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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社会福利
第四节 荣复军人疗养所
1962年2月,在县城东关小余庄设立荣复军人疗养所,专门接收患慢性病的荣多军人。疗养所设5间病房、20张床位和1个医疗室,所长、医生各1人。病员的伙食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口粮30斤,油4两,糖0.5斤。此费用从民政经费中支付。1960年至1963年,共接收病员207人,病愈或好转出所的有161人,转往外地治疗的有39人。1964年,该所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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