筑队核发了营业执照。同年,又全面普查登记了县内的2442户企业。
1983年,在完成普查登记的基础上,对工商企业进行检查验证。先由各区自查,再组织区与区互查,最后由县工商局抽查。截止1983年底,我县共核发营业执照2103户。1984年。我县放宽了对企业名称和生产经营方式、范围、地点的核定,把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限定为7天,需其它部门配合审批的,从转到县工商局之日起,不超过5天。这就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并调动了经营者的积极性。1984年,我县共核发营业执照2165户。1985年,换发全国统一营业执照,并普查验照。对未办营业执照擅自开业的两家录象队罚款50元,对9家未经年终检查的单位罚款195元。同时还开展了对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5月,清理了县委开办的有限公司。6月,根据“行政区划、行业和字号要醒目”的要求,清理整顿了全县所有的企业名称,纠正了部分不合要求的企业名称,对3户擅自变更企业名称的单位罚款250元。8月,清理了机关单位开办的5家企业,并纠正了县检察院原知青商店把执照转让他人经营从中牟取管理费的错误做法。9月,根据县政府颁发的《对企业公司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共检查88个单位,结果保留了69家,其中完全符合开办公司条件的36家,另外33家是改变了名称才得以保留的;吊销了12家的营业执照,其中包括无资金、无场地、无固定人员、无设备的“四无”企业5户,领照未经营的5户,转让执照的1户,党政机关办企业1户;取缔了5户无照经营的公司;剩下的2家自动歇业。
几个年份工商企业登记管理统计表金额单位:万元
附记商会货管局
建国前,濉溪、临涣两镇都曾成立商会,宗旨是谋求工商业的发展,增进工商业的公共福利。濉溪镇商会成立于民国13年(1924年),李孝敏任理事长。临涣商会成立于抗日战争前夕,理事长王湖春。
民国18年,濉溪镇商会设立商团,共两个班20余人,10多支枪,排长王兰生。人员从社会上招募,经费由商会会员分担。抗日战争前夕,商团自动解散。27年,日军入侵濉溪地区,此地商户纷纷逃亡外地,商会组织一度中断,直到29年商会才又恢复活动。
民国35年抗战胜利后,濉溪镇重新成立商会,理事长王惠民。下有烟业、酒业、五金、纱布、新药、土布、酱园、粮食、山货行、洗染、丝织、国药、百货、竹篓、菜馆等16个同业公会。临涣镇也重新成立商会,理事长刘万滨。下有粮食、酒业、皮行、糖食、洗染、布业、土布、银器、国药9个同业公会。这时的商会,职责之一是办理工商业证明及鉴定事项。会员登记,须先向商会递交申请书,并缴纳登记费,标准是每亿元资本(法币,下同)缴纳1万元。商会积到数十家,一并呈送给宿县县政府鉴核,随之领回营业牌照分发给申请者。会员的开歇业也是先向商会申请,再由商会函报县政府审批。商会职责之二是负责工商业调处及公断事项。此外,商会还负责筹议工商业的改良及发展、工商业统计及调查和维持市面稳定等事项。
民国37年底,当地解放,商会理事长即由共产党人担任。1952年工商业联合会成立,商会撤销。
民国34年,宿西县民主政府设立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货管局,局长杨金辉。局内不设股,有一个约10人的税警班,还有会计、稽核员和填票员。同年6月,货管局在临涣设分局,分局长徐清旭。另外,还在翟桥、五铺、百善、小城、韩村、铁佛、常山等地设立事务所。36年春,货管局改为工商税务管理局,局长先后由巩林献、华让仁和张仲平担任。局内设置了行政、税收等股,除局长和股长外,人员分稽征员、填票员和检票员等。
货管局和工商税务管理局的任务主要有五项:一是收税。二是查禁蒋币,发行中州币,兑换银元。三是查禁和没收违禁的进出口物资,如禁止入口的香烟、毒品和禁止出口的军用品、粮食、牲口等。四是扶植工商业,发展战后商品生产,但对粮食消耗量大的糟坊、糖坊则严加控制,并禁止锡箔、神香等迷信品的生产。五是与商会等单位联合开展工商业登记工作,但未实行发证管理。当时,只登记有固定的营业地点的摊贩,流动的不予登记,如系坐商兼摊贩,则摊贩部分不予登记。
这一时期,本地处于国共双方拉锯形势,局势动荡。民国35年8月,宿西县货管局驻扎在临涣,一天黄昏,突遭国民党一股武装的袭击。经激烈战斗,击溃了敌人,但税收员赵元襄、李家志和张怀勤等6人牺牲,货管局的部分枪支和钱币彼抢走。因此,那时的工商管理机构住址不定,主要随县政府、县大队活动,范围多在濉溪、临涣、岳集、孙疃、铁佛和韩村等地。
1949年6月,宿西县并入宿县,宿西县的工商税务管理局也并入了宿县的相应机构,只在濉溪、临涣、南坪和四铺设立稽征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